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5號)


廣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5號)

隨著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逐漸恢復,廣大市民進出廣安市域的需求和頻次明顯增加,存在新的疫情輸入風險。為進一步防止新的輸入,現結合我市實際公告如下。


一、市民離開廣安市域前,須向所在單位或居住地村、社區主動報告目的地、返回時間等信息,所在單位或居住地村、社區要如實登記備案。


二、離開廣安的市民從市域外返回,須立即向所在單位或居住地村、社區報告出行情況。返廣後應連續14天測量體溫,一旦發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人員,須立即到發熱門診就診,並報告當地疾控機構。


三、對不同地區返回廣安市域內的市民,各地按市應急指揮部第13號公告規定採取相應措施。


四、市民從市域外返回廣安後,在14天內應自覺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必要的接觸應做好防護措施。


五、本公告自3月7日起實施。


廣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6日


來源:廣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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