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礦礦脈,作為土地承包戶可不可以進行開採?

建行漸遠


農民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礦礦脈,作為土地承包戶,可不可以進行開採,這個答案是非常明確的,那就是不可以進行開採。因為這個題目給出的前提是,勘探出金礦礦脈,而不是發現金礦礦脈。

從礦產資源法的角度看

勘探是一種有組織的行為,是有組織地通過各種方式尋找有開採價值的礦床,查明礦藏分佈情況。在我國勘探礦源的單位必須具備國家頒發的資質,進行的計劃的探礦。這些單位探取的礦源,必須向國家報告,有計劃地進行開採。根據我國的礦產資源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任何礦產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也就是說,不管誰發現的,不管在哪裡發現的,礦產資源都屬於國有,“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因此,國家有關部門勘探出的金礦礦脈,只能由勘探部門提交勘探報告後,由具有資質和礦票的開採單位組織開採。開採礦產資源,必須依法申請並經批准取得采礦權,從事礦產資源開採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就承包土地的農民來說,不管是自行發現金礦資源,還是國家有關部門勘探出礦產資源,因為農民沒有資質,也沒有獲得有關部門批准,是不得進行黃金資源開採的。雖然發現資源的土地是你承包的土地,但其所有權仍屬國有,不允許個人私自開採。

根據礦產資源管理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範圍採礦的,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要責令停止開採、賠償損失,沒收採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也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農民私自開採,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從農村土地承包法角度看

以上所說,是根據國家的礦產資源管理法來評判,即使離開此法,單就農村土地承包法來說,農民承包土地,也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對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農民如果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採礦,這就違犯了土地承包法。因為開礦肯定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它途,也會對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國家有關部門開礦破壞土地,也必須進行回填和復墾,而私人顯然達不到這個條件。所以,農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私自開採金礦,這屬於雙重違法,既違背土地承包法,也違背礦產資源法。

筆者所在的招遠市,貴為中國金都,確實有些地方很容易發現金礦資源,誇張地說,到我們招遠走一走,或許你鞋底上的泥土都可以提煉出金子來。但是,黃金資源並不是農民私自可以開採的,過去有不些農村人在自家院裡打井都可以採到黃金,因此上世紀80年代初在礦產資源管理法尚未頒佈時(此法1986年3月頒佈實施),農民私自開採黃金的現象比較普遍。但隨著法律法規的頒佈實施,農民私自採礦現象早已取締,現在連村集體都不可以進行採礦,必須和鎮政府聯辦並依法獲取採礦證,才會允許從事黃金開採。

綜上,農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如果自己發現黃金礦藏,在不破壞土地的前提下少量淘金或者採金,也許並沒人去阻止。但是隻要是國家有關單位勘探出的黃金資源,都在國家掌控之內,未獲得採礦資質的單位,不允許進行開採,即使有采礦資質的,也必須持礦票開採。


齊東晏子



您別不信啊,這事真有,我們招遠金都特別是守著到處都是礦脈的金都北邊靠山的我們老家農村那塊兒,一不小心在自己家院子裡或者承包地裡發現金礦礦脈,這樣的事情出現過。



早些年,大概是八十年代末那會兒,我們隔壁村有戶人家,家裡兒子仨,幹啥活都不帶愁的,別人打水井要找人幫忙,人家家裡老子加仨兒子,爺四個在家打井,四個人分兩對,輪班幹活。

也不知道打到多深時,還不見水源,仨兒子有點洩氣對老子說:別人家打到這份上早看見水源了,咱家這院子下面咋就打不出水來了呢?老子安慰仨兒子:明天再幹一天,若再不出來水咱們放棄。

於是第二天爺四個又輪番上陣,挖著挖著,老子發現不太對勁,怎麼用筐子扯上來的泥土石頭變樣了呢?都是守著金山的人,誰不懂個金礦原石啊,仔細分析後,發現是礦脈,爺四個驚喜之餘趕緊用最原始的辦法來進行檢測,要知道這種礦石含礦量怎樣啊,如果含量低豈不是竹籃子打水空歡喜一場啊。

