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應該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律師實務圈


1、女人離婚時一定要掌控好自己的情緒,理性面對離婚這件事,傷心可以理解,但切莫因感性而自亂陣腳。

2、財產債務,在有離婚念頭時就要梳理好家庭財產和債務,特別是丈夫有公司或是公司股東董事的,往往家庭和公司財產攪合在一起,流動非常性大和複雜,所以,一定要理清楚,做到心中有數,並保留好相關證據,備用。

3、子女撫養,有的女士離婚時頭腦一熱,只要給孩子其他啥都不要。其實,這樣極其不理智。因為,如果自己沒有足夠的經濟條件和能力來養孩子的時候,一般不要先爭孩子的撫養權,爭取過來,孩子也會跟著自己受苦,短期內生活條件的落差會影響孩子的身心。與其這樣,不如以退為進,先讓自己變強,時機成熟時,再來爭取孩子撫養權。

4、離婚面臨的法律問題其實並不太重要,因為有專業律師可以幫你,但離婚時女人的心態更為重要,心態亂的女人在離婚時往往更容易被對方控制。

5、離婚更像是一場戰役,女人一定要理性和堅強,離完婚再痛痛快快哭一場吧。


張麗亞律師


1、首先女方如果想要離婚的話需要證明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如果男方存在嚴重的不良嗜好比如吸毒、賭博屢教不改,虐待親人、家庭暴力等情況的話,需要注意證據的蒐集。

2、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注意男方是否存在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注意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3、債務方面,注意防止將男方個人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借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且男方為借款人,那麼該筆債務應認定為男方的個人債務。

4、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一般應該綜合男女雙方的經濟條件、性格、家庭環境、孩子的年齡等多方面的因素考慮,由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一方來撫養孩子。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離婚涉及哪些問題:1、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破裂,有無和好的可能。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2、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處理。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3、子女的撫養和教育問題。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離婚時一般要解決兩方面的問題,一是財產分割問題,二是孩子撫養權問題。

1、財產分割問題,要明確哪些是個人婚前財產,哪些是婚後共同財產,還要注意對方有沒有轉移隱藏共同財產的情況,注意尋找保留證據。

2、債務問題,分清哪些是個人債務,哪些是夫妻共同債務,對於共同債務,債權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人索要。可以在離婚前簽訂一個債務承擔協議,約定一下債務分擔比例。

3、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撫養權只能歸一方,另一方要支付撫養費。撫養權歸誰,要看孩子歸誰,有利於孩子的成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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