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口罩真騙局”,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3起涉疫情案件

自疫情爆發以來,口罩成為最搶手甚至脫銷的產品,在全國抗擊疫情的關鍵節點上,卻有“有心人”打起了“吃人血饅頭”的主意,謀取不義之財。

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在得知遵義市公安局紅花崗分局辦理的涉疫案件信息後,立即成立了專門辦案組負責提前介入和案件辦理。3月9日,檢察官李曉林、文顯俊提前介入了3起涉疫情案件,其中1起為銷售偽劣口罩案,2起為借銷售口罩為由的詐騙案。檢察官通過查閱卷宗,詢問案情等方式瞭解案情後,就進一步偵查取證,追查涉案口罩來源及去向、贓款來源與去向、檢驗鑑定、是否存在遺漏犯罪問題等提出意見,並建議偵查機關加快辦案進度,做好適時偵檢銜接,對涉疫案件疑難問題早報告、早解決,確保案件“快捕快訴快判”。

目前,3件涉疫案件均在依法辦理中。

“假口罩真騙局”,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3起涉疫情案件

相關司法解釋:

《兩高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研製、生產或者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者捏造事實騙取公眾捐贈款物,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供稿人:王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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