老子經驗富足,用一個碗,一把錘子,一盆水把礦石分解後實驗,最後在碗底發現不少細微的金面,這竟然是品味不低的金礦礦脈啊,院子裡發現金脈自古就有發生,不過這種地下資源卻不屬於個人,它是國家的。

因此父子四人包括家裡人沒敢聲張,就那麼偷偷摸摸在夜裡進行小劑量開採,開採出來的礦石不敢往外賣,怕從家裡往外拉被人發現舉報,到時候莫說不能夠開採了,恐怕還要落一個非法開採的罪名,被罰一大筆錢就不好了。

索性爺四個覺得這礦含金量這麼高,自己在家裡加工製作就可以了,於是把家裡的東廂房騰出來後,買了當時最簡單的設備,一個小石磨,壘了一個拉流子床,其實是搖金子床。

就這樣父子四人夜裡開採,白天到東廂房製作,這樣竟然讓他們偷偷摸摸忙活了有四五個月,其實鄰居們早有覺察,只是沒有人願意當那得罪人的人而已,沒去舉報。

但後來有一天在夜裡進行開採時,井下突然發生坍塌,把仨兒子中的老二給捂進了礦石裡,礦山開採只要是打撐不夠好,安全係數絕對弱到爆,在自家院子裡開採本來就是偷偷摸摸,哪敢往家裡弄那麼多打撐用的樹木啊,這不吃虧了吧?損失了一個兒子的老子蔫了,再也不敢做發財夢了。

那礦井被村委最後強行填埋起來,最下面打了厚實的水泥,上面又用水泥填充,不準進行開採。

我們這裡的礦脈別說農田,就是家裡的也是屬於國家的,需要申請辦理礦山開採票,且不說礦山開採票有多難辦理,就是礦脈離村子近了都不會同意讓你開採,因為國家有明文規定,礦山必須遠離民房多少裡之外各種條件合格的情況下才允許開採。



從這個例子中,我們不難看出來,承包土地的農戶,即使在你的土地裡發現礦脈,那也與你沒有絲毫關係,如果有人去承包礦井進行開採的話,頂多會按照一畝地一千或者一千多些的價格給予賠償。誠如條友留言:我們只是擁有土地使用權,而不是土地所有權,因此我們沒有開採土地裡勘探出來的金礦礦脈的權利。


悠然見東山


記得我曾經看過一篇報道,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一小夥在自家田地裡面挖井的時候挖到了金礦礦脈,因為一時的財迷心竅,於是在夜間夥同幾個人一塊想著一塊開採田地下的金礦,但是由於沒有專業的開採設備,並且都是在晚上行動,所以礦洞沒有進行專業的固定處理,還沒有開採出金礦的時候就出現了塌方事件,最後有兩個人被困在了他們自己挖的礦井裡面,地面上的人害怕如果私自營救不及時的話會有什麼閃失,為了救人心切就選擇求助警方,最後雖然人救了出來,但是幾個人因為沒有開礦許可證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由此可見對於承包地下面的金礦私人是沒有開採權利的,而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對於土地下面所存在的一切礦產資源,都歸屬於國家,私人沒有權利開採金礦。並且如果違法私自開採金礦,不但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往往還會因為沒有專業開採設備,會對土地資源造成更多的破壞,而且還容易由於開採不當造成礦區塌方嚴重的會造成人員傷亡。所以我們平時如果遇到私人開採金礦,一定要及時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農業經濟第一線


農村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礦礦脈,作為土地的承包戶可不可以開採。我可以明白告訴你肯定不能開採。

首先,農戶承包土地只是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農戶對承包的耕地有保護義務,不能擅自改變耕地的用途。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最後,個人是無權開採金礦的,即使在你承包的土地下面(圖片來源於網絡)。



