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開車進出小區收費怎麼看?

南天捕雕人


有車的業主想把車開會家,這樣方便。無車的業主呢?小區本就人多路窄,假如都有車,都開回小區,小區成什麼樣了!物業為了多創收,誰便劃個停車位——收錢!侵佔的是全體業主的權利。朋友您說對嗎。


倍兒爽8


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我是木頭弟。

小區的停車位分幾種情況,第一種,是人防車位,第二種,是產權車位,第三種,是全體業主所有車位。

人防車位的使用,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每年會給人防局一筆費用,所以人防車位業主給點租賃費,無口厚非,但費用多少,理論上需要業主決定,物業公司或開發商無權私自定價,租賃價格需要得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的審批或公示後方可收費。注意,任何人防車位的買賣屬於違法!

產權車位,顧名思義,是業主買斷產權的車位,但要注意一點,不是說這個車位我已買了,以後就不要繳任何費用了。車位的使用權你是有了,但車位的管理費還是要交的,當然這個費用也需要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的審批。

第三種,全體業主所有的車位,顧名思義,就是公共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因為現在小區的車位都很緊張,所以物業公司都把這部分車位拿出來對外出租,但人多粥少,一般做法是物業公司組織搖號,然後按照搖號先後進行分配。這個合不合法,目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因為本身這塊是稀缺資源,又加上全國各地的物業公司都是這麼操作的,所以業主一般也就睜一隻眼過去了,但如果按照法律來講,物業公司不一定能站住腳。當然,這個租賃費物業公司也是進不了自己腰包的,需要公示並用在小區建設和業主建設身上。

你所說的,物業不讓車進,只能人進的情況,你如果沒有買車位或租車位,一般還真進不去,當然,物業公司的做法也不妥,只要你是這個小區的業主,你的車是可以開進去的,但只能是開進去,臨時停個幾分鐘也是可以的,但如果長期佔用臨時停車位,你又侵害了其他業主的權益,所以我認為,要麼你買個產權車位,要麼你租賃個人防車位,或者公共車位,有這跟物業搞撈的功夫,不如去多賺錢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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