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月9號辭職的,公司說不給我交3月份社保,合理嗎?

D丶Lei


有些地區是過了十五號才劃賬,二月上半月離職的,二月不交都不違法。


素人24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想了解一下你說的2月9日辭職的是提出辭職申請了還是正式辦理完辭職手續,根據情形不同公司做法的合理性結果就不同。

一、如果是2月9日提出離職的,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一般以30日為時間節點,除非雙方提前協商好離職時間了,否者的話30日後勞動者可以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那麼2月9日提出,應當於3月9日正式辦理離職的手續,那麼,公司不給予繳納3月份的社保是不合理的。

二、如果是2月9日正式解除了和公司的勞動關係,那麼,很不幸的告訴你,公司的做法是正確的。


鷗鴿職場解憂室


完全不合理,他不僅應該上3月份的,而且應該上到60歲,包括你家人的,他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建議你去找律師起訴,爭取你合法的利益



歷史系初學者


社保是隔月交的,二月份應該繳納的是一月份社保,而二月份如果離開公司的話十五號之前按規定是可以辦理賬戶凍結的,有的單位不給你交也不違法,而如果十五號之後離職,單位只能在下月給你辦理凍結,所以必須幫你交,因此,三月份是要幫你交二月份的。你現在是九號離職,那麼看單位意願了,屬於可交可不交,但是三月份的社保要在四月份交,那在法理上你是沒有任何理由的


嘎嘎不見不散


看到這個問題,直覺告訴我,你目前辭職的公司已經超級給力啦,現在本來就是非常時期,要知道疫情期間拖垮多少企業,你2月9號辭職,而你們公司對於一位主動辭職的老員工他還能幫交完辭職當月的保險,這已經是一家很重情義的企業啦,既然你也已經選擇辭職啦,就不要再糾結3月份的社保啦,如果因為一時沒有年找到新工作,就早點跟公司協調,看能否讓公司配合辦理失業保險,(不過也有很多公司不願意配合辦理的)失業期間社保局會有固定失業金可以領取,並且還可以直接代繳醫療保險等,具體情況可以諮詢當地社保局,祝好運!



山嘎嘎裡的


在我們單位如果不是你主動離職,那就會把下一個月的社保給你交了,主要是方便你找工作,不至於斷了社保,當然,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你在十號之前主動離職,單位不給交社保也在情理之中,無可厚非,祝你早日找到好的工作。




萱萱愛飛行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這個是合理的;

其實我更好奇你是怎麼思考的,入職後公司開始給你繳納社保,你離職了當然就給你把社保給停了呀。

二月初離職,可能二月份的社保都不會給你繳納,更何況是三月份的,你二月份才幹了九天,半個月都沒有到,公司怎麼給你算社保?


西米沐禾


是合理的。根據勞動法律制度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但是員工已經離職,公司就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了。建議您儘快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避免保險斷繳。如果沒有找到,也可自行繳納社會保險,具體諮詢有關部門。最後,建議大家不要裸辭,找到新的工作再辭職,這樣不影響社保,也不會影響正常生活。


路上有個姑娘


從勞動法的角度,是合情合理的。
一般公司在這個月中旬給員工繳納當月的社保,你2月9號辭職,公司15號左右會給你繳納2月份的社保,已經沒有義務給你繳納3月份的社保了。
希望能給到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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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w1314


不合理,根據國家規定,公司每月繳納社保的截止日期是25日,員工若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當月公司不繳納社保。如果沒有做到提前一個月申請,公司如果認為員工違約,公司是有理由停掉員工的社保,這個還是和公司在協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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