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保險,長期冠以“反人性”的名號,壽險算得上“

罪魁禍首”。(當然,此處說的壽險,不包括另類的壽險類型——年金險,以下均默認如此)

先說壽險整體

壽險,只有在人“死”後,才能發生賠償,是真正的“保死不保生”。而“死”這種極端風險,卻是所有人都談虎色變的。(當然,很多壽險產品帶了全殘責任,即發生全殘,比如雙目永久失明,也能賠償。以下為避免看客看煩了,當說到“死”或“沒”時,默認包含全殘。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因而,衝動點兒從感性上來看,連筆者都想對其創造者說——“有病啊,誰腦子抽筋了才會買它,留著錢買夜宵不香嗎”?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人都是活在當下的,及時行樂既是古人倡導過的生活方式,又迎合了人的本性。這樣來看,省下壽險保費用來買點夜宵,當然更愜意、實在!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但是,衝動過後,咱們也不能不冷靜想想:在如今這麼一個多變的社會,要想生活長期愜意咱們又怎能只活在當下不展望未來——為未來做規劃呢

以發展的眼光

,咱們再回頭來看看壽險。

試想,雖然咱們排斥,但是每個人都避免不了未來的某天必定會“沒了”,只是時間不定而已。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如果沒有壽險,一個人“沒”也就“沒”了。一個人“沒”了之後,不管家庭狀況是好是壞、是否有子女需要撫養、是否有老人需要贍養,自己都可以“灑脫”地

不管了

而如果有壽險,一個人就不會白白地“沒”了。這個人“沒”了之後,如果有子女需要撫養,有老人需要贍養,這筆保險金可以代替自己再履行幾年義務。就算家人不需要自己的經濟支持,這筆保險金也可以在自己“沒”了後,在家人最傷心的那幾年,維持家庭開支,為家人恢復狀態提供緩衝期。

退一萬步來說,如果一個人有終身壽險,就算沒有“死於非命”,而是壽終正寢,也能將保險金作為自己的財富傳承給自己重視的人。

胡適先生曾經說過:保險的意義,只是今天作明天的準備;生時作死時的準備;父母作兒女的準備;兒女幼時作兒女長大時的準備;如此而已。今天預備明天,這是真穩健;生時預備死時,這是真曠達;父母預備兒女,這是真慈愛。能做到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現代人。

壽險正是“今天作明天的準備;生時作死時的準備”、“今天預備明天,這是真穩健;生時預備死時,這是真曠達”的代表

嗎?

再說本文的主角——定期壽險

如果說壽險是“反人性”的“罪魁禍首”,那麼定期壽險就能算得上“罪魁禍首”中的“翹楚”

定期壽險不僅發生條件苛刻(說得不客氣點,就是“反人性”),而且保障期間還縮短了——只能保障指定年限,逾期恕不奉“賠”,很難作為家庭財富傳承的手段!

以下,我將代表人民群眾“控訴”定期壽險充滿矛盾的幾大“罪”

  • 和所有壽險“同罪”:

1. 單從感性上來分析,衝動地(從發生條件)來看,壽險不可理喻;冷靜地(從效果)來看,壽險卻恰恰能滿足責任感,實現自我意願。同樣是出於感性,

從賠償條件和從效果上來看,帶來的心理狀態完全不同,此為矛盾之一

2. 被保人並沒被“保”。明面上定期壽險的被保人,本身卻不能從保險中獲得實質保障,受益人只能是被保人之外的人。被保之人和得到保險金的人不同,此為矛盾之二

3. 從受益人與被保人的心態上來看,一個為了收益,為別人買(或讓別人買)這份保障,讓自己成為受益人的人,往往被保人更不願使其成為受益人;一個因不願想到至親發生極端風險,而不願當受益人的人,反而被保人更希望其成為受益人。想當受益人的不適合當受益人,不想當受益人的反而更適合當受益人,此為矛盾之三

4. 投保年齡越小,發生風險的幾率越小,入手需求越低,而保費卻越低,越便於入手;投保年齡越大,風險發生的幾率明顯越高,入手需求越高,但保費反而越高,越不利於入手(買定期壽險的年齡是有上限的)。

入手需求越強,入手難度越高

  • 定期壽險的“原創罪”:在最容易發生風險的時候,往往不能擔責。

定期壽險一般最高只支持保障到70歲。而實際上,詩云“七十古來稀”,自古以來70歲以上的人都屬於高壽。就算現在物質條件、醫療水平好了,壽命延長了,但也不能否認——70歲以上的人“年事已高”,更容易發生極端風險。因此,定期壽險使得最易發生風險的人群反而失去保障機會

那麼,為什麼這樣一種明顯“先天性保障不足”的壽險依然“苟活”至今呢?

因為兩個字——“便宜”。

定期壽險保障的時間是有限且確定的,所以在保費設定上,真能做到“白菜價”。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什麼樣的人最適合準備這麼一份“先天性保障不足”但“便宜”的壽險呢?

當然是家庭責任重大的成年人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 一方面,多數身負養家重任的成年人都不敢在家庭“缺席”。因為,自己的“缺席”直接導致的就是家庭經濟的崩塌,以致老無所養,幼無所依,房貸、車貸留給家人負擔。所以,成年人在養家期間(最起碼退休前)需要一份能足夠預防自己“缺席”風險的保障
  • 另一方面,多數身負養家重任的成年人,僅僅要保持家庭正常運行就已經有一筆不小的開支,沒能力拿出不菲的資金來預防自己“缺席”的風險。而且,保險的作用本身就是保障生活水平不要因風險發生而降低,保費自身就成為壓力的保險明顯違背初心。所以,能用在這種保障的資金不宜太高

而定期壽險,不剛好符合要求嗎?

  • 在成年人退休之齡前,只要
    保額設定合理,定期壽險充分扮演了“家庭候補印鈔機”的作用。萬一作為“家庭印鈔機”(也就是家庭支柱)的成年人不幸“缺席”,它可以繼續為家庭幾年的運行提供資金支持讓老人繼續有所依,孩子能衣食無憂地成長,同時幫忙分攤家人車貸與房貸壓力(本該自己負擔的)直到家庭恢復狀態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 保費支出上,因為本身保障期間縮短成年人的保費支出特別低。以30歲的成年男性為例,如果年收入10萬,買50萬的保額,交30年保30年的話,性價比高一些的定壽產品年交保費一般是兩三天的工資。女性的話,同等條件,保費一般是男性保費的五折到六折。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在矛盾中“苟活”的定期壽險

可見,定期壽險的保費,一般不會成為成年人的負擔

結案陳詞——定期壽險是“反人性”的嗎?

從發生作用的條件上來看,它依然是;但從能解決的問題上來看,它卻無比人性化;而從前期需要付出的代價(保費)來說,它也十分友好。

不發生作用的話,低廉的保費無關痛癢,證明咱們平平安安地活著,當然好了;但發生作用的話,就會挽救一個家庭,不是功德無量嗎?

因此,就算定期壽險有著不容辯解且充滿矛盾的“罪狀”,但它對於成年人的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視的

PS:關於定期壽險,就說這麼多了,因為針對的風險較敏感,寫這篇文章主要是為了喚醒意識,歡迎有不同看法的人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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