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口罩真骗局”,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3起涉疫情案件

自疫情爆发以来,口罩成为最抢手甚至脱销的产品,在全国抗击疫情的关键节点上,却有“有心人”打起了“吃人血馒头”的主意,谋取不义之财。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得知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办理的涉疫案件信息后,立即成立了专门办案组负责提前介入和案件办理。3月9日,检察官李晓林、文显俊提前介入了3起涉疫情案件,其中1起为销售伪劣口罩案,2起为借销售口罩为由的诈骗案。检察官通过查阅卷宗,询问案情等方式了解案情后,就进一步侦查取证,追查涉案口罩来源及去向、赃款来源与去向、检验鉴定、是否存在遗漏犯罪问题等提出意见,并建议侦查机关加快办案进度,做好适时侦检衔接,对涉疫案件疑难问题早报告、早解决,确保案件“快捕快诉快判”。

目前,3件涉疫案件均在依法办理中。

“假口罩真骗局”,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3起涉疫情案件

相关司法解释:

《两高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供稿人:王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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