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安家》裡面的劇情這種情況,第二層公證捐給國家就不能賣嗎?

採姑娘的老男孩


《安家》第三套老洋房單子,也是全劇最催淚的劇情,一對善良的老夫妻,宋爺爺得了肝癌晚期需要錢續命,江奶奶為了老伴傾家蕩產,只剩下這套老洋房。但老洋房還有另外兩個產權人,也就是江奶奶兩個外甥,這兩個沒良心的傢伙為了自己多分錢,一直拖著不交易,直到宋爺爺病重去世,江奶奶傷心過度也走了。他們這時候興高采烈的跑去賣房,打算平分所有房款。

結果江奶奶臨走前立下遺囑,把她那一部分捐給了國家,結果兩個外甥不但分不到江奶奶那部分房款,而且房子也無法交易,自己那份也打了水漂。

這是電視劇的封閉式處理,為了強化“壞人必然受到懲罰”的主題,強行讓這個結局變得大快人心,兩個外甥最後面目猙獰的樣子,讓觀眾看了很是解氣。

但現實中是不會這麼極端的,因為物權法規定的產權共有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共同共有,也就是幾個共有人不分份額大小,一起共享這套房屋的產權,夫妻共同財產都是共同共有。只有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共有人一律平均分配,當然共有人私下有協議的除外。共同共有的財產處置,需要其他共有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理,不得侵害其他共有人的權益。比如闞文濤私下買房給知否,闞太太可以通過律師予以追回。

另一種是按份共有,幾個共有人享有各自份額的所有權,比如電視劇裡面這套老洋房,根據江奶奶繼承時候的約定,是三姐妹各自佔有一層樓,其實就是各自佔有三分之一,三姐妹等額享有產權。按份共有對於自己份額享有處置權,但需要通知其他共有人知悉,而且這種處置仍然不能侵害其他兩方的權益,比如惡意轉讓、私下交易給第三方等。另外按份共有人有償轉讓自己的部分,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江奶奶將自己的份額無償捐獻給國家,是無償性質的處分,帶有公益性質,不存在侵害其他兩方利益的情況,所以不需要徵得兩個外甥的同意,江奶奶的遺贈是有效的。但現實中共有人處分自己份額的時候,有義務通知其他共有人知曉此事,而且公證處和房管局也會通知其他共有人一起到場見證,產權變更後其他兩人的房產證也會更換新的,避免事後出現爭議,所以電視劇裡面兩個外甥在交易時才被告知已經捐給國家,這部分是藝術處理的。

另外對於按份共有的不動產交易,即使捐給國家之後,也可以正常交易,只要析產完成確定各方份額後,兩個外甥既可以選擇轉讓自己的份額給國家(價格會低於私人交易),也可以選擇回購江奶奶捐贈出去那部分,之後再整體出售。現實中絕對不可能出現一個產權人背地裡操作後,導致其他兩個產權人變得一無所有的情況,畢竟共有關係的存續,是以維繫共有人利益為基礎的,任何一方惡意行為侵犯其他共有人利益時,都會被撤銷或者追認為無效。

所以《安家》雖然是現實主義題材,但終歸還是一部懸浮劇,為了增加劇情張力,將很多細節強行浮誇化,人物關係也極端化處理。雖然觀眾看著過癮解氣,但實質上經不起推敲,只能當個樂子看看而已。


鹹魚茶館


我個人理解是這樣的,老洋房作為一個整體的產權房,必須要所以房屋的產權人都同意才能出售,但是如果產權人只是是國家,那就基本不存在同意出售的可能了。


第一,在前期江奶奶急著要賣房子給宋老師看病時,就必須等到兩個外甥簽完字,在產權人完全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賣房。如果說單層可以出售自己的面積,那江奶奶根本就沒必要等那麼久,也沒必要如此忍氣吞聲,接受兩個外甥的無理要求,卻最終還是沒有拿到房款,只能遺憾離世。

