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劍指琴懸


首先說明一點,物業是來為業主服務的,並不是來管理業主的!

其次,初期的物業公司是由開發商招標來的,在交房的時候業主有和物業公司簽訂合同!

最後,如果實現看不上現有物業業主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當然,必須有人挑頭幹這個事),經過大部分業主同意是可以和物業解除合作關係重新尋找或者自行組建物業公司的。

那麼為什麼現在物業都比較牛?

其實主要原因還是業主慣的,如果業主夠強勢那物業也不會太過分。

物業霸王條款多這也是事實,那麼我們要想想為什麼那麼多的霸王條款呢?


公寓世界大不同


強烈呼籲國家取締,李嘉誠這個漢奸遺留下來的產物,物業費按建築面積收,合理麼?我們業主的家裡,物業公司天天來給我們服務了嗎?業主家的外牆,物業公司給我們天天服務了嗎?我們廣大業主的財產,停車位,物業公司有什麼權利,用來賺我們業主的錢??????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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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簡單的回答這個問題,但我是局外人,有回答錯誤的地方,還請各位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見諒;所謂的業主,就是用了大半輩子的積蓄購買合法的房子,這就是業主。那麼業主聘請物業服務公司的作用又是什麼呢?很簡單,就是為業主服務。而作為物業服務公司的職責只能是維護小區內所有業主的房屋免受人為所帶來的損壞,或者是自然規律帶來的損壞,以及整個小區範圍內的衛生服務。其餘小區內的什麼物權法或者其他治安管理以及房屋稅收,那都是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事情。特注:物業服務公司無任何權利收取業主與物業服務公司協定的其他所有費用。


心閱幸福


房子當然還是業主們的。只要大家還是業主,就永遠不可能是物業的。

物業和業主,本來應該是相互支持、相互幫助,甚至相互依存的關係。有了業主,物業才得以存在,有了業主交納的物業服務費,物業才得以生存。同樣的,有了物業公司的管理與服務,業主們居住花園小區的安全衛生、生活環境,才得以根本保障。

按理,這就應該是當初物業公司成立時的理想設計模式。

只是,世上之事,很多都是屬於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

你看這現實生活中的物業公司,無論是管理還是服務,幾乎都是一片片的罵聲,說怨聲載道也一點不為過。很多業主都認為物業權力過大,而且越來越大。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個人認為,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不少物業公司管理服務工作不到位,與業主心裡的美好願望存在差距。

第二是不少物業公司重收費、輕服務,讓業主們感覺物業就是一個把大家圍起來就收過路費、出入費的公司。

第三是一些物業針對反對他們的業主,甚至對業主委員會,經常動用黑手段,恐嚇、威協,甚至揍打,讓業主們極其反感。

第四是絕大多數物業公司的財務賬目永遠不透明,財物報表永遠虧損,讓業主們根本無法相信。

第五是很多小區,總會有個別或少數不交費的特權業主,物業公司為了不得罪這些個特殊業主,不但不催交、不告他,還乖乖地為他們做好服務。其它業主看在眼裡、恨在心裡。

第六是物業管理與服務,在國內是以市場化運作模式存在,政府對物業的監督管理也是市場化思維,所以,很難監管到位。

所以,這就導致業主和物業矛盾重重,衝突不斷,這是很難一時半會改變得了的現實。

不過,業主們也不用著急,物業再差、權力再大,房子永遠是業主家的,這個是真不用多心的。


深秋曲豆


物業費已經變成開發商的另一個提款機!大部分物業公司都是開發商的下屬企業!他們只需要走通住建局就可以定出高額的物業費!後期再從停車費上砍一刀!業主基本上就只能每個月供血了!少部分還能做好服務工作!大部分把自己當成管理人員!甚至還有黑惡勢力參與其中!


我是中國人999666


房子既不是你的,也不是物業的!是國家的!在誰的地上蓋的,就是誰的!不過是一次性付清70年的使用費,讓你住而已!物業是業委會代表你請來管你的!你不同意也不行!這就是事實!李熬牛嗎?!他女兒在北京和物業打官司的案例!可以看一看!長見識!!


仝仝207297419


不是說物業的權力越來越大了,而是你違反的規定越來越多了。

1、私搭亂建,他要管;2、車亂停亂放,他要管;3、樓道門口亂堆雜物,他要管;4、出入常常不帶門禁卡,他要管;5、寵物隨地大小便,他要管;6、孩子隨地大小便,他要管;消防通道被堵了,他要管;7隨意踐踏草坪,他要管;8、亂曬床單衣物,他要管;9、夏天坦胸露背,他要管;10、噪音擾民,他要管;12、不交物業費和衛生費,他要管等等。還是要物業盡職盡責,就不要跟物業對著幹,一旦被一些所謂的業主委員會的人操縱了,成天換物業,越換越糟糕,肥了一小撮人,損害的還是業主的利益。


風雨之彩虹137536760


我們買個房子,住進去,還得讓物業管著。什麼世道?物業就是開發商自己控制的,和流氓一樣,黑社會性質。地下車位賣給業主,空的車位每天還的按小時收費。公灘那麼大,還得交錢。

這是自己家嗎?感覺住賓館了!

物業只是利益的產生物,就不應該的存在。


手機用戶10399167517


目前有很多人思維邏輯簡單,把“居住消費”就理解成買個房子居住的消費了。

實際上,現代居住消費已經完全不同於以前的居住消費了,特別是新功能小區房,都有一個公共設施和公共資源的消費,公共走廊、門庭、電梯走梯、綠化等,這些公攤面積的維護和管理必須要有第三方來做,而所產生的費用必須由居住者支出。

所以,在頭條裡提出取消物業的人其實也是需要物業管理的,他們只是說要取消物業收費,所以同時出現很多人說由業主委員會、社區管理等無理要求,一句話就是不要找他要錢就滿意了。

其實你如果買了一輛車,你肯定是車的主人,但你開出去就必須服從交通管理,必須接受車輛年檢,必須支付交通管理費。

業委會管理和社區管理都是第三方管理,都還是要花錢的,換一個第三方就能徹底解決問題?

我看最好的辦法就是你自己選擇,你可以提出問題,要求整改,你也可以更換滿意物業管理的小區房,也可以更換沒有物業管理的房子,業委會可以在絕大多數人同意的前提下更換物業公司。

但全體小區公共設施和公共資源管理不能取消,否則後果並不是某些人想像的美好,而是把小區生活品質下降一大段,公共走道門庭走梯等都會被某些人佔用,綠化會變成菜園子,垃圾蒼蠅滿天飛,各種小販和生意人亂串,再要想請到好的物業,再要想收到物業管理費都是不太現實了。


清逸231799974


你買了房,物業就按每平收你的房租金了,應是物業的房子了?因你每月在交每平方的錢,才能住房。不交會停,你的水電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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