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鄭州市境外確診一例,郭的這種行為會受到啥樣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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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鄭州確診的這例是鄭州首例輸入性病例,之前,鄭州已經連續半個月零增加了,並且馬上就要清零了。

郭的這種行為要受到啥樣的懲罰,國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國務院1月24日就發佈過公告,對涉及緩報、瞞報、漏報疫情,落實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疫情擴散等嚴重後果的重要問題線索,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將直接派員進行督查。

對於瞞報的公民,公安機關會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瞞報人員立案偵查。然後至於會怎麼處理,要根據嚴重程度來定的,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以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師古社


河南通參律師事務所作為受到影響的企業,已經開始準備材料第一個向郭某鵬發起起訴,要求其賠償因郭某鵬事件造成的損失,預計3月12日將向中原區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也是全國首例因個人故意傳播肺炎提出的索賠案件,同時河南通參律師事務所和律酷聯合聲明,如有其他個人或者公司因郭某鵬事件發起索賠,河南通參律師事務所提供免費代理服務,我們的口號:不僅讓郭某鵬把牢底坐穿,還讓他賠的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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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毒王”郭某鵬確診當天,鄭州市公安局就立刻發佈了警情通報,其內容提到郭某鵬違反《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十一號通告》,故意隱瞞出境史,未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未嚴格落實“如實申報”措施,期間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辦公場所,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傳播危險,其行為已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現在公安機關已經對郭某鵬依法立案偵查。與此同時,受影響的河南通參律師事務所也開始準備材料,準備向郭某鵬發起訴訟。這也是全國首例個人故意傳播肺炎提出索賠的案件。其聲明中也提到,如果其他個人或者公司因郭某鵬事件發起索賠,該律所提供免費代理服務。他們提到,不僅讓郭某鵬把牢底坐穿,還讓他賠的傾家蕩產。

郭某鵬事件的惡劣在於故意隱瞞出境史。民警還是通過調取出入境軌跡,查到郭某鵬出國的事實,並積極聯繫社區工作人員進行處理。民警此前還曾向郭某鵬核實出入境的情況,後者矢口否認。在警方確鑿的證據面前才被強制隔離。不得不說郭某鵬的行徑非常惡劣。

其次筆者也藉此再次呼籲:一、凡是境外入鄭人員到達機場、車站後應如實填報旅居史,自覺向檢查人員報告個人來往真實情況,按要求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

二、凡是境外入鄭人員的家庭成員或親屬,應提前兩天如實向所在社區報告境外親屬返鄭航班、車次等相關情況,自覺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

三、凡是主導邀請、接待境外人員入鄭的單位,應提前兩天如實向所在社區報告境外入鄭人員來鄭航班、車次等情況,積極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

四、凡是違反《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十一號通告》要求,遲報、漏報、瞞報、不報境外入鄭人員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郭某鵬必將接受法律的嚴懲,我們拭目以待。


航空之家


你好,我是阿彪。郭✘鵬的這種行為讓鄭州市,乃至全國人民都會對他譴責。現在已經到了疫情防止最後的衝刺的階段,他的這種欺瞞的行為很可能讓鄭州市這麼長時間的努力迴歸到原點。政府機關本來緊繃的神經會崩的更近,學生的開學時間又會被無限期的延遲,各個全面復工的計劃都會被推遲。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危害公眾安全罪,明知疫情的嚴重性,還肆意傳播。希望疫情結束後,政府要以他應有的罪名對他進行嚴厲的宣判,必須公審。最後也願上天保佑鄭州能度過這次疫情,天佑中華,願國家平安。喜歡的請關注我,謝謝


阿彪生活


郭某鵬這種畜牲就該炮決,給國家給人民造成多大的損失和傷害,明知自己感染病毒,你看這畜牲不如的東西蹦噠的歡,故意多次又是飛機,又是高鐵,又是地鐵,又是公交,又是超市,又是公司,又是藥店,……這種行為比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比故意殺人罪更惡劣,更嚴重,搞不好整個鄭州,整個河南不知要死多少人,我很少罵人可忍不住對這個郭某鵬說:我操你媽。


路上有坑我填一半


鄭州郭某鵬,憑藉著其大無畏的嗜球主義精神,從意大利看球歸國隱瞞行蹤不報,最終確診。現被冠以鄭州“毒王”、鄭州“王炸”、鄭州“溜達雞”、鄭州“臨時工”等“光榮”稱號。一夜成名,受到大江南北全中國人民的關注。人們在憤怒和批判他的同時,更關注的是他將受到怎麼的處罰。

一、關於刑事處罰,應當認定為“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而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認定犯罪時,刑法的認定標準之一為“主、客觀一致原則”,主、客觀一致,統一則可以認定構成犯罪。通俗的講,所謂“主觀”就是你是怎麼想的,是故意還是過失;所謂“客觀”就是你是怎麼做的,行為是什麼樣的,導致了什麼樣的結果。想的和做的一樣視為主、客觀一致。由於法官不能鑽到郭某鵬的腦海裡去看他的真實想法,所以通常要運用客觀推主觀、邏輯法則、經驗法則去判斷其主觀是否有犯罪的想法、是何種犯罪的想法。因此要分析其構成什麼犯罪要從客觀行為、結果先入手進而判斷其主觀是否有犯罪的故意或者過失。

(一)關於郭某鵬的客觀行為、結果。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最高刑為有期徒刑7年,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刑為死刑。

所謂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該罪的認定需要滿足兩個最基本構成條件:

