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嚴懲相關犯罪!

廣東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嚴懲相關犯罪!

嚴懲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省檢察院聯合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林業局,制定下發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依法嚴厲懲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積極發揮各自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懲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形成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的高度共識和強大合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要加強協作配合,加大對涉野生動物犯罪的刑事打擊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走私珍貴動物及其製品,非法狩獵,非法經營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犯罪行為。集中查處、聯合掛牌督辦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形成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的強大威懾力。

檢察機關要發揮訴訟監督職能,及時掌握案件偵查情況,積極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證據,準確適用法律,對符合批捕、起訴條件的要依法快捕、快訴,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調,依法從嚴提出量刑建議。

林業、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針對野生動物飼養、繁育、獵捕、交易、運輸、展演、食用等各個環節,加強重點領域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採取零容忍態度,加大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力度,從嚴從快查辦涉野生動物的行政違法案件,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堅決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林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重點對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措施、合法來源證明進行檢查,積極排查野生鳥類遷徙地和棲息地、陸生野生動物繁衍地等重點區域風險隱患,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

農業農村部門要依法重點加強對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等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活動的監管,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重點加強對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監管。

《通知》還要求,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加強部門之間協作配合,及時瞭解掌握、分析研判本轄區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的基本情況、特點規律和發展趨勢,共同建立跨部門的聯動協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

行政執法部門在辦理涉野生動物行政違法案件中,發現涉嫌犯罪的,要迅速固定證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要積極支持、配合行政機關開展涉野生動物保護的行政執法工作,對阻撓行政執法的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對移送的構成犯罪的案件,要迅速立案開展偵查,依法從快辦理。檢察機關要加強對涉野生動物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切實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

《通知》指出,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督促、支持相關行政機關開展野生動物保護、生鮮和肉類市場檢驗檢疫等行政執法工作,積極穩妥開展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促進完善治理措施。支持行政機關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共同保護野生動物資源。依法提起野生動物保護民事公益訴訟,促進生態環境資源修復,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各級各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走私及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飼養、繁育野生動物的法律風險和健康風險,適時向社會公佈一批典型案例,有力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增強人民群眾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交易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力量,充分運用各類舉報電話、舉報網站等平臺,及時發現、處理涉野生動物案件線索,依法查處違法犯罪活動,強化輿論引導,形成群防群控合力。

來源 |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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