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陽光房算違建嗎?我要承擔責任嗎?

観滄海


首先,因為是修理你家外牆導致人員受傷的,這是賠償的來源。其次,修葺外牆,物業有義務作出相關處理以保證安全。

再次,傷者與物業之間存在一種實際的僱傭勞務關係,勞動者受傷,物業有義務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另,你作為業主,明確提出陽光房危險會導致人員受傷等不利後果,勞動者仍一意孤行,勞動者本身也應該對自己的盲目施工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且,你是房主,是修葺房屋最終的受益者,從公平和仁義角度來說,對傷者承擔一定的責任。至於陽光房,是否屬於違建,因為陽光房沒有確權登記,是房屋的附屬物,不受物權登記的保護,陽光房的建設不符合法律規定。如果被認定為違建,也應該由相關規劃部門進行認定,不是物業能認定的。

但陽光房是不是違建,跟傷者受傷以及賠償問題關係不大。如果物業真的要起訴,如果你收到起訴狀及開庭傳票了,積極應訴就好,法院不一定判物業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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