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检察院:利用远程提讯,助推认罪认罚提速

为严格落实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的工作要求,在严密防疫的特殊形势下,洛川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首次探索以网络远程提审提讯方式对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新尝试。


洛川县检察院:利用远程提讯,助推认罪认罚提速


因该起案件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属异地关押,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积极与当地看守所、律师沟通协调,通过当地法院与看守所建立的远程网络设备,积极就探索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拟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工作准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洛川县检察院:利用远程提讯,助推认罪认罚提速


整个提审过程由检察官主持操作,先由书记员前往看守所办理相关提审手续,检察官及助理、值班律师及辩护人在远程提讯室等候提审。提审犯罪嫌疑人后,由检察官按照规定告知权利义务、详细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后,再由值班律师或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答疑解惑。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通过网络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此次远程提审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是对认罪认罚工作的积极探索,既节省办案人员的时间精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达到了严格防疫的工作要求。

供稿:屈永荣

审核:李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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