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補貼下發了,土地所有者和種植者誰是最終受益者?

新大風歌


我是"樂享未來的農村人",很高興回答題主的這個問題。

國家下發的農業補貼,土地權證所有者與實際承租種植者誰受益呢?

農業補貼,顧名思義,就是補貼農村農業的。對於題主的這個問題,按道理及國家的政策來說,國家發放的農業補貼應毫無疑問該是種植者受益的。

可現實在農村的一些地方並不是這樣,一般在下發農業補貼時,都是按土地確權持證者的信息,財政直接劃撥其確認的固定帳戶裡,真正流轉承租的種植者是得不到這項補貼的。

在我們這裡就是這樣的:我是土地持證管理所有者,你流轉承租我的土地,我收到你的承租金後,你只有土地流轉期間的種植使用權,其他及土地的一切補貼你無權享受,這其中就包括了農業補貼,要不然,我土地寧可荒廢在那裡,我也不讓你種。所以,在我們這裡,只有持證的土地管理所有者才能享受農業補貼,種植者是受不了益的。

說實話,農業補貼既然是補貼農業,補貼資金理應補給那些農業的直接種植者,以此提高他們從事農業種植的積極性,可政策性的東西一些地方難於執行到位,也不好、不容易執行到位,至使有些爭論。

以上是我們那裡關於農業補貼誰是受益者的情況,不知其他地方是不是象我們這裡一樣?(圖片來自網絡)




樂享未來的農村人


80後農村小夥,來談一談我對這件事的看法,農業補貼年年都有,現在補貼的力度是越來越大,土地所有者與種植者之間,因補貼發生矛盾的也越來越多,下面我講講我家附近因為補貼發生的故事。

我們村在30年前,開始開發水稻,那時候農村的土地有都是,家家開地,但是種不過來,到秋天水稻也不值錢,一般人家都賠得賣地,說賣還不準確,算求著對方買,地多的很,自己開也花不了兩個錢。



我們這還有一個特產,就是魚,因為北大荒出魚的地方,各種魚都有,會打魚的農民,靠打魚加少種地,過得都挺富裕的。

這你賣開發田,我就賣口糧田,簽訂的合同在當時看來已是天價,每垧地違約金兩萬。可惜好景不長,魚越來越不值錢,地有反彈的趨勢,有地的農民慢慢富裕了,打魚的就不行了。

這一直持續到2010年水稻開始漲價,這群賣地的就瘋了,先要口糧地,再要補貼,不給補貼就上法院起訴,更有甚者要賠付兩萬元的違約金,把地要回來,人性的醜惡,在此淋漓盡致。



現在所有土地的補貼都給土地所有者,因為無土地所有者的同意,村上不敢把補貼發給種植者,種植者要想得到補貼,全靠土地所有者的良心。

去年是第一次秋季補貼水稻的價格,有的土地所有者直接給了種植者,他講,我不能沒良心,讓人戳脊梁骨,而有的土地所有者,就是不同意,種植者也啥招沒有。

其實土地補貼本身就便宜了,土地所有者,他們往外發包,再加上補貼錢,我們這最高的,每垧地都14000元了,再要國家秋天給種地著的補貼,就太不要臉了。



土地補貼繞不開所有者,他隨時都有可能種地,這補貼錢,最後只能靠良心與道德束縛他,也真是無奈。我是田俊超白,喜歡請關注!


田俊超白


問:農業補貼下發了,土地的所有者和土地的種植者,誰是最終的受益者?

答:土地的所有者受益。

為什麼會這麼說呢?根據我國2006年,正式取消農業稅和村提留款等各種種田的賦稅後,國家又實行了種地補貼的慧農政策。就是根據你分得責任田的面積多少,獲得國家相應的每畝一定金額的種地補貼款。

隨著社會的發展,各行業的效益差距開始拉大。特別是種田和第三產業收益的差距越來越大,很多的農民感覺種地沒有做生意或打工等從事第三產業掙錢。於是,他們便把自己分得的耕地,有償或無償的轉給了別人種植。


這就出現了:土地的所有者和土地的種植者,這兩個同是從事農業的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的所有者在從事第三產業收益的時候,還領取著國家的耕地補貼款。

而土地的種植者除了農資的投資外又增加了一個成本~土地租金。

不過,從表面上看土地的所有者是最終的受益者。但是土地的所有者之前承載了繁重的苛捐雜稅,和各種無償的興修水利等很多的義務勞動。他們負重到今天也是歷盡了千辛萬苦。



不過,國家近兩年也想把種糧補貼、農資補貼從耕地補貼中剝離出來。但是土地的所有者,耕地補貼款如果受損的話,他們會通過提高土地的租金,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土地的所有者和土地的種植者,這兩者就是:一個是出租資源,另一個是借雞下蛋。雙方都能達到互慧互利,取得共贏。


