海門准許新一批經營場所營業,“一條龍”仍暫緩

為加快恢復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准許第三批經營場所恢復營業,

現通告如下

一、准予恢復營業的經營場所

3月12日起,在前期准予恢復營業商業場所類型的基礎上,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准予小旅館恢復營業、餐飲單位恢復堂食服務。餐飲類農村集體聚餐(一條龍)、酒吧暫緩恢復營業,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二、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標準

各恢復營業的經營單位要杜絕麻痺大意、輕慢鬆懈、盲目樂觀,紮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參照工業企業復工標準以及《南通市疫情期間餐飲行業復工營業工作指引》(附件1)的相關要求,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認真做好各項防控措施,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恢復營業前要做到“六到位”:責任機制建立到位、員工信息排摸到位、防控物資準備到位、安全生產保障到位、入場人員管控到位、內部運營管理到位。恢復營業後要嚴格落實管理要求:強化消費者安全管控、強化健康申報和晨檢、強化科學佩戴防護用品、強化場所消毒、強化健康教育、強化通風換氣、強化交叉感染風險防控、強化飲食安全。

三、恢復營業有關流程

達到防護標準、符合防控要求的商業場所向所在社區(村居)提交書面申請,報送《海門市經營場所復工申請表》(附件2)、《經營單位復工告知書》(附件3)、《返崗員工行程登記表》(附件4)、《員工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5,另附14天行動軌跡查詢材料和易來通電子健康碼或蘇康碼)、《申請復工經營場所員工名單》(附件6)等材料,由社區(村居)扎口彙總報送屬地政府,區鎮按照復工標準對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查驗,審核通過的方可恢復營業。

四、其他事項

1.落實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恢復營業的商業場所要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紮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認真做好各項防控措施,嚴防疫情反彈。自覺接受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防控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將中止營業,並依法追究經營者和管理者的責任。

2.嚴格人員管控。公共場所要合理控制好人流,入口處均要設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內”醒目提示,安排專人測量體溫,未佩戴口罩或體溫異常者一律禁止入內。餐飲、住宿憑“蘇康碼”、“易來通”等健康憑證就餐、入住。

3.規範就餐管理。餐飲單位大堂餐桌使用不得超過50%,方桌同排座位隔位就坐,對面錯位相坐,圓桌顧客隔位就坐。每個包間只開一桌,每桌就餐人數不超過額定座位數的50%。疫情防控應急響應解除前,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用餐時提倡分餐制。

4.加強全過程監管。各區鎮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完善網格化管理模式,精準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強化對轄區內的商業場所管理,督促各類經營主體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市防疫指揮部綜合監管組以及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公安、城管、商務、農業農村、文化旅遊等相關職能部門,對已恢復營業的商業場所、餐飲單位加強督導檢查,督促做好防疫管理。如發現存在防疫措施不到位、未實施疫情管理、未配備防護用品、未開展防疫和安全生產教育等情形的,可依據相關規定責令企業整改,或對其做出停業等決定。

附件1:

南通市疫情期間餐飲行業復工營業工作指引(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生活物資保障組)

根據省《關於轉發生活物資保障組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做好商貿服務企業復工營業工作的通知》(蘇肺炎防控辦﹝2020﹞62號)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指引,各地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進一步做出具體規定。

一、復工基本要求

1.必須建立信息告知制度。讓每個員工知曉全市相關防疫規定和要求,通知員工辦理“易來通(蘇康碼)”電子健康通行證。

2.餐飲經營單位須建立疫情防控組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3.必須具有合法經營資格,取得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照。

4.首次恢復堂食的餐飲企業,必須對營業場所、設備設施、餐飲用具等進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檢查。

5.對1000平米以上餐飲企業和餐飲單位,在入口處設立臨時隔離區域,所有餐飲單位必須備好相應防疫物資,包括但不限於:醫用外科口罩、醫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線空氣消毒燈、空調系統專用消毒劑、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紅外線測溫儀等。

二、用餐人員管理

1.用餐人員必須通過“易來通(蘇康碼)”綠碼驗證並佩戴口罩、經體溫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入餐飲場所。“紅碼”人員不得進入餐飲場所;“紅碼”人員出現體溫≥37.3℃、咳嗽等症狀的,立即報告屬地指揮部或指揮部指定機構,並通知120專車轉運至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2.除就餐時間外,用餐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後必須及時佩戴口罩,離開座位必須戴口罩。

3.建立用餐人員可溯源制度。完善全程追溯閉環管理,推行“電子點餐+電子支付”模式,登記結賬顧客信息,現金支付必須實名登記,並留存聯繫方式。

三、從業人員要求

1.對從疫情發生地返回的員工必須落實防疫管理要求。員工宿舍需加強環境清潔、室內消毒,做好每日員工測溫記錄,確保宿舍安全。

2.每天落實餐飲服務時段前的體溫檢查並進行健康登記,由專人對員工進行測溫、登記,店內建立測溫臺賬,發現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人員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導其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並向屬地指揮部或指揮部指定機構報告。