首都農業人


在我們膠東,尤其是在享有“金都”美譽的招遠,確實會在不知不覺的生產或生活中就會發現有著礦脈。對於題主所提出的:農村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礦礦脈,作為土地承包戶可不可以進行開採?山村玉石給出的答案是:不可以,且堅決不能去進行開採。

記得過去對礦山資源管理還不太嚴格的形勢下,有個村的村民在自己家的院子裡打水井,打到七八米時,就打出了金礦的礦脈,打出了品位較高的金礦石。這家人非常高興,就與打井的幾個人商量要進行開採。開始,大家能默守約定,但是後來因為利益爭議,相互起了矛盾,被其中一人告了,結果是不僅要對參與開採的所有人員進行罰款,而且還要求房主對礦脈進行回填,恢復原貌。因為房主認為是在自己家的院子裡發現的礦脈,覺得自己開採是正當的,因此,在土地管理部門與礦山管理部門執行時,房主對抗執法,打傷了兩位執法人員,還被拘留了半個月。



其實,做為地下的礦山資源,國家是有明文規定的,它是以屬於國家所有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開採,只有取得相關的合法的手續,才能開採。而且不光是金礦的礦脈,還包括地下的文物、古樹、沙石以及水等等,都屬於國家的財產,國家的資源,不能被個人所佔有。你承包的土地只是你用來在地面的生產和經營管理,而對地下的東西,是不屬於你個人的。


根據以上的闡述,大家應該清楚地瞭解了問題的答案了吧,地下的資源是國家的,任何個人都不能佔為已有,否則就是侵佔國家資源,那可是違法行為。


山村玉石


承包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在農村的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礦礦脈,因為在我的家鄉靈寶真的是礦藏資源豐富,以金礦居多,且藏量多,品位高。但是,你可千萬別以為在你承包地下探出全礦礦脈你就可以私自開採,這可是違法的。

從法律上來看

從農村土地承包法來看,農民承包土地,也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對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農民如果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採礦,這就違犯了土地承包法。因為開礦肯定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它途,也會對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國家有關部門開礦破壞土地,也必須進行回填和復墾,個人是絕對不允許的。所以,農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私自開採金礦,這屬於雙重違法,既違背土地承包法,也違背礦產資源法。

依據礦產資源法來看,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範圍採礦的,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要責令停止開採、賠償損失,沒收採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也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所以,農民私自開採,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從安全角度開看

在村裡聽老人們講過,有一個年輕人在自家田地裡面挖井的時候挖到了金礦礦脈,因為一時的財迷心竅,於是在夜間夥同幾個人一塊想著一塊開採田地下的金礦,但是由於沒有專業的開採設備,也沒有專業的知識,還是在晚上行動,礦洞沒有進行專業的固定處理,還沒有開採出金礦的時候就出現了塌方事件,最後有兩個人被困在了他們自己挖的礦井裡面,地面上的人害怕如果私自營救不及時的話會有什麼閃失,為了救人心切就選擇求助警方,最後雖然人救了出來,但是幾個人因為沒有開礦許可證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從以上可以得出承包地下面的金礦個人是沒有開採權利的,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土地下面所存在的一切礦產資源,都歸屬於國家,私人沒有權利開採金礦。並且如果違法私自開採金礦,不但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還會因為沒有專業開採設備,沒有專業技能,會對土地資源造成更多的破壞,而且還容易由於開採不當造成礦區塌方嚴重的會造成人員傷亡。所以我們平時如果遇到私人開採金礦,一定要及時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山農小嶺


廣袤的大地之下,埋藏著無數的寶藏,很多都是因為有厚厚的黃土所掩蓋,我們平時是發現不了的,但也會有一些偶然的機會,會在不經意之間,發現絕世的寶藏,像陝西的農民在地裡鋤地,一不下心就鋤出了世界第八大奇蹟,兵馬俑的出土跟我們農民是有扯不開的關係的,只不過發現的再多,也不會成為個人的。

