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廣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中橋大隊的執法人員對廣安宏志大道南苑金街二樓一違法搭建進行依法強制拆除。

經查,王某某於2019年11月中旬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情況下,在廣安市(區)宏志大道545號203號後側進行建設的行為,私自搭建60餘平方米的建築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屬違法建設。

王某某表示,自己在購買南苑金街二樓一商業房時,銷售人員口頭承諾,將商業房後的面積贈送其使用。王某某也承認自己在產權面積外進行了搭建,準備用於經營茶樓。
廣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於2019年12月11日向王某某發出了《責令限期自行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現責令其2019年12月14日之前自行予以拆除。王某某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廣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於12月27日依法強制執行。
廣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該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強勢推進拆除違法違章建築工作,鐵心硬手堅決遏制違法違章建築行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記者 駱鳳榮 通訊員 陳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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