豫南鄉農


準確來說這應該分什麼補貼,現在的補貼形式比較多。有生產者補貼、有良種補貼、也有耕地保護補貼。他們具體的補貼對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這些生產者補貼和良種補貼都是補貼給實際的承包戶,也就是說誰種土地了誰就應該有補貼,但是耕地保護補貼不同。

生產者補貼

生產者補貼主要是有大豆生產者補貼和玉米生產者補貼,當然有一些部分,還有水稻生產者補貼。這些補貼主要集中在東北三省新疆地區,當然新疆等地區還有棉花補貼。像在我們內陸河南河北山東這邊基本上是沒有這些補貼的。主要是因為東三省以及新疆地區是農業改革的試改點,因此每年都會有這些補貼。

申請的流程和注意的事項基本上都不太一樣,首先還要要求申請者沒有不良記錄,如果是這些生產者補貼一般都會有相關的人去統計面積,將補貼的錢直接發放在一卡通上。


耕地保護補貼

耕地保護補貼主要是補貼給那些實際擁有耕地的人,也就是說誰擁有這片耕地,這份保護補貼給誰。一般情況下是這樣,像我們那邊一年的耕地保護補貼好像一畝在30塊錢左右。當然其他地方有可能不一樣,也是直接給他放到一卡通上。

但是還要根據承包的合同來定,如果在承包土地時上面有清楚的規定將相關的補貼補償給誰那就應該補償給誰,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應當將這一系列的補貼補償給土地種植戶,因為顧名思義。生產者補貼,本來就是補貼給那些生產者的,用來提高他們的生產積極性。


聚焦三農瞭解事實


這個還是要分情況,農業補貼發下來主要是補貼生產者,而並非是土地擁有者,我們的農業補貼一般叫做什麼呢?我們叫做生產者補貼。在東北地區都有大豆生產者補貼、玉米生產者補貼、棉花生產者補貼。強調的是生產者三個字,這也就是說要補貼給生產者。但是有下列兩種情況的,基本上不是補貼給生產者。

①合同上有說明的: 籤讓土地轉讓合同時,在土地流轉合同當中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有生產者補貼或者是產生的各種補貼費用補貼給土地擁有者,那麼這些補貼就不屬於生產者,而是屬於土地擁有者。

除了這個條件,一般情況下就會默認將補貼發給土地生產者,有些人會質疑會不會有人給截胡。這個你不用擔心,大豆,玉米這些東西都會進行統計,每家每戶按實際面積統計,然後在公告欄裡面公告,確認無誤後會提交,然後才會打到一卡通裡面。因此不會出現土地擁有者進行截胡。

②耕地保護補貼屬於土地擁有者 我們全國都有耕地保護補貼,這個基本上是不變的。一年一畝地好像是有幾十塊錢,具體是多少錢不知道,因為我們家的土地每年都會有相關的補貼,一年有幾百塊錢。這些補貼純屬是補貼給土地擁有者的,要鼓勵他們保護耕地。

每個地區的補貼不太一樣,大部分還沒有公佈。鶴山市2020年補貼標準是75元/畝,其他地方一般不會高於150元左右。


畜禽養殖學堂


農業補貼下發的情況下,土地的所有者和種植者誰是最終的收益?

這個得根據當地政府所做出的條例不一樣和不一樣的看待。

因為這些下發補貼看是實際的補貼,還是根據土地的擁有者進行補貼。



會有出現兩種情況。

其實針對這個問題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直接下發到土地的所有者,也就是像我們這邊以前這樣子。直接發放,根據土地的經營承包者進行發放這個補貼。

比如說你承包經營了多少水田,就按照水田的面積直接進行,給予這個種植補貼,他不管你有沒有種植土地,有沒有丟荒都是可以給予補貼的。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直接下發給種植的人群手中。這一種做法比較麻煩,但是比較符合人道主義。

