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濮陽首例因非法狩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啟松 通訊員 張洪中 王潤剛

3月11日,濮陽縣人民法院利用“三遠一網”系統,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劉某某非法狩獵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當庭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拘役4個月,賠償國家資源損失8100元,並在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全國人大代表、濮陽縣慶祖鎮西辛莊村黨支部書記李連成通過網絡在線旁聽案件庭審全過程。

宣判!濮阳首例因非法狩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該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劉某某在濮陽縣某鄉修路施工期間,用夜間強光照明行獵的方法,用彈弓、鋼珠捕獵斑鳩27只。斑鳩俗稱“咕咕蟲”,屬於“三有保護動物”。該案中被告人所捕獵斑鳩經鑑定為珠頸斑鳩,系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該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內使用禁用的捕獵工具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條、第六條、第二十四條,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遂依法作出相應判決。

庭審中,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被告人及辯護人做了陳述和辯解,雙方進行舉證、質證、辯論。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並願意賠償國家資源損失,公開賠禮道歉,並在最後陳述中表述自己以後願做一名環境資源保護志願者,積極宣傳法律,參與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工作。

疫情當前,濮陽縣人民法院堅決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從嚴、從快打擊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的刑事犯罪,維護生態平衡,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時,法官也希望通過該案的審理,提高大家對斑鳩這一常見的“三有保護動物”的認識,倡導大家從身邊做起,共建美好家園。

李連成在線旁聽庭審全程後表示:“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在疫情期間,這個《決定》出臺的非常及時,很有必要加大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為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提供了依據。濮陽縣法院立即執行全國人大這個決定,在疫情期間高質量公開審理被告人劉某某非法狩獵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這次開庭,我認為審判的很好,我代表濮陽縣農民對此次開庭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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