3.強化單位內部員工衛生防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自我衛生管理能力。從業人員製備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後、餐前便後、接觸廢棄物後,要用流動水和皂液洗手。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服務過程中與顧客保持間距,儘量減少與顧客近距離接觸。

5.加強外出採購人員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員工非工作時間段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儘量少去人員集聚場所。

四、營業場所要求

1.加強店堂管理。要在店堂醒目位置書面公示本單位防控措施和顧客用餐須知,每日公示消毒情況;在店內為顧客提供公共洗手池,備好洗手液、消毒酒精;客人就餐桌放置公筷、公匙;要保持餐飲經營場所空氣流通,每日至少2次自然通風,每次30分鐘以上;不能自然通風的可使用機械通風方式,使用壁掛式空調、立櫃式空調的單位,應定期對空調過濾網進行消毒,不得使用沒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的中央空調;店內有公共衛生間應每日清潔消毒並做好記錄,衛生間洗手池配有洗手液、消毒酒精;電梯在保證安全運行的同時,應增加消毒的頻次。

2.規範就餐安排。大廳餐桌實際使用數量不超過平時的50%,就餐間距不小於1米。方桌同排座位隔位就坐,對面錯位相坐,圓桌顧客隔位就坐;每個包間只開一桌,每桌就餐人數不超過額定座位數的50%;具備條件的火鍋店可實行“一人一鍋”。疫情防控應急響應解除前,嚴格禁止大規模聚餐活動,禁止提供零食。

3.及時消毒清潔。每桌顧客用餐後,應立即對相關桌椅進行消毒,10分鐘後再安排下一批次顧客。

4.控制顧客數量。營業期間嚴控入店人數,避免人群聚集。餐飲場所可活動區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員密度提倡在50人以下為宜,人員密度超過100人時,應限制或停止顧客進入。

五、經營管理要求

1.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做好採購驗收及臺賬登記工作,嚴禁圈養、宰殺、製售活禽。疫情防控期間,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

2.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各項要求,加大食品加工設施設備的清潔頻次,保障設施設備潔淨並運轉正常。

3.加大對餐飲外賣食物衛生管理,送餐人員在取餐、送餐時,應採取不接觸的配送方式。

4.加強餐廚垃圾管理。保證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閉和整潔,避免造成二次汙染。

附件2:海門市經營場所復工申請表

海门准许新一批经营场所营业,“一条龙”仍暂缓

附件3:經營單位復工告知書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按照國家、省、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省政府辦公廳、南通市、海門市有關通知通告精神,經營單位須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採取有力有效措施遏制經營場所疫情擴散和蔓延,切實保障單位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經營場所負責人為本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在崗在位,積極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頭等大事來抓。

2.本單位人員中無來自或去過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

3.做好宣傳引導工作,通過多種方式向員工宣傳科學預防知識,引導教育單位員工高度重視、正確理解、積極配合、科學參與疫情防控。

4.認真做好復工人員上崗前監測工作,每日測量體溫,在確保沒有發燒、咳嗽等身體不適後,才能上崗工作。

5.對返崗員工進行統一規範化管理。督促員工採用“兩點一線”上下班方式,上班期間不離開經營場所,非上班時間不串門、不聚會。在疫情防控應急響應解除前,本單位不舉辦任何群體性聚集活動,有效避免病毒傳播。

6.提高防疫防控意識,增強責任感,及時開展衛生消毒防控工作,安排專職人員對經營場所內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消毒。督促員工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公共工作區域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具。

7.若因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疫情發生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經營單位名稱(蓋章):

負責人(簽字):

聯繫手機:

日期:

附件4:返崗員工行程登記表

海门准许新一批经营场所营业,“一条龙”仍暂缓

附件5:員工疫情防控承諾書

為切實阻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傳播,維護本單位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的正常運行,在疫情防控期間,進入公司前特此承諾以下事項:

一、本人承諾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及公司相關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在公司期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防護意識,全程戴好口罩,不摘下、不露口鼻。

二、本人聲明,身體健康無異常,無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

三、本人聲明,自當日進入公司前14天內沒有到過湖北等重點疫區,也沒有與湖北等重點疫區人員有接觸史。主要家庭成員和社會關係人也沒有與湖北等重點疫區人員接觸史。

四、本人承諾採用“兩點一線”上下班方式,上班期間不離開經營場所,非上班時間不串門、不聚會。

五、本人知道國家關於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7年徒刑的規定,積極配合公司人員採取調查、防護隔離、消毒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

六、本人承諾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實有效,絕無隱瞞。

本人接受並完全理解了以上規定並嚴格遵守;信守承諾,如果違反,自願承擔責任。

身份證號: 本人簽字:

聯繫手機: 2020年 月 日

附件6:申請復工經營場所員工名單

海门准许新一批经营场所营业,“一条龙”仍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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