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為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發揮警示震懾作用,確保中、省、市脫貧攻堅工作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現將5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漢陰縣漩渦鎮田鳳村黨支部副書記吳大海在貧困戶識別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吳大海在貧困戶識別和貧困數據清洗工作中調查不細緻,對貧困戶做自然減少處理時不符合相關業務要求,工作程序不到位,引起群眾長期上訪,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吳大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紫陽縣洄水鎮政府幹部張天茂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未認真履行職責的問題。張天茂在開展脫貧攻堅工作中,未按照鎮黨委、政府工作部署收集、填寫貧困戶資料,對所包聯的貧困戶幫扶措施落實不力,導致該戶2017年未能按計劃脫貧。2018年3月,張天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白河縣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員嶽桂興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遵守工作紀律的問題。2017年7月至8月,嶽桂興在南溝村駐村扶貧期間,未履行請假手續,無故曠工19天,影響了脫貧攻堅工作。2018年5月,嶽桂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寧陝縣四畝地鎮柴家關村村委會主任李道紅在脫貧攻堅中未認真履行職責的問題。李道紅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未認真履職,未在所幫扶貧困戶《自主創業意願書》中填寫內容和簽字,並將致貧原因選填為“自身發展動力不足”,存在致貧原因識別不準確的問題,導致第四季度脫貧攻堅市際交叉檢查時被扣分,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2月,李道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漢濱區紫荊鎮原東風村村委會主任劉漢春、村文書陳遠富落實低保工作不力、低保資金被違規平分問題。2011年,紫荊鎮原東風村在落實農村低保政策時,劉漢春、陳遠富因監管不到位,將分配給該村一組10人、三組22人的低保指標,由村民會議指定農戶申報,套取資金違規進行平均分配。2014年,一組3戶採取同樣方式套取資金17160元,劉漢春分得700元。2011年至2013年,三組5戶採取同樣方式套取資金76860元,陳遠富分得280元。2018年3月,劉漢春、陳遠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安康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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