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對奮戰在一線醫務、公交、環衛等職工,給予減免1至3個月房租


今天下午,在浙江省第三十三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

有記者提問:國家出臺了階段性的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請問省裡的實施情況如何?另外,對於低收入群體,特別是奮戰在抗疫一線的環衛、公交、物業等職工人群在住房保障方面有沒有特別幫扶政策?


省建設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一級巡視員應柏平:2月2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出臺了《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全省各地都已細化落實相關政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在企業方面,今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停繳住房公積金。在職工方面,今年6月30號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做逾期處理,職工緩繳停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並靈活安排提取額度。


這項政策實施以後,截至到3月5號全省已經有687家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2059家企業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就其而言累計降低繳存比例和緩交的金額達到6530萬元。


關於第二個問題,我們已經出臺了政策對奮戰在防疫第一線的醫護、公交、環衛、物業等人員有住房困難予以重點幫助,其中對承租公租房、實物房源的減免1到3個月的租金,領取租賃補貼的按當地市場平均租金標準發放1到3個月的租賃補貼,或者增發1到3個月的租賃補貼。疫情嚴重的地區,還可適當延長租金減免或補貼發放的時間。


另外要說明的是,對付復工復產企業的住房困難職工,還有四個方面的政策保障舉措。


一是要求各地繼續做好睏難群眾住房保障工作,對經濟收入困難家庭予以適當的租金減免。


二是今年1月到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對逾期繳納公積金租金的家庭,不做逾期處理,不計入個人信用記錄。


三是對疫情防控延誤租房保障的家庭,補發延誤期間對應標準的租賃補助。


四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適當擴大公租房保障範圍,將近期復工企業,承租社會房源的職工階段性納入住房保障範圍,發放疫情防控期間租賃補貼。


來源: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謝春暉 盛銳 黃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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