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的傳奇

歐洲諺語裡,到處有跟麵包相關的諺語。20世紀初的悄皮散文裡,常見如“長得像沒有面包吃的夜晚”類比喻;19世紀的小說裡,一個標準的體面人,理應生活得“像退休麵包商”。美國人說事,有所謂“這是切片面包發明以來最好的消息”。如此不而足。

歐洲人還愛說“剛出爐的麵包”,這一點吃慣了冷麵包的人大概不易理解。麵包剛出爐,蓬鬆香濃,極好吃雖然和烤山芋有類似處,聞著比吃著更香,但還是動人;時候稍長,麵包失水便發硬,可以當棍子和錘子使。所以你在歐洲大街上,常可見有大漢從麵包房出來,懷揣一紙袋子剛出爐的麵包,手裡一個張ロ大嚼,那是爭分奪秒,把握麵包最美妙時刻呢。

麵包得發酵,所以上古時期,麵包和酒不分家。高盧人和伊比利亞半島人,都用啤酒商搬下的泡沫和麵,做出來的麵包有啤酒味;希臘人用精麵粉、油脂和葡萄酒做麵包祭把地神克託尼俄斯。早年間精麵粉很難得,所以希臘人日常用大麥烤麵包。雅典執政官梭倫連這個都管,認為小麥麵包太奢華啦,只有宴會時才能烤。

中世紀歐洲人民,收割了穀物也不能幹吃。17世紀歐洲最富裕的國家荷蘭,老百姓也不過是變著法子吃黑麥、大麥、莽麥、燕麥甚至蠶豆粉做的麵包;上等小麥制的麵包就算打牙祭。因為麵包是歐洲人民的主食,控制了一個地區的麵包,就能控制那個地區,所以中世紀城堡建築的所在,若非軍事險要,就會和磨坊鄰近。

一直到19世紀,在世界最富裕的國家日不落大英帝國,麵包都是關鍵。史學家克里斯琴・彼得森分析:普通人家,日常八成開支在食物;而食物裡,八成又在麵包上。簡單說,開支裡小2/3都在麵包。你可以說英國人太不懂吃了,富裕了也只能吃麵包,但事實是他們也不易。雖然英國早就在1202年發佈了《麵包法》,但實施起來很一般。18世紀的約瑟夫・曼寧先生認為,麵包商把豆麵、白堊、鉛白、熟石灰和骨灰塞進麵包裡,當然還免不了明礬之類。於是英國當局痛下決心:但凡麵包出問題,每塊麵包罰麵包商10英鎊,或者蹲監獄一個月;當局甚至考慮違法亂紀的麵包商…應該直接發配去澳大利亞!那會兒,澳大利亞還是個蠻荒所在呢。

當然,到了這個時代,麵包的命運天翻地覆了:首先,全麥麵包代替了白麵包,成了人民的首選一一因為健康嘛。然後,食物的大豐足,也讓麵包成了陪襯。現在你去歐洲館子裡,麵包不再是主食,而是主菜一燉豬肉啦、煎鱈魚啦、油封鴨啦一一的伴碟食物。羊角麵包還是人人愛吃,加了楓糖、杏仁或巧克力尤其動人,但法國女孩子會考慮再三,因為她們都知道,羊角麵包芳香郁鬱,主要是黃油的功勞。

但偶爾,你還是會忘記這一切的。我吃過一頓飯。主菜是煎三文魚,配菜是一些撒鹽麵包。麵包鬆脆香濃,配著鱈魚鬆醬和白萄萄酒,讓人撕著吃,停不了口。我問胖乎乎的店主大叔怎麼做的,他指指灶間的老伴兒,很得意地說:愛!還有自家制的黃油!

麵包的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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