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尊重的人際關係是不平等的,失去界限的親密關係是不健康的

尊重,是人與人之間相處中最重要的一點,尊重是不同於人類任何其他的複雜情感的,許多的人類情感都有著對向性,如愛情是對情人而言的,友情是對玩伴或知音而言,當然有時候愛情與友誼會交織發生,再如人們在工作中的同事關係、家庭中的親人關係等等諸多種類都會產生不同的情感。

尊重的獨特之處在於:它適用於所有的情感類型當中。它在人際交往中起著關鍵作用,是維持健康長久的人際關係的關鍵因素,卻常常被人忽視。許多時候關係破裂、相處不良,其核心原因都是由於關係中的個體沒有互相尊重、或至少其中一方沒有尊重另一方所造成的;實際上在一個人數眾多的群體中,每個成員間都能夠互相尊重的話,那麼這個群體的相處模式都能夠長久的健康發展,彼此之間的合作也能創造出有效價值。

尊重是個很奇特的詞,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它經常被最親密的關係忽略,尤其在中國,在公共場合如辦公場所等,由於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疏遠,個體之間往往有著很主動的尊重對方的意識,發生矛盾時更傾向於探究原因從而化解矛盾,在這個過程中就會去尋求使用讓對方接受的方式化解衝突重歸於好,這方式必定就是尊重別人的口吻、表情以及姿態。

親密關係中,在國內不懂得尊重對方的典型案例便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這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父母對子女不懂得界限、不懂得尊重;二是彼此把子女對父母的孝順當成了尊重,這是長久以來國人的一個誤區。表現的方面就有很多了,先講述前者,比如:夫妻在有了孩子後就不再認為自己和孩子是分離的個體,不再有夫妻之間私人的空間,不懂得區分夫妻二人事物與家庭事務的差別,不再經營與孩子完全無關的夫妻二人關係,做什麼事情都要在行動或意識中摻合上孩子,這是親子關係過於緊密而疏忽了夫妻關係是獨立存在的一種表現。

再看另外一種界限不清的表現:有些父母對孩子隨意辱罵,尤其孩子成年後,仍不注意對孩子的日常用語和措辭,這是典型的不懂得尊重孩子的表現。實際上,從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就應該將其視為獨立個體而尊重他/她了。保持合理的私人空間是界限在家庭關係中的一個體現,它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往往懂得在外保護個人隱私,卻不明白在家庭關係中同樣需要人際界限。

心理界限不清晰的家庭關係,孩子會被反覆無辜的拉入本屬於夫妻二人處理的事情當中,造成子女的心理混亂,尤其在幼時,他們是極其被動沒有選擇權的。

列舉一些簡單的例子:為人父母的人把自己的爭吵帶入孩子的生活當中,甚至叫孩子去做裁判,給他們評理,這是極其愚蠢的做法;有些人自身情緒調控力差,為達目的,滿足個人的控制慾,會拿自殺當工具去威脅孩子,性質十分惡劣,諸如此類,有的是精神疾病引發的,有的是有心理障礙卻善於表演,無論何種情況都是心理不健全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界限極其混亂的一種狀態。父母在孩子面前所表現出來的人格界限不清晰的行為,不止嚴重影響孩子的生活、學習和工作,更是容易引發孩子的神經系統混亂、心理不自信,乃至導致自我意識的減弱甚至喪失。

這樣程度的不尊重已經上升到了虐待的層面,屬於情感虐待的範疇。情感虐待與身體虐待這兩種基本的虐待形式都是不尊重個體的表現,這不止是一種不平等的被動失衡關係,更是對被虐待方個體的完全忽視。忽視對方是不尊重對方的其中一個典型的表現(忽視包括忽視其感受、生活需求、身體健康等與個體有關的任何方面、在實際生活中往往是多方面同時被忽視的)。

親子關係中的互相不尊重往往隱匿在親情這個堂而皇之的關係中,穿著親子的隱身衣不易被發覺、難以被認識到。子女對父母的不尊重的表現形式較常出現的如:父母的感情問題子女以自己的喜好去提意見,這裡要說明的是意見和建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建議僅僅是參考,而意見則是帶有尖銳感情色彩的向對方提出的違背本人意願的強制性的要求;如:有些父母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子女卻不願意其離婚,父母為了子女勉強痛苦在一起,喪失了快樂的選擇權利;事實上,子女對待父母的態度越客觀越好,無論父母雙方想做出什麼選擇都是他們的權利,在這點上也是父母對子女應有的態度。中國人尤其喜歡模糊個體獨立的概念,一個家庭內部互相干涉,還自以為是家庭團結。

葵花寶“點“之—認可界限的存在。人類戰勝了自然界中那麼多的難題繁衍至今成為地球上的高等動物,是依賴著群居這個生活習慣的,可人與人之間又有著必須劃分的界限,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做到恰如其分,就會成為發展人際關係的良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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