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友轉發一條朋友圈,被罰款25000

如今微信朋友圈已成為許多人,發佈和獲取信息的重要途徑之一。看下面的情況。

福建的小王因為在朋友圈轉發一條關於某些產品可以抑制新型冠狀病毒的廣告信息,面臨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

一網友轉發一條朋友圈,被罰款25000


1月31日,他在朋友圈看到一位微信好友發了一條廣告信息,內容是介紹一些產品可以抑制新型冠狀病毒,有增強抵抗力的作用。小王就將這個文章和截圖也轉發到自己朋友圈。沒想到第二天,他被梅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請去配合調查。

一網友轉發一條朋友圈,被罰款25000


據梅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相關規定,個人微信朋友圈發佈廣告屬於互聯網廣告的一種,發朋友圈的人的身份就是廣告發布者。

一網友轉發一條朋友圈,被罰款25000


“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的各項規定。”梅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稽查股副股長孫定閩認為因為小王發的廣告沒有標明出處,並且無法標明文章內容的真實性。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規定: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


另一位是江蘇的一位網友,一條朋友圈,被罰40萬元!

一網友轉發一條朋友圈,被罰款25000


微信暱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的當事人王某某,先是在朋友圈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口罩價格,此後又玩起“失聯”的戲碼,直至江蘇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發佈徵集線索公告後才迫於壓力前來接受調查。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從重對王某某擬處罰款40萬元。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已於2月28日晚送達當事人手中。

1月25日晚,微信暱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的用戶在朋友圈發佈了一則口罩漲價通知,稱自家出售的3M9001型號口罩,由原來的288元、388元調價至488元,並稱仍有可能進一步漲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如此叫賣引發網友極度不滿,大家紛紛譴責其哄抬物價的行為。

根據輿情舉報,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次日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2月18日,王某某迫於壓力最終現身,來到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新城橋分局接受調查。

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新城橋分局副局長陸琦介紹,在查明當事人違法事實的基礎上,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在依法可以選擇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適用了較重的罰則,對王某某擬處罰款40萬元。

網絡時代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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