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店”謝幕之際,“券商搬遷戶”或賺5000萬?華林證券稱目前未獲得補助,原辦公場地陳舊擁擠

“夫妻店”謝幕之際,“券商搬遷戶”或賺5000萬?華林證券稱目前未獲得補助,原辦公場地陳舊擁擠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邸凌月 深圳報道

雖然肺炎疫情波及諸多行業,但是並不影響華林證券(002945.SZ)深圳總部搬新家。

華林證券3月9日一則搬遷公告引發關注,據深圳南山區以及高新園政策顯示,華林證券此番搬遷或將有5000萬元的獎勵收入,但公司相關負責人回覆《華夏時報》記者稱,目前未獲得南山區關於總部設置的任何相關補助。不過,最後的結果待2020年報披露即可知曉。

據一位知情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老的辦公樓華融大廈原本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林立名下資產之一,後將大部分樓層分予家族成員。華林證券從華融大廈竣工後就一直在此辦公。

此外,華林證券近期公告林立夫人潘寧正式退出公司,辭去公司董事、副總裁、董事會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戰略與規劃委員會委員職務,“夫妻店”正在謝幕,這一行為是否會對公司的經營模式帶來變化,上述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運營正常。

搬家或享5000萬獎勵

華林證券3月9日發佈公告稱,因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深圳總部於3月6日搬遷至新的辦公場所,搬遷前辦公地址為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民田路178號華融大廈6樓。搬遷後辦公地址為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9668號華潤置地大廈C座31-33層。除上述變更內容外,公司聯繫電話、傳真、郵箱和公司網址均保持不變。

之所以備受關注,主要是因為搬遷後享受的政策優惠十分誘人。據瞭解,2019年2月18日,深圳市南山區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發佈了《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金融發展分項資金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顯示,在南山區新註冊或新遷入的金融企業總部,根據其實繳註冊資本,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

2019年11月27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山區鼓勵總部企業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未提及一次性落戶獎勵,但對購置辦公用房補貼有了更為詳細的說明。南山區總部企業在南山區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的,可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分3年給予補貼,每年最高1000萬元。

一位從事高新園區域寫字樓租賃的張先生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金融企業可以享受雙重優惠,力度也很大,一是南山區本身提供政策紅利;二是高新園的租賃還有額外的優惠。

不過,華林證券相關負責人告訴《華夏時報》記者,目前華林證券未獲得南山區關於總部設置的任何相關補助。本次搬遷主要是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此前辦公的華融大廈為租賃場地,已租賃使用了十幾年,辦公場地已較為擁擠和陳舊,本次搬遷將能整體提升員工辦公環境。

“事實上,民田路華融大廈是林立名下資產之一,不過,除了6樓用作華林證券深圳總部,其餘樓層都分給家族其他成員並且租出去了,包括停車場。華融大廈2006年竣工,2007年華林證券就在此辦公,一直到這次搬遷。”一位知情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

此前就有媒體報道,林立除了公開資料顯示的諸多公司,還投資深圳、武漢、長沙等地房地產。

“夫妻店”主角潘寧退出

在搬新家之前,華林證券又一次經歷了高管震盪,與此同時,“夫妻店”色彩的褪去也在加速。

2020年2月27日,華林證券發佈公告稱,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總裁潘寧的書面辭職報告,潘寧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副總裁、董事會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戰略與規劃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林立通過華林證券控股股東深圳市立業集團間接持有華林證券17.4億股,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潘寧是林立的妻子,2014年8月起,潘寧擔任華林證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2014年10月起擔任華林證券董事。後任華林證券董事、副總裁。

公告還顯示,華林證券董事會同意選舉李華強擔任公司董事及第二屆董事會風險控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和戰略與規劃委員會委員,任期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之日為止。

李華強於2019年8月至今任華林證券執委會委員。此前,2002年至2011年,李華強先後擔任方正證券董事長兼總裁、華西證券副總裁、華林證券總裁;2011年至2018年,先後擔任中央匯金非銀行部資本市場處主任、中國中投證券非執行董事、中信建投證券副董事長、中國光大集團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專職董事。

2019年11月12日,華林證券稱,公司聘任朱文瑾為總經理,林立辭去總經理,繼續擔任董事長。另外,公司聘任關曉斌為財務總監,同時潘寧辭去財務總監,將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及副總裁。

對於“夫妻店”的高管大換血,華林證券日常業務的開展是否會帶來影響,上述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公司正常經營。

新業務仍在受限中

2020年3月7日,華林證券發佈了2月財務信息,公司2月實現營業收入1.08億元,環比增長24%;淨利潤為6196.56萬元,環比增幅131.9%。1月7日,華林證券發佈了2019年業績預告,預計實現歸母淨利潤4.32億元-4.52億元,同比增長25.29%-31.09%。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初,肺炎疫情突然襲來,但在新《證券法》落地、再融資新規實施、A股交易額連續突破萬億元等諸多利好之下,券商業績在今年2月份得以成功修復,而經紀及自營業務改善預計是券商業績改善的主要原因。

但對於華林證券來說,目前仍只能在現有業務半徑中展業。2020年1月3日,華林證券公告,證監會決定對公司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根據證監會調查,華林證券存在七大違規行為:一是公司章程以及各項制度中均沒有規定各內控部門的職責分工。二是對高級管理人員和下屬各單位進行考核時,未由合規總監出具書面合規性專項考核意見。三是對子公司合規管控不足,如從未對子公司進行合規檢查;未向另類子公司選派合規負責人,向私募子公司選派的合規負責人主要在母公司辦公。四是未對投行、資產證券化業務等出現重大風險或違規問題涉及的責任人或責任部門進行問責。五是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中大量職位由存在關聯關係的人員擔任,甚至部分關鍵職位由一人兼任(代行),公司內部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制衡。六是林立除在公司任職外,還擔任了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七是監事會主席任職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授權不明確等。

決定書稱,上述情況違反了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這意味著,華林證券在3個月內,如新增開戶、新增兩融、新增資管業務等都無法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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