因為種植誰種植就補貼誰這種情況,說起來是比較合理的,不管你是種植自己的還是種植其他人的,都能夠拿到一定的補貼這個情況來看,確切的講是一個非常合理的情況。

還會出現另外一個情況。

在我們這邊除了以上兩種情況都出現過,那麼還會出現另外一種情況。另外一種情況呢,就是實際經營者實際種植的面積才給予補貼。

比如說你把土地出租出去給別人種植,那麼這種情況之下雙方都拿不到補貼,不管是經營承包者還是種植的人都拿不到補貼。

他必須要是經營承包者自己種植的土地,才能夠拿到相對應的補貼。

這一個問題比較奇怪。也是被我們這邊的人所詬病的一個問題。既然有人種植,就應該給予相對應要對接,不管是給種植者還是經營承包者,都要給予這個補貼。

希望最終受益的是農民。

其實針對於這個補貼受益者,我們還是希望最終受益的人是農民。

但是實際上拿到這種各種各樣的補貼的時候,多數都不會是,要麼就是一些合作社,要麼就是一些生產的大的種植場,承包經營的人。

所以我們覺得也希望對於農業補貼,最終的受益者是農民讓農民過上更好的生活,才能夠體現出來我國更進一步,經濟能力更加提高。


農人莫小道


最近看到網上有好多帖子,在討論農業補貼到底歸種植者還是土地所有者。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挺簡單。

首先,農村土地經過這一輪土地確權,頒發土地確權證書,農民承包的土地,不再是原來單單的承包種植了,而是國家把土地變成了農民所持有的一份財產。新的土地經營權繼續30年不變,也許永久不變。所以說,經過確權的土地,已經是農民名下的一份財產。農民也有了更加靈活的掌握應用這份財產,你可以流轉給別人種,也可以自己種,還可以把土地當財產入股農業合作社,有些地方正在試點拿土地抵押貸款,盤活農民經濟。如果你想退出土地,國家可以給你有償退出,給你一批補償款。

由此來看,土地現在相當於農民的房屋、飼養的家畜、農民家裡的財產一樣。農業補貼,是隨土地下發的一項財務補貼,理論上農業補貼也成了擁有土地的農民的一份財產。我給你流轉土地,不附帶其它東西,這能說通吧。難道我給你借錢,你還要找我要這些錢應存銀行的利息嗎?這有點說不過去吧。

再說了,流轉土地是雙方協商的結果,能商量通就流轉,商量不通就不流轉。你覺得農業補貼應該歸你種植的人,那好,我把流轉費裡再加上農業補貼的錢;你不要農業補貼,價格就可以便宜些,成就成,不成就拉倒,這有什麼好爭議的呢?


土基子


農業補貼,到底是土地所有者受益還是種植者收益?這個真不一定。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就是土地所有者的收益增加了許多。

農業補貼的初衷,是減少農民朋友的壓力、抵抗糧食價格低帶來的不利影響以及提高農民朋友的積極性。但是,在農業補貼的力度逐年的加大之後,農業補貼到底是歸土地所有者還是歸實際的種植者,這樣的矛盾一直存在,基層的工作人員經常會遇到這樣的矛盾問題。

在農業種植補貼力度沒這麼大之前,土地流轉的矛盾其實很少。因為那時候的農業補貼種類雖然多,但是加起來也就幾十元,利益衝突並不大。可以說,土地所有者和實際種植者還是能和睦相處的。但是在不退力度加大之後,比如說水稻補貼接近200元、黃豆補貼接近300元、玉米補貼接近100元的時候,矛盾就凸顯了。而且,很多的土地所有者成了土地流轉的專業戶。高額的補貼和租金,遠比實際種植的效益高,還不用承擔種植的風險。

舉個例子,我們黑龍江的黃豆。以前補貼少的時候流轉土地一畝地只有100多元,價格還是很公道的。但是在黃豆補貼接近300元/畝的時候,出現了什麼情況?你想流轉我的土地可以,租金還是一百多元/畝,但是農業補貼全都歸我所有。這麼算下來光流轉土地和獲得補貼就能得到接近500元/畝的收入,黃豆的利潤才多少錢?還有的您想流轉我的土地可以,種植補貼給你也可以,但是地租直接漲到400元/畝以上。怎麼算,實際種植者還是以沒有補貼的背景在流轉土地進行農業種植。您說農業補貼到底是誰受益?明顯就是土地所有者獲益。

看起來好像不怎麼公平。但是還是有很多人寧願不要補貼也要去流轉土地。有需就有求,自然而然的就公平的了。所以說,農業補貼,最終獲利的還是土地的所有者而不是實際的種植者。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土地承包經營者,是最大受益者。



大省說生活


補貼補給誰都沒有多大意義,關健要看用在那裡,比如搞種植農作物要購化肥種子,搞養植業的要購飼料和草都需大批資金,他們就須補貼款,象那些等著拿補貼收租金不種糧食的人,儉直就是浪費國家資源,對社會沒有一點貢獻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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