棒奔霸這個縣城是一個古老的七朝古都之地,地下也是蘊藏著豐富的寶藏,據說在我們縣城西部,有一戶人家,由於吃水困難,家裡老人決定在家裡開始掘井,為了家人更好的飲水,這個現象在農村是非常多見的,並沒有什麼稀奇之處,只不過這家掘井,倒有一些不尋常,怎麼個不尋常,就是井大家都知道是豎著向下挖掘,他家的井也不例外,也是按照老傳統開始進行。



當井挖掘到十幾米處的時候,忽然發現井壁橫向出現了一個洞,這個洞來的是突如尋常,使用煤油燈往裡面看,只覺得火苗會往裡面吸著遊走的跡象,可以斷定,這個洞是相當的深,主人更是感覺這個院子裡面的井,有很多的不同之處,當時也沒有聲張,在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安排自己的兩個兒子,和自己一起,手提著煤油燈,擴大了洞口,慢慢的走進了地下十幾米的地方,雖然有很多的泥土作為阻擋,但在這三人的努力之下,還是阻擋不了前進的步伐,當挖掘到一口楠木棺材的時候,這才知道,這是撞了大運了。

具村民後來講,這家人經過這件事之後,就開始了發跡,突然之間就變得有錢了,家裡也蓋了新的樓房,什麼時興的東西一應俱全,跟過去摳門的生活完全是兩個模樣,井也早被他們填平,外面是看不出來一絲跡象,這也難怪,作為很愛出土寶物的地方,一直有很多商人在此遊蕩,據說他們家出土了很多值錢的東西,頭天交易,第二天就賣到了香港,不得不讚嘆這些商人的敬業程度,其實這些都是屬於國家的寶藏,只不過是沒有被發現,偷偷摸摸的被變為己有而已。

其實地下的寶藏諸多,但都不是我們的,即便是我們發現之後,最多也會給你500塊錢加上一面錦旗,就已經算不錯的了,尤其是一些古墓,或者是一些值錢的金礦,更是凡人休想,即便是我們在自己的農田裡面挖掘出來之後,明明知道下面是蘊含著豐富的寶藏,但對於自己來講,這個不是個人的,為啥呢?因為有很詳細的規定和說明,地下的一切都不是屬於我們的。

對於農田,我們是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的,也就是說,是讓你使用,但對於地下的寶藏,我們是沒有權利進行分配、佔用的,也就是說即是在自家的地下,發現了巨大的金礦,最多也是獎金加錦旗,一來自己沒有充足的挖掘設備,二來怎麼出手也是一個難題,比較金礦的含量都是較低的,是需要一定的冶煉之後才能提取,對於我們普通人家來講,這些都是做不到的。

對於金礦、對於寶藏,是讓人夢寐以求的事情,只不過只能是在夢裡實現,現實之中,這樣的情況是決計不會發生的,對於這個話題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補充評論留言,謝謝。


棒奔霸


問: 農村承包地下面發現有金礦礦脈,作為土地承包戶可以進行開採嗎?

答: 不可以開採。為什麼說不可以開採自己承包地下的金礦礦脈呢?看看下邊承包地相關的權屬關係。

首先、承包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也就是說農村土地不是農民的,也不是村委會的,而是全體村民共同所有的。村集體依據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有權發放承包土地和收回承包土地。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土地經營權以及土地底下的礦產資源所有權都是獨立的,權屬關係主體不同,集體享有土地所有權,但沒礦產資源所有權。集體只有發包土地和收回土地的權利,沒有礦產資源開發權。



其次、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所有。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的職責就是承包土地,經營土地,在土地上除了可以搞種植業、養殖業和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外,沒有其他權利,即使土地下藏有黃金白銀和人民幣,農民也沒有權利開採。


再次、承包地的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

《憲法》規定,礦產資源屬國家所有,私人開採地下礦產資源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無論哪裡有礦產資源,即使是在自己承包地底下發現礦產資源,即使是在自己家房屋宅基地底下發現礦產資源,私人都不能開採,除了國家可以開採,任何人不得非法開採。

