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喝兩杯”
“不不不,我開了車”
“怕什麼,這麼晚了,交警蜀黍都下班了”
你不怕?交警蜀黍在等你
看看哪些“醉貓”被抓獲
平潭
3月6日和7日,平潭公安交警組織開展夜查酒醉駕統一行動。
酒駕大曝光
01
2020年3月6日22時28分許,阮某真駕駛閩A69**X號小轎車行經平潭翠園南路被當場查獲,經酒精吹氣檢測達25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02
2020年3月7日22時00分許,高某榮駕駛閩A0XX9Q號小型轎車沿平潭翠園南路由南往北行駛至“龍泰傢俱城”路段時,被民警現場查獲,經酒精呼氣檢測,檢測值為38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龍巖
1月14日23時10分許,羅*先駕駛閩F17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沿龍巖上杭縣臨城鎮龍翔大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經黃田壩路段時駛出路右外翻車,造成羅*先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經抽血檢測,羅*先酒精含量為190.1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並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為無證駕駛。
2月22日21時50分許,羅*金駕駛閩F0R5**小型普通客車在龍巖連城工業園區蓮冠大道由西向東行駛,途經事發路段操作不當車輛碰撞路沿石後失控,側翻在路面上,造成駕駛人羅*金和乘員吳某受傷,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交警在醫院對駕駛人羅*金進行酒精檢測,其酒精吹氣值為54mg/100ml,屬酒後駕駛機動車。
酒駕的後果你真的可以承受嗎?
飲酒後駕車
由於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
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
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
並且容易興奮
過分地自信
在酒精的刺激下
駕駛人往往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
判斷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顯遲鈍
而引發交通事故
飲酒後
在酒精的作用下
80%人易出現肝昏迷
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睏倦、打磕睡
特點為行駛不規範、空間視覺差等
引發交通事故概率加大
那酒後、醉酒駕駛將面臨怎樣的法律制裁呢?
處罰標準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 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溫馨提示
生命不可兒戲,喝酒切勿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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