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離婚女人的覺悟:夫妻關係再好,也不要把“縱容”當“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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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離婚女人的覺悟:夫妻關係再好,也不要把“縱容”當“包容”

感情的事,有時候很簡單,有時候又很複雜。簡單在於,只要彼此是對的人,三觀一致,在很多方面都能達成一致,不需要怎麼磨合就能互相信任,互相包容,那婚姻就會很簡單,很幸福。複雜在於,如果兩個人不確定是對的人,在一起缺少很多一致性的東西,那就需要磨合,而這個磨合的過程就相當複雜。

人都有慣性思維,很多人對婚姻的理解只停留在“應該”做什麼的層面,卻忽略了“不該”做什麼,這樣一來,在婚姻進行的過程中,在夫妻磨合的過程中,就很有可能踩雷,不知不覺間做了那些“不該”做的事,這種事多了,就會變成矛盾,從而腐蝕婚姻。

下面這對夫妻就犯了這樣的大忌,以至於本來可以很好的婚姻,最後走向了離婚。

東林老師:

我現在不知道應該懺悔還是應該吐槽,我跟前夫離婚了,要說錯,我們兩個人都有錯。現在回頭去看我們從戀愛到結婚所經歷的事,我能認識到如果我們當初不犯那些錯誤,是可以一直幸福生活的。可惜,就像您說的,對過去做假設毫無意義,現在知道錯了,也無法挽回我們的婚姻了。

先從我們戀愛時說起吧!我們之間的問題可以說是由來已久。戀愛時,我們的感情很好,很懂得互相包容。但是,我們對包容的理解都有偏差,不知不覺間把包容變成了縱容。

那時候,只要他一犯錯,一跟我吵架,就會哄我,嘴裡不停地說“原諒我吧”“你會原諒我的,對嗎”,而我,真的就每次都原諒了他。其實,我並不是沒有原則和底線的人,每次原諒他是因為問題都沒有嚴重到無法和解的地步。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這樣的事情發生得次數多了,我們之間就形成了這種固定模式:他只要一犯錯就求饒,他每次求饒我都原諒,這就在我們的婚姻中埋下了導致我們關係破裂的種子。

35歲離婚女人的覺悟:夫妻關係再好,也不要把“縱容”當“包容”

我們剛結婚時,一切看似都很平靜,我想著只要繼續按照我們戀愛時的狀態對待婚姻,就一定不會出什麼問題。但是,婚姻畢竟和愛情不一樣,或者說比愛情複雜得多,不僅僅只是兩個人之間的小打小鬧,還牽扯到各種危害到生活,婚姻以及未來的事。

這中間有個微妙的心理,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感受過,那就是:雖然看似兩個人結婚過日子跟戀愛一樣,實際上這種有名分的感情關係,在我心中是個家的概念。我心裡只想著我們要過得好,我們要幸福,我們要生兒育女,我們要白頭偕老。我以為這一路上發生的一切都只會是瑣事,不會危害到我們的婚姻。可是,當那些事真的危害到我們的婚姻時,我才開始恐慌。

因為我在戀愛時對他縱容太多了,所以他就想當然以為不管他做了什麼事,只要事後哄我,只要求饒,就可以化險為夷。在這樣的心理驅使下,他先是像媽寶男一樣跟婆婆串通一氣數落我,每次都當著婆婆的面批評我,接著他就有了婚外的感情。

這兩件事,前者,他說他那樣做是不得已而為之,說那樣可以避免婆媳矛盾,說他先批評我了,婆婆就不會再繼續找我麻煩了。雖然他的解釋有點強詞奪理,但我也認了,沒說他什麼,看他那麼卑微地求饒,就原諒他了。而後者,他背叛了婚姻也說成是不得已而為之,說是為了工作,為了賺錢才出賣自己,說這都是為我好,為了我們過得好,說我應該原諒他,我終於忍無可忍了。

那時候我就意識到,他有點太忘乎所以,太不把我放在心上了,只顧著自私地犯錯,卻從來沒有想過後果,沒有體諒過我的感受。他就是仗著我之前凡事都原諒他,只要他求饒就原諒他,所以才會那麼肆無忌憚。

回頭去想我們的種種經歷,我發現我一直以來的包容,早已在不知不覺間變成了縱容。我覺得是時候斬斷這一切了,不然以後指不定還會有多少窩心的事發生呢!可是,他已經被我縱容到無可救藥的地步,我想著及時止損,但已經來不及了。他不認為自己背叛婚姻是在犯錯,不迴歸家庭還繼續為非作歹,跟我吵架,甚至跟我提離婚,說我連這點小事都不肯原諒,真的太不懂事了。

一切都無可挽回了,我們也就是在這樣的狀態下,鬧著鬧著就離婚了。他的問題在於不自覺,不懂珍惜。我的問題在於一直以來把縱容當包容,如果我早一點認識到問題所在,我們怎麼也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現在也沒有辦法了,既如此便如此,已經離婚後了,後悔也沒用。所謂吃一塹長一智,雖然說起來很簡單,好像大徹大悟了一樣,可是,這一切都是靠犧牲了一段婚姻換來的,讓人感覺很無奈,很委屈。希望我現在的覺悟對我以後的婚姻有用,希望我以後不會再犯類似的錯誤,您說的沒錯,早點認識到婚姻的關鍵,才能避免很多錯誤的發生。

35歲離婚女人的覺悟:夫妻關係再好,也不要把“縱容”當“包容”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這個讀者那段婚姻中的問題,她自己已經看得很明白了,最大的問題就是“把縱容當包容”。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問題,也在於她的前夫是個不自覺的人。如果他們如我們前文中所說是各方面都一致的人,那也就不存在縱容了,只會互相包容。

雖然說每個人都想遇到對的人,但是那種從一開始就各方面一致的感情真的不多,大多數還是一開始不那麼一致,需要調教,需要調整。如果上面那個讀者能夠從一開始就有離婚後的覺悟,提前去規範前夫的行為,那結果或許就不一樣了。

婚姻中,你不僅要知道“應該”做什麼,更要知道“不該”做什麼。這一點,需要婚姻的兩個當事人都認識到,除了要多做“應該”做的事,也要避免兩個人走入“不該做”的雷區之中。

雖然說對待婚姻有原則是好事,但是原則這種東西不能只是在事到臨頭時才行使,你可以避免對方觸及你的原則。如果兩個人都有原則,那隻要彼此自覺遵守各自和彼此的原則就行。而如果像上面那個讀者和她前夫一樣,一個原則明確,一個原則模糊,那她就應該多去行使自己的原則,不僅要意識到自己“不該”做哪些事,更要認識到對方“不該”做哪些事。

婚姻,不是結了婚就沒事了那麼簡單。婚姻需要經營,夫妻關係也需要經營,你不能仗著自己有原則就對對方不管不顧。他如果是個自覺有原則的人,你可以少管一點。但如果他不是那麼自覺的人,那你就要用你的自覺去喚醒他的自覺,這樣才能避免他犯錯,你們的婚姻才能一帆風順。(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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