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收益。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
的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股息、
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該收益都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 個月
取得的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略)
5. 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1)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2 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4)不徵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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