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信託投資者正面臨兩難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楚涵、鄧宇晨、倪明

近日,剛收到北京銀保監局罰單的民生信託,又有投資者投訴。記者瞭解到,民生信託發佈的一款權益類資產管理產品,主要用於投資小米集團上市流通股股票,然而小米集團股價一路震盪下行,也使得該信託產品連續虧損,投資者面臨按淨值贖回或展期一年的兩難局面。對此,記者致電民生信託銷售經理,對方無回應。律師提醒,針對信託產品,投資者不僅需瞭解受託人是否有資質,對合同內容的約定,推銷員口說無憑,合同約定才有效。

投資人:本息虧損100多萬元

連續虧損卻稱運行正常

“投資了300多萬元,當初說能有8%的基本收益,現在算上本息,已賠了100多萬了!”投資人馮生(化名)向廣州日報爆料。2018年6月15日,中國民生信託發佈了名為“至信485號中概行業甄選2期集合資金”的信託計劃。從馮生提供的信託合同來看,這個初始規模達8310萬元,存續規模達16780萬元的權益類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資金用於直接或間接投資於小米集團發行的目標股票,預計存續期限為18個月,到期日為2019年12月15日。

馮生提供的與銷售經理的聊天記錄顯示,該信託計劃能獲得8%的基準收益,此外,基準收益以上部分,投資人享有70%的超額收益。然而,在該信託計劃合同中,並未提及8%的基準收益,僅提及70%的浮動信託利益分配比例。

此後的一年半時間裡,民生信託定期發佈的季度報告顯示,從2019年開始,該信託計劃當季淨值增長率均為負數,但報告均顯示“本報告期內該信託計劃無重大風險事項發生,運行正常”。

小米:機構、股東減持

股價遭遇“腰斬”

小米股價的波動是影響該信託產品收益的重要因素。數據顯示,自2018年7月上市以來,小米的股價一路震盪下行。截至2019年11月25日,小米集團報價10.4港元/股,總市值2498.34億港元,相比最高市值已經“腰斬”。

三季報顯示,小米最重要的手機業務營收也有所下降,智能手機業務收入在第三季度比去年同期減少約27億元至322.7億元。高管和機構減持也削弱市場信心。今年8月,時任小米集團總裁林斌連續三日累計賣出小米4130.72萬股,變現近4億港元。早期投資小米集團的投資者也不斷退出,並獲得了鉅額回報。

民生信託:管理模式未公佈

將按淨值贖回或展期一年

在馮生提供的《關於中國民生信託·至信485號中概行業甄選2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項下非現金資產處置的方案》顯示,民生信託表示,該信託計劃通過投資於QDII資管計劃,最終實現投資於小米集團的IPO股票的目的,投資完成後,共計間接持有1090萬股小米集團上市流通股股票,且截至2019年11月25日,仍間接持有1014.98萬股小米集團上市流通股股票。

“然而具體倉位、操作等均無法得知,且他們並沒有在股票上漲的高位進行快速減持以鎖定部分收益,下跌的時候也沒有進行止損操作,問他們原因,說是當時滬港通沒通,沒有減持渠道。”馮生說道。

“產品到期了,但民生信託態度強硬,不願補償,要麼按現在淨值贖回,要麼展期一年還不能隨時贖回。”馮生氣憤地說。

民生信託在文件中表示,對該信託產品提供兩種處置方案,分別為存續期限延長一年,陸續分批地進行標的股票變現處置;或存續期限屆滿日前,以“快速賣出”為首要原則進行變賣。對此,馮生認為“這不就是炒股麼,還不如我自己來炒!”

廣州日報全媒記者就此投訴連日致電民生信託負責該產品的銷售經理,對方稱不方便回應此事。

律師說:民生信託未盡到

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受託人應當維護投資者的權益,滬港通沒開通,交易受影響,但仍然購買產品,明顯不利於保障受託人的權益,違反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廣東港宏律師事務所刑事委員會主任何詩茁接受廣州日報全媒記者採訪時表示,投資者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且有權查閱、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賬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梳理發現,近期多個權益類信託產品因兌付無法進行等問題,而採取延期。如投資光谷生物城的國民信託,至今7億元仍懸而未決,在延期一年後再度尋求延期;中航信託設立的信託計劃,約定東方投資到期收購信託計劃持有的有限合夥份額,但到期後,東方投資一直未支付收購價款等。

何詩茁提醒投資者,目前眾多基金、信託公司,為吸引客戶,違規向客戶承諾保底收益,違反規定,基金、信託業務應風險共擔,承諾保底收益實為利率,是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針對信託產品的問題頻出,投資者不僅需瞭解受託人是否有信託資質,對合同內容的約定,推銷員口說無憑,白紙黑字的合同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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