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向購房人交發《入住通知書》或通知購房人到約定地點領取通知書。 二、購房人按約定時間持《入住通知書》到現場收樓部或物業管理處聯繫收樓事宜。三、開發商及物業帶領購房者到所購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對各項設備設施進行檢驗,並將結果記錄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四、若驗收合格,購房者需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領取房屋鑰匙,繳納相關費用辦理入住。若驗收不合格,購房者要將問題寫在交接單上,視具體情況可以拒絕收房,或者與開發商另行約定維修後先辦理入住。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邯鄲老鐵 的文章 關鍵字: 通知書 開發商 購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