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腳”這個陋俗究竟是從哪裡開始的?不是明而是滿清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是對女性身體的極大摧殘,可以說是真正的陋俗中的陋俗。

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裹小腳這個習俗究竟是從哪裡開始的?

“裹小腳”這個陋俗究竟是從哪裡開始的?不是明而是滿清

常說纏足起源於南唐,是因為後主李煜的一位妃子喜歡纏足,且纏足後婀娜多姿的起舞,李煜非常喜歡,後宮的其他妃子知道以後紛紛效仿,纏足之風由此產生。

宋朝宮廷中出現了纏足,繼而在貴族婦女中流行開,然後這股風氣開漫延至民間,到了元代,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是其實終明一朝,小腳的流行仍然是在部分富貴人家罷了,大部分的中低層女性其實是沒有纏腳的,這一點在考古學上已經證明了。

因為目前國內出土的墓葬中,清朝以前的女屍都沒有纏足,纏足的女屍都是出自清朝,由此可見在明朝纏足其實只是在少部分上層女性中流傳。

“裹小腳”這個陋俗究竟是從哪裡開始的?不是明而是滿清

到了滿清,雖然滿清政府也偶爾有下令不準纏足,但是這股風氣卻是徹底蔓延開來了。

從上到下,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

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曾自詡為“香蓮博士”,寫成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地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分別進行仔細地品味和讚賞。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方絢居然因此而會名聲大振,簡直令人作嘔。

直到清朝晚期,一些有識之士意識到這種陋習就是中國落後的一種產物,先後發動了反纏足運動,終於在民國時期才算完全禁止了纏足。

“裹小腳”這個陋俗究竟是從哪裡開始的?不是明而是滿清

其實這種畸形的審美本質上是源於那個時代男性佔據社會權利,這是全球範圍內的想象,比如歐洲曾經一度要求女人細腰,甚至於女性如果脫掉束腰會受到道德上的指責,而穿戴束腰也造成了大量女性的死亡案例,日本曾經流行女子將眉毛剃掉,將牙齒塗黑的審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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