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機廣告“牛皮癬”防治應更快更準更狠

打開電視機,躍入眼簾的是長達數十秒的廣告畫面,且無法手動關閉……這是當下不少電視用戶的困擾。

日前,中國電子商會官網顯示,由中國電子商會組織、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提出並牽頭起草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向有關單位、企業公開徵求意見,擬要求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時長不得超30秒且須可一鍵關閉。

《意見》發佈後迅速得到眾多網友的支持。電視開機廣告既影響用戶體驗,也挑戰了很多人的耐心,近年來輿論質疑聲不斷。事實上,智能電視機開機過程中植入廣告,強制用戶觀看,已涉嫌違法。廣告法第44條明確“在使用互聯網服務時,廣告頁面自動彈出,應該標有顯著標識確保一鍵關閉。”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屬互聯網廣告範疇,這一規定同樣適用於此。

依法律規定,在出售之初,智能電視相關企業即應明確告知用戶,並配以顯著標識,表明本商品帶有開機廣告,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在用戶購買後,尊重其選擇看與不看的權利,提供電視廣告關閉或者退出窗口的功能標識。既有規則被破、開機廣告難除,一個重要原因是大部分智能電視靠低價營銷,再以費用高昂的廣告和收費服務斂財獲利。然而,價格低廉並不是商家侵權的理由,廣告被轉嫁至終端用戶,造成不良使用體驗,是企業為換取一時廣告收益,置用戶權益於不顧,到頭來傷害的是自身的生命力。

當下,智能電視走進千家萬戶,成為大眾需求量較大的智能產品。數據顯示,2014年以來中國智能電視銷量持續穩定增長,截止到2018年底,我國智能電視保有量達1.88億臺,2018-2019年的開機率為51%。這間接說明電視開機廣告影響之廣。如今,監管層面對智能電視廣告給出說法,有望撕掉這一擾人已久的“牛皮癬”,無論是消費者個人還是組織,均將在維權上具備標準上的依據,但接下來相關防治還應更快更準更狠。規範的靴子落地後,有關部門應加快出臺配套治理機制,加大處罰力度,警惕罰款被當作可以接受的成本,規避電視廣告成為糟糕的利益均衡手段。

期待開機廣告再次作為議題被關注後,能夠迎來規範管理的迴響,同時倒逼電視生產廠商調轉“車頭”,將“以用戶為本”內化於自身經營理念,足履實地,不斷改進技術、優化軟件,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說到底,開機廣告規範涉及面眾廣,還需消費者、相關協會以及管理機構共同推動,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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