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鎮市交管大隊四項舉措規範執法記錄儀管理使用


為進一步規範民、輔警執法執勤工作,切實加強執法記錄儀的使用管理,保護人民群眾和執勤民、輔警自身合法權益,豐鎮市交管大隊四項舉措,推進執法記錄儀規範使用。

1 提高思想認識

執法記錄儀在保障民、輔警依法履行職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進一步提高廣大民、輔警使用、管理執法記錄儀的規範性,要求全體民、輔警進一步加強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和管理培訓,保證在現場執法執勤活動中依法正確使用記錄儀。

2 提升使用效率

嚴格按照《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工作規定》、《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的要求,對接處警和現場執法執勤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特別是對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員、超載、涉牌涉證等違法行為處理,民、輔警必須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記錄,確保內容客觀、完整。


3.強化責任落實


按照“出警必帶、處警必用、資料必存、專人管理”的原則,做好執法記錄儀的日常管理工作,並確定專人為執法記錄儀管理員,負責對執法記錄儀及執法記錄進行日常管理。同時,開展執法記錄儀使用突出問題整改,從案例中找出自身的不足,吸取經驗教訓,加以整改,不斷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和隊伍正規化建設。

4 強化管理維護


執法記錄儀的日常管理、維護由管理員負責,對交通秩序和交通事故的現場視頻資料進行分類管理,並按照績效考核規定,按時上傳考核內容,對發現設備故障、損壞的及時與執法記錄儀設備廠商聯繫進行維護,從而發揮執法好助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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