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田裡建房已經5年了,還會被拆除嗎?有哪些依據?

溫增明


在農田裡建房已經5年了,還會被拆除嗎?有哪些依據?

造成農民在自己的承包地或在其他農用地擅自建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建房農民對土地管理政策瞭解不透,法制觀念淡薄,存在僥倖心理的原因;有村集體疏於土地管理的原因;有缺少土地調節手段、土地調整難度大、建房用地不能及時落實的原因。


《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格控制佔用耕地建造住宅,禁止非*法佔用耕地擅自在耕地上建造住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把土地劃分為基本農田區、一般農田區、建設用地區等區域,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建設用地才可用於建房,確需佔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轉用審批手續。


佔用土地建房的,如果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局部調整規劃要求的,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佔用土地建房不超過規定面積標準的,依據政*策規定處理處罰後,補辦用地審批手續,可申請不動產登記。

如果不符合相關規劃,農民擅自非*法佔用耕地,到基本農田建房就屬於違規違法佔用農田,不予確權登記,根據土地保護的相關政*策,進行拆除或處理。

因此,對未經批准佔用農田建造住宅的,三農觀察匯個人認為的結果是:佔用的宅基地在建設用地區的,符合相關規劃,符合建房條件並不超過規定面積的,經政策處理後補辦用地審批手續,可確權登記。對不符合相關規劃,非*法佔用基本農田建造住宅的,將會被限期拆除或處理。


三農觀察匯


無證房屋不一定是違章建築:

一,在八九十年代或者更早的時候建的房子,因為歷史遺留的原因,很多房屋都沒有相關證件,這樣的房屋不能確定為違章建築。

二,房屋建造於2008年以前,城鄉規劃法在2008年才開始實施,因此,在2008年之前建造的房子,沒有規定必須申請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只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就可以。

三,經歷過拆遷的房子。在有些地方經歷過多次拆遷或者街道拓寬,把家裡原來證件都齊全的房屋,拆遷了,政府說給另外劃塊宅基地,但是沒有履行承諾,房子建成以後又沒有批下宅基地和宅基證,這樣的話就不一定是違章建築。

1.其次就是基本農田是必須要保護的,是不能夠用來非農用途的,這是國家的紅線。很多農民朋友覺得先斬後奏,這樣村裡也只能夠同意將田地批為宅基地了。以前這種情況的確是可以,現在國家對於宅基地管理很嚴格了,已經不能夠先斬後奏了。而且如果你是在基本農田上面蓋房,破壞基本農田的話,更是違法嚴重,甚至是可以將你的土地收回的。

所以說農民朋友可要守法了,一定要批了宅基地再蓋房,不然就是違章建築。更是不能夠在基本農田上蓋房,不然會依法拆除。



農民小祝


在農田裡建房已經五年,還會被拆除嗎?是的,不管你在農田裡建房子多少年?因為你已經改變了農田的使用性質,所以你的房子將會被拆除。2019年的農村五拆行動也是如火如荼。

為了能讓農村更加整潔,讓農村發展的越來越好。農村即將開展五拆行動。有那五種違建的房子將會面臨拆除。來看一下你的房子是否在違建的範圍裡。



一、拆除耕地上的違規建築

一直以來,我國就有明文規定,是不可以在耕地上蓋房子的。農田只能用於耕種糧食,農田是讓農民來種糧食的,是給予農民的一項社會福利項目。而農民擅自改變農田的使用性質,是屬於違規現象,所以農田上的建築要被拆除。


二、拆除耕地上的違規商業廣告牌

剛才也說到了農村的耕地只能用於耕種糧食。不能用於其他用途,所以在農田上的無關建築一律都會被拆除。隨著農民的生活水平提高,農民的消費意識加強。一些商家為了達到宣傳效果,所以在耕地上建立商業廣告牌。然而,這是違規行為,其建築會被拆除。

三、拆除耕地上的經營性場所

最近幾年,農村交通設施逐漸完善。而且隨著農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很多商家看中了農村利益。所以會在一些交通方便的耕地上建築餐飲、美容、汽車等服務行業來賺取利益。

四、拆除違規建設的大棚房

農民會在農村的農田裡和其他空閒的宅基地裡建立大棚房。而這些大棚房都是農民私下建築的,並沒有得到審批。建築其大棚房為己所用,當倉庫用用來放車放木柴等其他生活用品,又或者用來養家禽。但是這些大棚房是屬於違規建築,所以必須得拆除。



五、拆除違規改造的看護房

確實,農村很多看護房建築,這也是農民私下蓋起的建築物。主要是為了防止阿貓阿狗來偷取糧食、家禽等農民經濟作物,農民為了減少經濟損失,所以搭起建築房。我奶奶以前家裡也養豬,為了更好的管理和防止別人偷豬,所以我奶奶在豬圈附近搭起了一個木房子。由於農村整改,我們農村不給養豬了。所以奶奶把所有的豬都賣了。但是那個看護房子依然在那裡閒置著,像這種看護房建築,也是會被拆除。



