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老丈人家,下館子吃海鮮七個人花了一千多,這錢該我出還是該AA制?

峰漁


第一次去老丈人家。既然已經是老丈人了,說明你們已經結婚了。但是為什麼說是第一次去呢?難道你們在處朋友的時候,沒有去過女方家嗎?那女方的父母是怎麼認可你?把閨女嫁給你了呢?匪夷所思。

女婿去丈人家,你的岳父岳母肯定會熱情的款待你:好酒好肉好吃喝,讓你盡興而歸。

生猛海鮮,吃的好了,花錢也就多了,一共用了1000多塊錢。作為女婿,是應該把這錢自己掏出來,還是實行AA制,平均承擔呢?

如果實行AA制,當然是最好不過的事情了。她家參加的人多,就應該多掏錢,你自己參加,讓你多掏錢就非常的不合理了。誰吃飯誰掏錢?公平公正,互不相欠。

但是,親情能這樣算嗎?如果你們夫妻兩個也實行AA制,誰的飯誰做,睡的碗誰刷,吃飯的鍋各刷一半,睡的床各掃一半?這些事當然可以辦到。但是要讓孩子各生一半,你做為一個男人,你能嗎?

其實按正規的說,你去岳父岳母家吃飯,客是你岳父岳母請的。這個錢就應該讓你的岳父岳母掏。誰請客誰算賬啊!你去算賬,就是多此一舉,你岳父岳母也不會讓你算的。你不算賬,岳父岳母不會怪你,但是,你提出AA制,會讓他們感到你很無情,沒有誠意,鬼覺得把女兒嫁給你,是挑錯了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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