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職責,控疫情,延川駐所檢察顯擔當


延川縣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積極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關於刑滿釋放罪犯現場監督的指示”精神,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嚴格執行監管場所疫情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履職責,控疫情,延川駐所檢察顯擔當


2020年3月11日,延川縣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白立傑和駐延川縣看守所檢察干警鄧延河、郝超對延川縣看守所刑滿釋放人員葉某的釋放情況及疫情防控相關情況進行了現場監督。延川縣看守所通過對葉某體溫、核酸等項檢測,未發現異常,並電話告知葉某居住地疫情聯控聯防辦,要求葉某報到後,及時回覆疫情防控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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