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26萬全款買車,沒車也不退錢,商家:與我無關,銷售已開除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於物質的要求越來越高,現在眾多的家庭都買了私家車,買車是一件開心的事,期待已久的愛車終於能夠要到手了,怎能不高興呢!可是,如果遇到的不是正規的4S店,想要買到一輛心儀的好車就沒有那麼容易了,不但不能按時提車,就連交的全款也不退還,真是一件糟心事!

女子26萬全款買車,沒車也不退錢,商家:與我無關,銷售已開除

最近蘇女士就遇到這樣一件事兒,蘇女士在鄭州一家汽貿店看中一臺漢蘭達,經過反覆砍價後,達成26萬元並全款支付。但是2個月過去了,店裡還是一直不給提車,蘇女士提出退錢,經理的態度及其蠻狠:這不關我們的事。

可以理解,蘇女士買車的汽貿店因為疫情不期而至關門了,這顯然沒法提車了,自己也沒過多追究,畢竟在疫情之下誰也沒有辦法。可是,近日好不容易等到返工了,終於汽貿店開門了,蘇女士趕忙去店裡提車,經理告知沒有車,還反駁道,店裡沒有賣給蘇女士車,和她簽訂合同的人已經被辭退了。蘇女士滿心疑惑,26萬買的車,2個月過去了,不給車退錢也不行,還直接耍賴,不認賬了,也太過分了,就和對方爭執了起來。店裡就給蘇女士詳細解釋起來。

原來和蘇女士籤合同的員工是在工作期間自己接的私活,雖然是在自己店裡賣車,但是,賣的卻是另一家店裡的車,那個店和自己這個店沒有任何關係,他表示自己店裡從未收到蘇女士的錢,同時自己也是受害者,因為疫情的緣故,這個員工也已經辭職了。但是蘇女士認為,自己的合同也是在這個店籤的,錢也在這個店交的,員工也是本店的,這事就得這家店負責,為此雙方產生了激烈的爭執。

到了時間無法提車,沒有車那就應該退款,那就是違約了,車主是有權解除合同的。對方表示:總公司沒有退車款,他們也沒有錢。需要解釋的是:這個負責人和銷售員是同一人,也就是原公司的股東,他有經濟糾紛,公司內部開了股東大會,此人已除名並開除了,那麼車主交錢去哪了,店方是否進過新車,我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車主一樣都沒得到!

該怎麼辦呢?車主的交了快2個月的26萬,連漢蘭達的影子都沒見到,錢也不知道去哪了?人被開除了,這件事也不能翻篇吧?原股東被開除了,車子應該沒有了,只能選擇退款了,他們當場寫了一個欠條,並表示下週之前一定把車款退回。那就只好再耐心等待幾天了,如果還不能解決,就直接起訴吧!

通過這件事告訴我們:千萬要去正規的4S店買車,而且不能急著交全款,等見到車子之後再交也不遲。對於這件事,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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