而現在輪到這兩個沒有人性的侄子以及惡毒的媳婦體會來這一點了,他們要買樓,也要和她一樣等到所有產權人都同意才行,而且基本是不可能都同意的,這也是江奶奶對他們最嚴厲的懲罰了,也把之前受的氣都還了回去,其實要不是碰到宋老師亂了心思,江奶奶其實還是一個很沉著果斷的人。


第二,捐給國家就基本斷絕了賣房的可能。這一點房似錦也不是瞎說的,1600萬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當然不是一個小數目,但是對國家而言就是九牛一毛了。而老洋房就如之前一直提到的,是屬於上海獨有的歷史文化遺產,賣一棟少一棟,它的價值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你覺得國家會為了這些錢去賣掉一棟這樣的老洋房嗎?就算真的有可能賣,那去找哪個部門作為產權人簽字呢?會有哪個部門願意擔起這個風險,給你簽字呢?對國家政府而言,當然是放在那裡作為觀賞性建築最好啦。

第三,在這樣的產權證面前,買家都會有顧慮。之前徐姑姑在教房似錦老洋房買賣相關知識的時候就說過,老洋房的買家其實很少,而且很大一部分是用來買進賣出抬高房價,賺取中間利潤差的。而對於這麼一套產權人有一個是國家的老洋房,有幾個買家敢下得了嘴呢?老洋房雖說稀缺,但也不是其他地方就沒有了,老奸巨猾的買家自然少有願意承擔這個風險的。

當然,還有一個可以獲取利益的辦法,就是出租房屋。但是首先出租僅限於自己的層面,不能有整棟出租拍戲這樣的操作。這樣即使租出去了,拿到的錢速度和數量上都會少很多,還有就是老洋房雖然買賣市場大,出租並不看好,畢竟其設備和房齡都老了。所以這兩個外甥噁心的計劃不但註定泡湯,更連自己原本可以拿的都拿不到。


電影裡的海闊天空


“江奶奶把二層樓捐給了國家,有了這份遺囑,從法律上說你們這套老洋房,永遠都賣不出去了”,這是房似錦對兩外甥說的話。

雖然劇中強調共有產權不能單獨處置,但江奶奶是可以把房子捐給國家的,奶奶的行為屬公益行為,按道理不需要另外兩家同意。

賣房需要三家同意

《安家》房似錦接手那第三套老洋房,是江奶奶和兩個姐妹共同所有,兩個姐妹去世後由兩個外甥繼承,因此房產證上便有了三家的名字,江美廷、鄺安邦、祝興國都是老洋房的共有產權人。

雖然宋爺爺和江奶奶被兩個外甥“熬沒了”,但就如徐姑姑所言就算江奶奶去世(二樓沒捐前),外甥們要是想把房子賣出去,房產證上有他倆的名字才能順利成交。

二層樓捐給國家不能賣

如今江奶奶把二樓產權捐贈給國家,那麼國家就是該層的產權持有人,兩個外甥想把整棟房子賣出去已不可能,因為整體產權已經不完整了。

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當初江奶奶三番四次讓步,換來的只是兩個外甥的變本加厲,如今江奶奶把二層捐給國家,就是對二人最嚴厲的懲罰。