第一、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郭某鵬在出國前、歸國後均沒有配合預防控制機構工作;在預防控制機構進行調查時郭某鵬謊報自己出汗是因為服用板藍根所致。因此其行為其符合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條件。

第二、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嚴重危險的行為。雖然新冠病毒目前沒有被確定為甲類傳染病,但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已決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防控措施,在這種情況下,適用法律時可以將新冠病毒引起的肺炎視為甲類傳染病。此外,郭某鵬坐地鐵、公交,上下班,密切接觸人群的“溜達”行為符合法條中規定的有嚴重危險的行為。

所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危險性相當的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裡的危險方法是一個比較概括的表述,從新冠病毒的高度傳染性的角度分析,郭某鵬的行為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危害性是相當的。這裡的“公共”指的是不特點的對象。

通過剛才的簡要分析,我們能夠看出,郭某鵬的行為既符合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又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條件。那為什麼定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就要去分析郭某鵬主觀到底出於什麼想法?

(二)關於郭某鵬構成何種犯罪的主觀方面。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兩個概念,“故意”和“過失”。

1、 故意=明知+必然+希望;故意=明知+可能+放任。

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發然危害社會的後果希望這種後果發生的稱之為直接故意。

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放任這種後果發生的稱之為間接故意。

2、過失=應當預見+沒有預見;過失=已經預見+自信避免。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沒有預見的稱之為疏忽大意的過失。

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自信可以避免的稱之為過於自信的過失。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主觀要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出於故意,但是造成的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後果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無論是行為的危險性還是對結果危害性主觀方面均是故意。

我們不難發現,通過郭某鵬的行為很難推斷出其是故意傳播新冠病毒。在被控制之前其既不是確診病例又不是疑似病例。從公序良俗的經驗法則判斷若其主觀明知自己患有新冠肺炎,不可能四處溜達,更不可能與家人居住在一起。基於存疑有利於被告的考量,不能認定其是故意傳播新冠病毒。

結合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第二條之規定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1.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最終,認定郭某鵬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關於民事處罰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裡的被害人包括國家、單位、個人。郭某鵬的行為可能造成的國家防控損失,單位經濟損失,個人的醫療、務工、護理、交通等損失其均負有賠償責任。

郭某鵬被判處刑罰是必然結果,但刑罰的目的不僅僅是處罰犯罪,還有預防犯罪,希望在全民抗疫的非常時期大家能夠配合防疫機構的工作,尤其是能夠不到疫情高發地區去的千萬不要去,當前預防輸入病例是防疫重點,避免日防夜防,出現“出口轉內銷”的情況。


洪強律師


看看意大利1號病人(疑似)馬蒂亞無心之失坑了意大利(累計死亡631),勉強原諒。

再看看意法德的華僑華人,為了躲避新冠病毒,在提前給國家報備的情況下回國,可以理解。

而郭偉鵬這種明知意大利已經爆發疫情,萬里迢迢,特地去歐洲染毒,回來坑害路上與家鄉人民的,簡直不可原諒,說重了,這就是蓄意殺人,而這種殺人方法比單刀直入更有過之而無不及,這種隱蔽的看不見的病毒因為他的殘忍不知道又要讓多少人失去自由和生命。

自疫情爆發以來,河南便處於巨大的挑戰中,自古以來,河南與湖北便交往密切。兩省之間,有著超長的省界線,且兩省之間道路平坦,交通通暢,甚至很多人生病了都是直接去武漢看病的。

且兩省省界線周邊的許多村子人口稠密,大家往來通婚習早已以為常,河南與湖北,也早已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關係了。在武漢十大熱門人口來源地中,單河南的城市就佔了五個:信陽、南陽、駐馬店、周口、商丘。據往年的數據來看,僅信陽、南陽兩地,就佔武漢流入人口總量的2.67%

且河南是全國勞務輸出大省,鄭州本身也是一個大型交通樞紐,如果河南一旦失控,那後果不堪設想。所以,無論從體量還是壓力而言,河南面臨的防疫壓力,都是其他地方無法比擬的。

所以,河南成為全國疫情最輕的十大地區之一,這其中,河南上下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努力!而郭偉鵬憑一己之力,讓河南9千萬人的努力在幾秒鐘之間付諸東流,讓鄭州連續十三日零新增化為烏有,讓這座堅強的城市望眼欲穿,淚眼朦朧。想想那些醫務人員從年三十工作至今,每天忙到無法休息。想想整個河南省9千萬人,封村封社區不敢出門。

河南,是一個人口大省。每一點下跌的GDP,後面都是人命。多少河南人因此推遲復工,失去維生的工資。

真是區區一個郭偉鵬,滅你一座鄭州城!千刀萬剮你的心都有了。


馮小浩606


這種行為,已經違反《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十一號通告》,故意隱瞞出境史,未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未嚴格落實“如實申報”措施,期間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辦公場所,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危險,其行為已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已依法對其立案偵查中。

個人認為,死罪可免,估計活罪難逃。


勵志前行阿勇


3月10日8時,經大數據比對,發現其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區工作人員趕至居住地,由120救護車將郭某鵬轉運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15時30分,因發熱由120救護車轉運至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17時,由120救護車轉運至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3月11日確診。

截至3月11日12時,經流調初步判定密切接觸者24人,均已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郭某鵬返回鄭州後隱瞞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農家小寶貝娟子



具體信息,大家有在這個時間跟他同行的,注意防護好自己,居家隔離觀察。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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