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责,控疫情,延川驻所检察显担当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关于刑满释放罪犯现场监督的指示”精神,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监管场所疫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履职责,控疫情,延川驻所检察显担当


2020年3月11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白立杰和驻延川县看守所检察干警邓延河、郝超对延川县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叶某的释放情况及疫情防控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延川县看守所通过对叶某体温、核酸等项检测,未发现异常,并电话告知叶某居住地疫情联控联防办,要求叶某报到后,及时回复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