徐姑姑面臨停職

想當初5000萬的房子因為賣4800萬,兩個外甥就極其不滿,如今一分都撈不到,他們自然是急紅了眼,後來兩個外甥和大外甥媳婦便大鬧安家天下。

大外甥媳婦還誤傷了房似錦,徐姑姑因為氣不過直接開打,沒想到先動手的他們,竟然顛倒黑白把剪輯過的視頻上傳到網絡,徐姑姑因此面臨職業危機。

徐姑姑沉冤得雪

翟雲霄瞅準時機前來停徐姑姑職,幸虧圍觀群眾小紅帽錄下全程,徐姑姑不久將恢復原職,而兩個外甥也將面臨相應懲罰。

影視化的結局總歸比現實美好,江奶奶的原型沒有兒女,二老離開人世後,兩個外甥繼承了屬於江奶奶的那一層洋房。

大概是導演和編劇實在不想讓壞人得逞,所以寫出了這樣相對圓滿的結局,戲裡解氣,可戲外更多無奈之處,《安家》這部劇還原度挺高的。


平凡的小蚊子


偷雞不成蝕把米,江奶奶的兩個混蛋外甥機關算盡,卻最終坑了自己。

但是,這套老洋房並非像房似錦說的那樣不能買賣,依然可以掛牌銷售,不過要走完一些程序。

之所以說這兩個外甥坑了自己,是因為他們想吞掉江奶奶那一層房產的算盤落空,只能拿到本來屬於他們各自那一層的房款。

現在江奶奶已經立了遺囑做了公證,將自己擁有的那一層無償捐獻給了國家,那麼這套老洋房目前的產權人分別是國家、鄺安邦、祝興國,要想出售這套房子,三個產權人必須全部同意。

按照房似錦的說法國家不會同意出售,其實是不對的,對於這種標的的固定資產,有兩種處理方式,要麼國家回購另外兩層,要麼兩個外甥回購國家擁有的那一層,然後整體保留或整體出售。

國家回購當然沒問題,而兩個外甥要是回購就得先掏出1600萬,顯然這對他們來說是個難題。

更有意思的是,這兩個混蛋外甥即使完成了回購,誰知會不會因為利益問題他們兩個又鬧起來。

所以人啊,不要貪得無厭,這世上親情比天還大,請記住這一點!

《安家》這部劇雖然劇情有些誇張,但通過一個個案例給現實中的人們好好上了一課,就憑這一點,《安家》就無愧是一部好劇、良心劇!


紅楓文史娛


根據正常法律程序,房屋不可能在某一方單純意願情況下就進行捐贈,因為根據法律條文房產產權發生變動必須經過產權登記,你可以這樣理解,贈與成立但法律不認可,所以沒啥用(比如你喝高了,把房子送給小情人了,這個時候實際上你的那一份已經屬於小情人了,但對不起法律認為夫妻才是共同體,這個事你必須跟老婆協商進行產權變更才可以,這就是你為什麼要有房產證,就是讓你酒醒後有機會可以翻盤)。這個時候敲黑板,重點來了,我們國家有一條bug跳脫於以上法律,依法歸屬國家所有的,可以不進行產權登記,所以當捐贈給國家的時候恭喜你,不需要進行產權登記就可以直接跨過這一項。那麼請問,作為個人你能買賣國家財產麼,很難。因為一不小心可能就是國有資產流失,那可是會判刑的哦!溫馨提示,一般贈與是可以後悔的,你可以不要臉的承認我反悔了,我不給了。但是給國家的屬於公益性的,不好意思,沒得後悔。這種贈與連析產都不是那麼容易解決的,太麻煩了



剪刀手萌萌醬


這種情況很特殊,理論上是不能再出售,作為一棟樓產權的一部分,既然已經捐獻,就已經不屬於個人,但是這個問題又分兩面性,這棟樓的產權是三人份,不是一個人捐獻,別人的財富也沒了。

安家江奶奶這個老洋房,產權的二樓屬於江奶奶,一樓三樓屬於兩個混蛋外甥,作為一個主體大產權,是可以存在產權歸屬在定義的。當然江奶奶去世了,把二層給了國家,也就是給了民政局,因為這種捐獻都是民政局來處理,那這個問題就有緩解了。

解決方案一,法院起訴民政局,要求遺囑修改,這個就屬於很專業的官司了,需要一個非常強的律師來打,最後的結果,一般都是和解。

解決方案二,回購二層產權,這個方案是最和平的處理方案,與民政局的相關部門進行何談,按照市場,或者略高於市場價的價位,回購二層,析產之後,在出售。

解決方案三,有償贈與,把一樓三樓有償贈與民政局,這樣,民政局就有了整棟老洋房的產權,也好便於對老洋房維護,管理。當然價格可能要遠遠低於市場價格。

最終選用哪一種解決方案,還是當事人跟律師協商,畢竟是5000萬的資產,兩人雖然混蛋的讓人牙癢癢。


公子都


電視劇這樣演!肯定大快人心,為江奶奶出了一口惡氣。可是站在現實中,法律真的是這樣規定的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不動產共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那些江奶奶屬於什麼呢?

