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強迫自己愛上某種事物?


這個觀點有兩個方向

1你不情願,但是必須去做的的事情(事物)

2你可以選擇你所愛的事物,但是不能去擁有或去完成。

下面來解答這兩個方向:

1不想做 非要做

既然是必須要去做的事情 如果不關生死(自己的或他人的)不破壞社會穩定(你明白的)可以讓你未來的生活變得更好(相對你現在的生活狀態)你為什麼不去做呢?但如果以上的觀點都有問題,你為什麼還要去做呢?

2想去做 不能做

在把1的解答倒過來看一遍,你就懂了!

還有 這個世界沒有雞湯!只有本質


日勿丁口


很簡單,比如說,你不喜歡唱歌。要讓自己愛上唱歌,你可以怎麼做:

1,先給自己暗示,自己喜歡唱歌。

2,和喜歡唱歌的人在一起。

3,平時多練練唱歌。

4,多學習一下樂理知識。

心理學上認為,一個習慣的養成,你最起碼要堅持28天。

然後,在某一個時候,你發現你居然超越了那些自以為唱歌很厲害的人。

這只是個例子,具體情況具體思路。要愛上某一個事物,肯定是要先接受他,暗示自己喜歡他,潛移默化之下自然可以達成。





直覺思維


強迫是不會愛上的

尋找與這件事物有關的樂趣,只有感受到快樂,通過不斷做好來放大樂趣,愛上是時間問題

抱著強迫的態度是不會愛上的


木逸軒


愛上我覺得是培養不了,只能說試著接受,然後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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