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託,必需忠人之事嗎?是在很難堅持下來的時候?

智觀事物


現實生活中,我遇到一回哭笑不得的受人之託,經歷是這樣的。發傳單的大家都收到過,有一天,我收到一張傳單可以到現場免費兌酒,其實我不想去。經不起熟人好言相勸,說,免費送的,不要白不要,讓我去幫他也帶兩份回來,受人之託,不去也得跑一趟,於是我拿著廣告紙就去了。十分鐘後,我就空手回來了。熟人就問兌的酒呢!我說,每一張傳單須要加一百塊錢。才能領到酒。他當時就說,受人之託嗎?事情一定得辦好!加兩百塊錢不就行了嗎?我說,沒有準備錢,他叫我拿錢再跑一趟,我說,我不要酒。你要就給兩百塊錢,我幫你再跑一趟,他說,讓我幫他墊上,回頭再還我錢💰在這種情況下,你說,應該怎麼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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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在你問出此問題的時候,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有一件事,雖然是件很小的事,但是我記得非常清楚,在我大學期間,有一次,中午了,一個舍友去吃飯,我們懶得出去,就讓他帶,我讓他給我帶肉鬆麵包,結果他給我帶的香腸麵包,我有點不太高興,就說“讓你帶肉鬆麵包,你怎麼給我帶這個?”

他就很生氣了,說“我好心好意給你帶飯,你還挑三揀四!”

看吧,幫我還得罪我了。

所以受人之託,再小的事情也要盡心盡責,不然就得罪人了。

還有一件事也是小事,有一次快要期末考試了,有個關係還行,不算特別好的同學讓我教他工程力學,我果斷答應了,助人為樂嘛。

他連續好幾天晚上都來找我給他輔導,我也很熱心,沒覺得什麼不好,有一天我找到了一個兼職,去酒店端盤子,我給他說以後不能給他輔導了,他就有點生氣了,我當時並沒有在意,但是後來他和我之間就有距離感了,幾乎往後都沒說過話,直到畢業。

看吧,沒有幫忙幫到底,也會得罪人。

我們都有自己的事情,如果自己的事情都沒弄好,何必違背自己的心意去幫助別人呢,助人為樂嘛,如果助人不快樂,那就不做,不是自私,是每個人都不容易。




懂哥日誌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答應了別人的事,就要盡心盡力去辦到,這是肯定毋庸置疑的,這關乎一個人的誠信。所以,我們在答應別人的時候,就要多想想,是不是能做到,尤其是像題主這樣一個時效性很長的承諾

題主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以前郭冬臨的一個小品。他演的是一個無論誰說什麼都會答應“好好好”的老好人。結果人家要他買春運的火車票,那時候都是綠皮車,人很多,經歷過的都知道,節假日尤其是春節真的是一票難求。

但他還是滿口答應,然後搬著行李去火車站排了一整夜的隊。妻子有意見,然而剛回家的他又接到一個讓他幫忙買車票的電話,他又一口答應。於是,椅子都沒坐熱,就又扛著被子去火車站。

雖然這只是一個藝術作品,但也來源於生活。它提醒我們在答應別人的求助時,一定要謹慎。為什麼呢?

1. 因為這個承諾對別人來說意味著希望。當你答應別人之後,他就把整件事的希望寄託在你的身上,本來或許他可以求助其他更有可能幫得到他的人,但因為你的承諾,他不再求助。萬一事情你沒辦成,就會耽誤別人,這就會引起別人的怨恨。

2. 給別人承諾的時候一定要量力而行,考慮到可能發生的困難,如果有可能完成不了,就不要把話說死,這也是給自己留個後退的餘地,也讓別人可以有除你以外的第二方案。這樣不至於耽誤別人的事,萬一你沒做到,別人也不會怪你。

那麼,既然題主已經答應,現在又因為這事影響自己生活,沒法再兌現時,該怎麼做呢?我建議:

1. 題主不妨直接坦誠的跟對方去談這個問題,誠懇的告訴他你現在的處境,以及你因為這事收到的影響,和沒法繼續的原因。我想,明理之人一般都不會再強人所難。

2. 題主如果有其他辦法或建議,儘可能告訴求助的人,給他提供一些信息的幫助,讓他可以有其他路可走。

3. 誠懇的向他道個歉,告訴他你也沒想到會這樣。是你的朋友就會理解的。

其實,就如何答應別人的求助,還是建議不要把話說滿,比如說:“好,沒問題,包在我身上,你放心”之類的話,尤其是難度較大或時效很長的事情。這樣就給別人太大希望,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一旦實現不了,招人怨恨是免不了的。如果是很重要的事情,還有可能朋友變仇人。

換一種說法,比如說:“我試試看,但不能保證一定能辦成。”這樣就會好很多。

不管怎麼樣,儘量去跟朋友溝通一下,越早越好,不要拖得誤了事就更加沒有回寰的餘地了

祝你早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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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受人之託,必需忠人之事。如果你做不到,一開始就不要答應,應承了就必需要做到,並且儘可能做好。最近我就遇到了這樣一件事:一個親戚從老家鄉下打電話來,讓我幫忙去醫院買藥,這個藥在當地買不到,他以前在這裡看過病,藥只有廣州這種大醫院才有。而值此非常時期,我連醫院的門都進不去,門衛堅決不讓進,除非有醫生擔保。因為我不是病人,沒有理由進去,而那個親戚也沒有醫生的電話,他在網上掛不了號,最終我只好以我自己的名義在網上掛了號,去了三趟醫院之後,終於買到了藥,但郵寄回去,藥單又被郵局收了,說是要存檔,寄藥品都是這樣的操作,沒辦法只好給了郵局。但是後來那個親戚又打電話來說要發票,說是要報醫保,我拿什麼給?給也沒用,我的名字買的藥,他也報不了。我冒著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替對方買藥,還不一定落個好,但是既然答應了,就要想方設法辦到,這只是做人的本份而已,也沒有想其他多餘的。