從劇情中我們不難看出,當時房產證上標註的是,三個人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就屬於《共同共有》。法律規定《共同共有》不動產,處置必須三分之二共有人或所有人同意。江奶奶未經兩個外甥同意,是不能捐贈共有房子的。

只有協商,先分割成《按份共有》,前提是所有人要同意,這樣江奶奶就可以捐贈了自己的那份,二層就不能買賣了。

倆個外甥也是傻,就算沒有遺囑,你倆不是第一繼承人,還想要房子?


劉社長a


不是不能賣,而是現在要想賣,可能不是那麼容易了,因為現在這套老洋房的第二層擁有者是國家,而不是某一個人,所以江奶奶這兩個外甥要想賣掉自己的那一層前提是,必須告訴中間這層的擁有者,但是去找誰呢?

薑還是老的辣,不過這次江奶奶此舉讓人覺得大快人心

本來這一套老洋房的擁有者是江氏三姐妹,而江奶奶的兩個姐姐都已經不在人世了,房子的擁有權歸屬到江奶奶的兩個外甥手裡。

剛開始這兩個外甥還讓人覺得還可以,能夠和江奶奶一起賣掉老洋房。可是誰知道這兩個人都在打著自己的小算盤。為了能夠多得一些錢財,故意刁難江奶奶,而且提出一系列不公平條約,比如說三樓的就擁有所有樓梯空間,還要多拿百分之五的分成。而一層就擁有庭院面積。江奶奶在的中間層除了那套房什麼都沒有。



在宋爺爺去世以後,江奶奶也是悄悄地把她那套房子做了公證,捐獻給了國家。這樣做既不違法,也可以制約她兩個外甥的品行不端。

江奶奶捐獻房子是一個很正確的做法

按照國家政策,江奶奶他們家擁有的這一套老洋房,無論那一層出售都必須告知另外兩家,而且要在房本上更改,而且不得影響到其他兩家房子。


但是江奶奶是無償捐獻給國家,不牽扯到利益問題,所以說在沒有告訴兩個外甥的情況下,自行做主張,也是合情合理。而且兩個外甥以後要想賣屬於自己的那一曾可真不容易了,因為他們必須告訴第二層的擁有者,而且公攤面積這次必須平均分配了。

綜上所述,做人做事,一定要懂得適可而止,而且一定要多做好事,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以上是第五評委娛樂觀點,歡迎關注留言討論。

第五評委


三個產權人

如果出售必須三方都同意才行,這要看捐贈給國家後,房屋產權人是誰了?

一但涉及國家二字,處置起來很難,相當於以後你只有居住權很難有處置權了!

不作不死!



北漂生活2019


這兩天看電視劇《安家》(我真是個電視劇愛好者),劇裡江奶奶為了給老伴治病,要出售自己和兩個外甥名下的老洋房一套。但兩個外甥為了等江奶奶死後瓜分遺產而拒絕出售,導致江奶奶含恨而終,並立下遺囑把屬於自己的房產份額遺贈給了國家。

江奶奶兩個外甥的行為著實可恨,劇中稱江奶奶把房產份額遺贈給國家後,兩個外甥既得不到遺產,也永遠無法將房產售出套現,讓觀眾們大呼解恨。兩個外甥把沒有能夠分得江奶奶的遺產的罪過怪在了房似錦的頭上,可他們卻不知道,即便是江奶奶沒有做公證,他們也沒有繼承江奶奶房產的權利。

如果他們真的想要分得江奶奶的房產,恰恰該做的是要好好的對待江奶奶和宋爺爺,只有他們哄得江奶奶高興,立下遺囑,要將二層的房產分給他們倆,這樣他們才可以有繼承的權利,可他們卻恰恰不是這樣做的,只能說他們只是盲目的 迷之自信,是法盲。

只能說他們落得這樣的下場是做作自受!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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