《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裡明確規定要保護耕種,不得私自改變耕地用途。而且現在對農村的管理是越來越嚴格。對於你這種私自改變農村農田使用性質的做法是違規的,所以,你的房子將會被拆除。


三農天地


作為管理過農村宅基地及農房建設審批工作多年的筆者,特結合政策規定和工作實際作答。本答覆的主要內容是:

建在農田裡已5年的房屋,若是佔用基本農田,被拆除的可能性極大;若不是佔用基本農田,就需根據建房人的資格條件和房屋的用途,分類處置,但若是未經批准的農地非農化實用,被拆除的可能性也較大。

下面,就簡要說說相關情況。

第一,若是修建的農村住房,是否拆除最主要的要取決於土地的性質和建房人的資格條件。

對於修建的農村住房,最重要的就是宅基地的合法性問題,這也是是否被拆除的關鍵問題。

  1. 佔用基本農田的,除極特殊的情況外,都是強制拆除的對象。那麼,哪些是極特殊的情況呢,主要有兩種情況:(1)政府組織的地質這災害搬遷戶,(2)政府組織的D級危房遷建戶。

  2. 建房人不具備建房資格的,也是強制拆除的對象。那麼,哪些情況是建房人不具備資格呢?主要有兩種情況:(1)建房人不是該村村民,(2)建房人雖是該村村民,但在該村另有住房的。

  3. 建房人具備資格且不是佔用的基本農田,但超建嚴重的也是強制拆除的對象。這裡的超建嚴重主要是指宅基地超佔嚴重,比如你一家4口人可申請宅基地120平方,你卻佔了200個平方。同時,若樓層數超過4層,最上面的一層也是拆除的對象。

第二,若不是修建的住房,是否拆除主要取決於實際的用途和違建的性質。

  1. 未經批准的修建的農家樂、鄉村旅遊設施以及工業廠房和庫房,重點整治的對象,也是拆除的對象。

  2. 佔用基本農田修建的養殖場、農業初加工廠房,也是拆除的對象。

  3. 雖未佔用基本農田,但未辦理設施農用地手續或養殖用地備案手續就修建的養殖場、農業初加工廠房,能完善手續的可完善手續後保留使用。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在農田裡建房已經5年了還會被拆除嗎?這主要看你建的是什麼房子,多大面積,並且,還要看是否改變了農田的農業用途,是否有合法手續等。通常來說,農田裡是不能建設住房的,只要定為違章建築,沒有豁免期,不論五年十年,只要有人舉報,肯定會被拆除的。除非你這房子是建在農村人民公社前,是在當時的私有土地上建設的房子!

1962年人民公社六十條發佈以後,農村所有的土地都歸集體所有,包括耕地和宅基地,農民再要建設住房,不管在哪裡建,都要經過申請獲得批准,私自建設都屬於違章。不過如果不是在農田裡建,而是在村莊空閒地裡建,又確實符合申請建房的條件,可以補辦手續,交點罰款,轉為合法的用房。

而在農田裡建房,必須辦理農田轉用手續。因為各地都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村建設規劃,農村土地的性質非常明確,農田如果要建房,必須辦理了轉用手續,把耕地轉為建設用地,方可申請建房。未辦理轉用手續,沒有獲得批准的建設,肯定是違章建築,不論建了幾年,在當前拆除違章建築的情況下,都應該被拆除。

農田裡建設的房子,只有符合規定的小型看護房,可以不經申請批准建設,並且不得對土地造成永久性破壞。根據題主所說的情況,農田裡建設的房子,顯然不是看護房,肯定是住房性質,這就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違背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肯定會被拆除。而拆除的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等。


齊東晏子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無證房屋不一定是違章建築:

一,在八九十年代或者更早的時候建的房子,因為歷史遺留的原因,很多房屋都沒有相關證件,這樣的房屋不能確定為違章建築。

二,房屋建造於2008年以前,城鄉規劃法在2008年才開始實施,因此,在2008年之前建造的房子,沒有規定必須申請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只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就可以。

三,經歷過拆遷的房子。在有些地方經歷過多次拆遷或者街道拓寬,把家裡原來證件都齊全的房屋,拆遷了,政府說給另外劃塊宅基地,但是沒有履行承諾,房子建成以後又沒有批下宅基地和宅基證,這樣的話就不一定是違章建築。

1.其次就是基本農田是必須要保護的,是不能夠用來非農用途的,這是國家的紅線。很多農民朋友覺得先斬後奏,這樣村裡也只能夠同意將田地批為宅基地了。以前這種情況的確是可以,現在國家對於宅基地管理很嚴格了,已經不能夠先斬後奏了。而且如果你是在基本農田上面蓋房,破壞基本農田的話,更是違法嚴重,甚至是可以將你的土地收回的。

所以說農民朋友可要守法了,一定要批了宅基地再蓋房,不然就是違章建築。更是不能夠在基本農田上蓋房,不然會依法拆除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山裡有座廟


在農田裡建房已經5年了,還會被拆除嗎?有哪些依據?