總之,礦產資源所有權屬於特權,只能歸國家所有,所以,農民承包地底下發現金礦礦脈,除了國家,任何人都不能非法開採,農民私自開採自己承包地底下的金礦礦脈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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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承包地下面勘探出金礦礦脈在我們鄰村還真有過這種情況,因為我們的家鄉真的是礦藏資源豐富,特別是我們村座落於羅山腳下,以金礦和銀礦為主,特別是金礦,在我們羅山就分佈著大大小小千餘條可以供開採的金礦脈,且藏量多,品位高。但是,你可千萬別以為在你承包地下探出全礦礦脈你就可以私自開採,弄不好真的違法呢。



第一,承包地裡的礦產屬於國家,私人不可以佔有。根據《礦產資源法》明確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不能因為它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不同而改變。承包地是你的,但你只有多少年的使用權,而地下的礦產資源以及地下所有一切,那都屬於國家的,不屬於土地所有人或承包人,並且採礦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取得采礦權才能實施,私人無權自己開採的,未經審批擅自採礦都是違法行為,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呢。


第二,如果真的被勘查承包地有金礦,最好弄清勘查者屬於國家還是私人行為,一定要依法行事。

(1)在我們當地因為礦石比較多,的確有些人可以勘查出是否有礦,但是,私人私自勘查也是不允許的,更不用說私自開採,出現這種情況你應該向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報告,由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決定如何處理。


(2)如果是國家礦產部門勘查出有礦的,金礦是屬於國家所有的,如果要開採,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依法得到批准後,才能取得開採權。私人不能擅自開採金礦。如果一定想開採,那也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你可以通過成立自然獨資公司的形式,以公司名義申請採礦權,然後開採金礦。《礦產資源法》規定,勘查、開採礦產資源,必須依法申請,經批准後才能開採。

總之,你屬於土地承包者,只擁有地上使用權,但資源是國家的,不只是你不能以私人名義私自開採,你也無權阻止國家開採金礦,但國家徵收你承包經營的山,應當依法給予補償,也不會讓你無償損失的。


山村梅花


大實話:礦產資源屬於國家資產,個人開發是要經過審批的,隨意開採屬於違法犯罪。

對於土地承包,我們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的認識,那就是土地承包我們只是擁有了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具體做什麼用途也是要按照當初審批的規定來,而不是自己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比如說,這個土地是耕地,那麼就只能用來種莊稼而不能蓋房子或者建工廠,否則就是違規使用。另外,土地承包只是承包地表土地的使用權,而不包括地下資源的開採。

我們就拿開採礦產和土地承包這兩件事來說,如果說你有過相關方面的經驗的話,你會發現,這兩種性質所需要的費用幾乎可以說是天壤之別。因為礦產資源是不可再生資源,開採多少就會少多少,當然收入也不是說種莊稼可以相比的。金礦的開採費用我不清楚,但是我們那兒裡之前有比較多的小煤老闆,所以可以結合煤礦開採來跟大家分析一下。

一般來說,煤礦的開採就是有一個井口,工人從井口下去以後,在地下大範圍地採礦,比如說你從A點的井口下礦,但是,下去時候,可能就是去十里地之外的B點地下采礦,而這種地下範圍的開採才是計算承包費用的根據。像我們那裡我知道的一個煤老闆賣掉了一個開採井口的費用差不多是2個億左右,那還是在十幾年前了。這還是煤礦,那你說,要是金礦的話,豈不是更貴?甚至可以這麼說,如果是金礦,可能都不是隨便個人能開採的,要知道,黃金可是重要的戰略儲備。而你這承包了一塊土地,就像開採下面的黃金礦,真的異想天開。

另外就是關於“非法採礦”還有與之相關的具體的法律規定,如果非法採礦被抓,除了罰款之外,還要坐牢,一般來說都是三年起步。並且,採礦這個事也是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為地下資源的開採往往會破壞地表框架,容易造成土地塌陷,給地面的財物造損失,所以,礦產開採都是要避開居民區和生活區的,這就要考專業的人去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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