萬事如意福臨門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這句話是說,人家把事情託付給你,你就盡力把託付於你的事情辦好。這句話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的美德:——誠信做人,信守承諾。也充分體現做人要有責任感,要有擔當精神。

受人之託,是別人對你的信任。只有充分了解你,才信任你;別人信任你了,才會把自己的心中大事交給你,相信你一定能完成,而且會辦好。既然別人那麼信任你,你就不能辜負對你的信任,信守承諾,衷心耿耿,竭盡全力,千方百計把別人交付於你的事情辦好。一諾千金,一言九鼎,才是男子漢大丈夫所為。只有這樣,才會體現你的責任與擔當。在社會上,只有這樣,你才使人欽佩,使人敬仰,那麼你的人生將前途無量。

當然,隨著時間的遷移,環境的變化,甚至不可預測變故,都能導致你的“忠人之事”的完成。但是隻要憑著一顆誠心,一顆忠心,認真去做,而且去克服無數的困難,不懈努力,一般都會做好。既使做不好,努力了,盡力了,也只能“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了。別人會理解,蒼天會諒解。

在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的今天,提倡踐行“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責任擔當精神尤為重要。希望我們大家都要做一個有信譽,責任,有擔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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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此話出自《警世通合.王嬌鸞百年長恨》一書。

這句話翻譯成普通話,就是: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要忠於別人的委託。而今現會,爾虞我詐,盜世欺名的人不絕於世,但主流社會誠信守規,一諾千金的現象還是主流中砥。正能量的人和事,不絕於世,每個人都應該信守諾言,不要輕言放棄,說到做到,不說空話,實事求是。

年前在東莞,遊覽了袁崇煥紀念館。袁崇煥1630年被冤慘死,其謀士佘明德冒死葬其首級於自家後院。歷經明,清,民國至今,三百七十多年,其後代巳延續十七代。2003年,十七代佘幼芝其子焦平南為袁崇煥守衣冠冢,途中遇車禍身亡,佘幼芝忍痛把其骨灰置於紀念館內,陪侍袁崇煥左右。其忠義之舉,另人佩服,由衷佩服。佘氏先祖和後人,雖說無受人之託,然行忠人之事,弘揚了中華美德,值得全社會人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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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答應了別人的囑咐就要盡力去做,做不到就不要去答應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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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本無華,相蕩乃成漣漪,石本無火,相擊乃發靈光!由此可見你們的關係是不一般的,肯定是超越了普通的朋友關係,至少成為摯友層面的。受人之託,通常意義來講,對方託付給你的事,正常情況下,他是思量過,你可以完成的,才會給出託付之事。同理,忠人之事,也說明你在考慮了自己現有的各方面及能力辦到的情況下,你才會接下這所託之事,不然就會有對不住自己朋友的尷尬感覺,特別是關係很親密的生死之交的朋友。



然而,世界萬事萬物都是在變化中的,運動中的。時間就是最好的證明,有一些事情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忠人之事可以很順利完成,即完成了朋友所託,也贏回了面子,同時,朋友也欠一個人情,你們的交情也會更加親密。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忠人之事的,隨著時間變化,條件變得不同先前好了,順利了,被託付之人也遇到極大的困難,在此時,建議一定要量力而行,不可死要面子,活受罪,到頭來,忠人之事不但完成不了,還會令到你的朋友對你有很失望的看法,令到你們的關係一夜間回到解放前。


在此情況下,如條件變得不好了,很難堅持的話,也確定很難完成,你要及時溝通到你的朋友,把目前的現狀溝通一下,將做到什麼程度的情況,都與他和盤托出,以便讓他有心理準備,或安慰你,無論成與否,都不怨你,這樣就是完不成忠人之事,朋友關係還是一如既往,不會受損。同時,你的朋友也會再次衡量,是否要另託他人來進行餘下的完成此事。這是一種比較可以接受的方案。


如果你一切不講,又無法堅持,完不成忠人之事,不了了之。那麼到了時間點,你的朋友會對你有負面的看法,到那時,你再解釋或辯解也無濟於事。所以量力而為,及時溝通,才是比較可行的。希望這樣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謝謝;


元日子


人無信而不立,君子允諾,言出必踐。

以上是很高尚的品德,以上也是很基本的品德。

但是我不能站在道德高地上不管不問就向你開炮。

畢竟聖人之言,只是在正確的道路上點了一盞燈,引領大家往哪個方向走。

而不同的俗人有不同的出身,以及對世界不同的認知。或許聖人之言固然正確,但是在特定的條件下,我們應該允許不按明燈的指示方向前進,迂迴抵達,也是成仁達義的。

題主既然提到了自己已經到了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境況,那麼仁至義盡這四個字,其實也可以算是一個交代。割肉喂鷹之舉是佛陀,我等只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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