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交易“三有”陸生野生動物製品遭嚴查

(記者:王薇)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迅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要求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切實把防控疫情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嚴厲打擊違規交易野生動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違法行為。

自“聯合雙打行動”開展以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開曝光了第三批相關典型案例。

案例一: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案

2月3日,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在轄區內金港鎮農貿市場執法檢查中,發現金港鎮農貿市場某水產門市部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現場查獲野生青蛙76只,重3.65公斤,售賣價格為25元/斤。經自然資源部門初步認定,現場查獲的野生青蛙疑似黑斑側褶蛙,屬於禁止捕捉獵殺的野生動物。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當場查扣涉案野生動物,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案例二:湖南省桃源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製品案

2月7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立即聯合桃源縣林業局對該縣桃花路農貿市場曾某經營的門面及倉庫進行突擊檢查,發現曾某涉嫌違規交易“三有”陸生野生動物製品。現場查獲死體黑蛇4條、野豬肉5斤、死體環頸雉22只、死體野兔1只、死體鷓鴣鳥2只。桃源縣市場監管局、桃源縣林業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對沒收的野生動物製品進行了無害化填埋銷燬處理,並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湖南省綏寧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製品案

2月10日,湖南省邵陽市綏寧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綏寧縣森林公安局、綏寧縣林業局對綏寧縣農家特產店執法檢查,發現該店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製品。現場查獲幹七彩野雞3只0.945千克、幹青蛙2.4千克、幹黃蛙12包、山羊半隻0.98千克。經查,該批野生動物製品均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綏寧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案例四:江蘇省泰州市興化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及製品案

2月11日,江蘇省泰州市興化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戴南鎮工農路劉某經營的某餐飲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及製品。現場查扣5條滑鼠蛇、2條烏梢蛇製品。經查,當事人已售出1條滑鼠蛇製品、2條烏梢蛇製品。興化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當場查扣涉案野生動物及製品,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案例五:四川省達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法生產銷售捕獵野生動物工具案

2月14日,四川省達州市市場監管局在對全市網絡交易平臺進行定向監測中,發現一家名為“戶外夾套電媒裝備店”的淘寶店鋪涉嫌發佈野生動物捕獵工具交易信息。達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林業、公安等部門對淘寶店經營者李某實地經營場所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查獲捕獵工具門架2幅、絆腳圈1幅、絆腳排6套、拍網1幅,用於製作捕獵工具的鋼絲條、鋼絲卷50餘斤和活體七彩山雞3只。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馴養證明,涉嫌無證馴養野生動物。達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查扣涉案捕獵工具和野生動物。目前,該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案例六: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案

2月21日,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沿街商戶執法檢查中,發現顓盛路220-222號商鋪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現場查獲在售黑斑蛙60只,共計2.92千克。經上海市綠化市容局鑑定,現場查獲的黑斑蛙系國家保護的“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同時也被列為上海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閔行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沒收涉案野生動物並處罰款。

詳見《中國食品報》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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