農田建房5年,最終還是被拆除的。一是改變了土地的使用用途,二是憑您個人的力量是不可能經過審批在耕地中建房的。

1、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在農村,有專門的建設用地,就是農村的宅基地。在經過申請、審批之後在宅基地建房是合法的。而在耕地中建房,明信違背了《土地管理法》的相關司法解釋,不得在耕地中建房、採沙等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和破壞耕地的行為。

2、未經審批佔用耕地。佔用耕地進行建設活動是需要經過嚴格審批的。主要是國家的基礎開發建設和企業的開發建設行為,無論是哪一種都需要經過省市甚至是國務院的批准並且還要進行公示的,而且還需要佔用多少耕地再開發多少耕地,保證國內的耕地數量保持不變。

但是對於您的這行情況來說,根本是不可能通過在耕地建房的審批、規劃的,您的體量和那些企業就是不能相比的。所以對於您在耕地中建房來說,就是違法建築,最終還是被拆除的結果。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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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實際情況來說,被拆除的可能性比較大。

農田的性質屬於農用地,我國實行的是嚴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對於房屋,應當外建設用地上進行建設,如果涉及到使用農用地的,應當辦理轉用審批手續。所以,在農用地上建房,是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的。

那麼,違法了是不是一定就可以拆除或者隨便拆除呢?當然不是,依法治國,老百姓要遵守法律,政府也要遵守法律。按照處罰的原則,是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如果能夠通過補辦手續或者罰款等能達到目的的,可以不拆除。或者可以沒收。但是,如果嚴重違反法律,必須要拆除的,那麼政府必須遵守法定的程序,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給予當事人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救濟權利。只有當事人既不申請複議,不提起訴訟,也不自行拆除的。那麼政府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拆除的。

如果拆除機關沒有遵守法定程序,違法拆除的,權利人是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違法,並提起國家賠償的。


楊高州律師


農田裡建房已經5年了,還會被拆除嗎?有哪些依據?

筆者認為會被拆除

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生產資料與資源,人多地少的國情決定了必須守住18.05億畝的耕地紅線。

2018年自然資源部在全國部署開展“大棚房”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是排查未經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擅自佔用農用地進行非農建設的違法項目。主要包括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非農設施、商品住宅和違規改擴建大棚看護房等。在農田裡建設住房,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36條、43條、44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1條、第65條的規定,屬於違法佔地行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77條要求,該違法建房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限期拆除。


我國當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的行為較多,一是村民不懂法,覺得既然村集體把土地承包給我了,那就是我的,我想幹嘛就幹嘛,不就是建個房子嗎;二是部分村民想鑽政策空子,以便在拆遷時獲得高額賠償!

從筆者在長安區興隆街道、靈沼街道的實際調查情況來看,在耕地裡違規蓋民房的現象還是很多的,主要是在外職工和外嫁女在村裡利用父母或者兄弟的耕地違規建房,這些行為已經影響到“西安高新區八大攻堅行動”的正常實施。

西安市近期開展的“四改兩拆”和“大棚房”專項整治活動,拆除了大量大棚房和耕地上的違法建築,有效震懾了部分群眾的違法行為。


才華有限菇娘


在農田裡建房已經5年了,還會被拆除嗎?有哪些依據?



對於在農田裡建房,是國家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明令禁止的農田,是用作種植糧食作物,農民承包農田以後不能改變其原有的用途,否則的話,身體有可能把農田進行收回,或者是讓農戶把農田恢復原樣。

在農田裡建房已經五年了,其實這不是時間的問題,已經改變了土地的用途,這屬於一種違法行為,一旦遇上農村拆遷違建的行動,將會被拆除。從這方面來講是毫無置疑的,畢竟個人已經擔心建了五年的房子,而且沒有手續,這就屬於違建的房屋,會被拆除的。



其實在農田裡建房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臨時建房,為了農田的產業結構調整,可以蓋幾間臨時房屋進行居住來看管耕作農田發展項目,已獲的更高的收益。比如說蔬菜大棚的房屋,農家樂建築房屋,這種方式只是臨時性的,一旦不再進行產業結構調整,不能作為常居住的房屋進行居住,還必須拆除恢復土地的本來面貌。當然如果到國土資源部門更改農田的用途,進行建房也是允許的,但必須備案。

在農村房屋一般是行一戶一宅的制度,也就是給每個農戶規劃一處宅基地建房居住,這也要符合村莊以及鄉鎮統一規劃。如果村集體沒有了宅基地,目前也不會給予規劃宅基地用於建房,這也使得一些農民開始到農田裡建房居住。其實在農村農田裡建房的現象非常普遍,可以說每個村都有這種現象,只是村集體疏於管理,上級也對這種現象忽視造成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家庭成員比較多,在農田裡建幾間房子給父母使用,子女居住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



總之,對於在農田裡建築房屋已經五年了,這種現象屬於違建行為,如果不是用作農業生產使用的話,在遇到拆遷的情況下還是給予拆遷的並恢復農田的基本面貌,用作農業生產。這種依據就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的,如果在農田裡建房不給予備案的情況下,或者是不改變農田的基本用途的情況下,都是會被拆除的事,做違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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