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漢代小吏的宦海沉浮可沒這麼容易


漢代是中國國家體制建設的初級階段,兩漢四百年初步建立起來了相對完整的官僚體系。三公諸卿,太守縣令各司其職,按部就班。這當中自然也就涉及到了官員的陟罰臧否和升遷貶謫。《漢樂府》中有名篇《陌上桑》,當中的女主人公羅敷描述自己丈夫的升遷履歷為“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專城居。”這就從側面為我們展示了當時的一種升遷模式。千百年來關於這段話的註解不一而足,有許多人認為這是婦人海口誇官,自吹自擂以求擺脫旁人的糾纏。結合漢代歷史上真實的官員升遷獎罰情況,我們可以發現羅敷的一番話確實有值得再商榷的地方,其具體如何,且待在下慢慢道來。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漢代小吏的宦海沉浮可沒這麼容易

《陌上桑》


漢代小吏的宦海沉浮

漢代時期的官員簡單來說可以分為中央官和地方官。中央官中以三公諸卿為首,地方官中以郡太守和王國相為首。從品級上來說,漢代以二千石為界線劃分高級官員和普通官員。兩千石以上分為真二千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四個級別。二千石以下從千石開始逐步遞減,據《後漢書》:

“大將軍、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奉,月百斛。千石奉,月八十斛。六百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比四百石奉,月四十斛。三百石奉,月四十斛。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二百石奉,月三十斛。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一百石奉,月十六斛。斗食奉,月十一斛。佐史奉,月八斛。”

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的就是基層中最微末的小吏,而這部分恰恰是漢代政治秩序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人數也是最多的。只是這部分的人大多資質平庸,人微言輕,不足以記錄於史書之上。所以在過去一段時間內被忽視了。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漢代小吏的宦海沉浮可沒這麼容易

漢代竹簡


長期以來,我們研究漢代歷史的主要依據就是傳世文獻,其中以《史記》、《漢書》、《後漢書》為主。然而我們不能忽略的是,能夠名列這些史書中的人物一般都是卓有建樹的優秀人才或者個性鮮明的精英分子,事實上他們並不能代表普羅大眾的生存狀態。隨著地下出土文獻的面世,為我們逐漸揭開了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和小官僚的宦海沉浮。從中我們發現,很多基層小吏終其一生也無法做到六百石以上的等級,也就是中央的郎官和地方的普通縣令所處的等級。但即使是這個等級也沒有資格在史書中單獨立傳,僅有隻言片語稍加提及。但很多儒生初入官場就是六百石的郎官,一些孝廉甚至可以直升為千石的大縣縣令。所以說,漢代真實的政壇之路對於小吏出身的官員來說實際上非常坎坷,只有因緣際會或者恰逢其時才可以從人群中脫穎而出。《陌上桑》中所描述的“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專城居”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小吏在漢代是官員的附屬職員,並不屬於官員序列。他們在官府中處理一些日常的瑣碎事務,有時還要承擔往來京師傳遞文書的郵差角色。其生活條件也是苦不堪言,基本上只比普通的平民多了一份餬口的工作而已。根據西北居延漢簡的記載,基層官員的每月俸祿大致如下圖所示。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漢代小吏的宦海沉浮可沒這麼容易

漢代基層小吏等級與俸祿


相較於高級官員每月動輒萬千的俸祿而言,這些薪俸是杯水車薪。更為重要的是,小吏由於處理的事情繁瑣,接待的人物三教九流,以至於自身的人品和德行也受到當時人的懷疑。所以,出身小吏的人很難有機會出頭,漢代後期左雄改制之後,以“儒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的二重選官辦法進行差別待遇。

從詩歌中記載的官員履歷看來,羅敷的丈夫是在十五歲時出仕,以非儒生的小吏身份進入官場。從上文可知,這一職務是在百石之下的微末基層吏員。但是僅僅五年之後,他就升為了中央的大夫。在漢代,大夫屬於諸卿之一的光祿勳下轄的屬官。據《後漢書》記載:

光祿大夫,比二千石。

太中大夫,千石。

中散大夫,六百石。

諫議大夫,六百石。

從中可以看出等級最低的大夫官都在六百石,相較於不入流的墨吏可謂是難上加難。西漢時期著名的丞相黃霸也是小吏出身,生於漢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他早期歷任侍郎謁者---左馮翊二百石卒史---河東均輸長等官職。直到漢武帝天漢四年(公元前97年),黃霸出任河南太守丞,秩六百石,才勉強和詩歌中的“朝大夫”等級相同。而此時他已經三十三歲,宦海沉浮多年才做到了這個等級,由此可見漢代升遷之艱難。而且黃霸本身也是幾經沉浮,多次入獄才最終贏得丞相之位,可以說是鳳毛麟角,千中無一。加上西漢“大夫”一官執掌論議,對與個人的學養要求非常之高。在漢代基本只有精通儒家和法家思想的人才可以勝任。而黃霸就是“少學律令,喜為吏”。但對於其他的地方小吏而言卻不是人人都具備這樣的素質。所以兩漢時期儒生出身的官員長期佔據了這一職位的絕大多數,小吏出身的人躋身大夫者極為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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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霸像


詩歌后半段還提及了“三十侍中郎,四十專城居。”侍中在西漢時期屬於中朝官,是皇帝身邊負責決策的親信官員。到了東漢時期,這一官職開始固定下來,據《後漢書》記載:

