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槍支管理規定》的文件精神,加強槍支彈藥管理。3月11日,漳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法警隊組成的檢查組前往漳縣公安局,對我院存放的公務用槍進行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中,檢察干警從槍彈庫房設施安全、槍彈保管、槍彈保養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等方面對我院的槍支、彈藥進行了全面的安全檢查,逐一核對了槍支型號、槍支編號及槍支的性能和零部件。在檢查中未發現槍支鏽蝕和損壞等情況,槍支性能良好,槍支彈藥安全管理不存在隱患和漏洞,確保了槍支彈藥處於安全的備用狀態。
通過安全檢查,進一步強化了幹警對槍支彈藥安全規範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增強了槍支彈藥安全管理的責任感,為加強機關槍支安全管理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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