“侍中,比二千石。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

到了這一層級就屬於漢代社會中的高級官員,作為天子近臣,地位顯赫。而“四十專城居”應該指的就是西漢的太守和東漢的刺史。據《漢書》記載:“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後漢書》:

“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復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

這兩類官職都是地方上的最高長官,負責地方上的軍政要務,可謂是漢代的封疆大吏。前文提及的黃霸也曾經擔任潁川郡太守,政績斐然,不過此時他已經六十三歲。從此可見,《陌上桑》中提及夫婿履歷一節應該是確實有誇張的成分在其中,從漢代的普遍晉升規律看來,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有這樣快速的晉升。而王侯貴胄的子弟雖然有類似的火箭式晉升的前例,比如漢朝宗室劉向“年十二,以父德任為輦郎。既冠,以行修飭擢為諫大夫。”二十歲擔任諫大夫與詩歌中的類似。可是這類王公子弟不會以小吏的身份出仕,也不會從事小吏這樣的低等工作。所以,詩歌中的這種人應當是不存在的。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漢代小吏的宦海沉浮可沒這麼容易

漢代東海太守汲黯


漢代為何會出現如此的晉升規律?


第一, 等級觀念。漢承秦制,高祖雖然出身草莽,但他所創建的國家仍然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不僅是所有的百姓都被納入到了二十等爵制的社會秩序之中,在國家的政務體系中也制定出了相對嚴格的晉升通道。漢代官員的選任和簡拔都要參考很多的因素,包括學術背景,自身爵位、仕途履歷、甚至籍貫和家庭財產情況都要納入考量。在秦漢時期,家庭財產狀況是衡量一個人背景和素質的重要參考標準。貧民連出任小吏的資格都沒有,漢初三傑之一的韓信就是因為“家貧,不得推擇為吏”,才在社會上流浪。漢代時期還出現了“訾直閥閱薄”來專門記載登錄官員的背景和家庭財產狀況。出於迴避等因素的考慮,官員也一般不會直接回到家鄉出任地方長官。正如筆者在前文所述的漢代官員等級,百石以下的小吏屬於官府附屬人員,與正式的國家官員地位懸殊。因而也出現了“官——吏”等級之分,吏員被指斥為皂吏、賤民。所以儒生出身的官員普遍蔑視吏員出身的官員,兩者在漢代時期還爆發了很多次的衝突。如東漢末名臣蔡邕上言:

“宰相大臣,君之四體,委任責成,優劣已分,不宜聽納小吏,雕琢大臣也。”

有鑑於此在東漢後期制定了“儒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的二重遴選制度,以求化解這些矛盾。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漢代小吏的宦海沉浮可沒這麼容易

漢代蔡邕像


第二,學識素質。由於漢代時期的文化傳播還十分有限,國家的文化和書籍往往被貴族和高官所壟斷。官宦家庭中出身子弟的學識素質也要遠超出普通的小吏。低級官吏和平民家庭出身的人很難在平等的狀態下與之競爭,所以在晉升途中屢屢被其趕超。直到儒家文化興起之後,普通百姓才可以受到有教無類的文化傳遞。但是儒家也非常地講求社會等級秩序,所以在後來的發展過程中,普通小吏的晉升之路也依然十分艱難。

漢代官員晉升規律對於後世的影響

漢代時期制定了早期文官體系的初始架構,自曹魏以來也進行了部分的承襲和微調。魏晉時期的世家大族開始逐漸佔據了國家的主導層面。“士庶天隔”成為了當時的價值取向,寒門出身的學子再也沒有躋身上游的機會。九品官人法制定之後,每個人從出生開始就有了一個會伴隨自己終生的“鄉品”。鄉品是根據祖上三代的官職等級核算出來的數字,所以世家子弟藉由身份的便利壟斷了高等級鄉品的授予,普通家庭只能獲得低級鄉品。而國家則是直接通過鄉品授官,以至於普通的學子只能擔任微末小吏,並且終生也沒有晉升到高級官員的可能。這樣的社會條件並不利於人才的流動和國家的發展,所以隋唐之後採取了科舉制來取代九品官人法。官員的晉升也有了相對穩定的考課機制,使得寒門出身的的馬周等人有了平步青雲的可能。

“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漢代小吏的宦海沉浮可沒這麼容易

魏晉時期世家壟斷高級官職


綜上所述,《漢樂府·陌上桑》中“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專城居”是一種對於當時社會官員晉升的美好向往,有修飾誇張的因素存在,與真實情況大相徑庭。漢代時期的官員晉升有其特殊的規律存在。由於特殊的等級觀念和社會風氣的引導,小吏出身的官員在漢代的宦海沉浮中顯得尤為艱難。基本上吏員出身的官員做到六百石到八百石等級的官員要耗費將近十餘年的努力。做到建牙開府的封疆大吏要耗費將近半生的心血,在這樣的晉升體系下,能脫穎而出者也不過寥寥數人。更多的基層官吏只能終生逡巡,難有出頭之日。到了魏晉時期,這種情況更加嚴重,高級官員基本上完全被世家大族壟斷。直到隋唐時期的科舉制完善,才使得底層人才有了建功立業的希望。這對於中國古代的文官制度發展有很大的推動作用,對於後世有非常深遠的影響。


參考文獻:《漢書》,《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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