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檢察院辦理兩起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

疫情無情 司法溫暖|儋州市檢察院辦理兩起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

儋州市檢察院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相關規定,認真踐行司法救助“紓民困、解民憂、暖民心”的宗旨,積極開展未成年被害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近日,儋州市檢察院向兩名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申請人分別發放司法救助金2萬元、1.8萬元,得到受救助家庭的誠摯感謝。

2019年12月,儋州市檢察院在辦理李某浩、許某斌等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案中發現,未成年被害人周某賢被他人故意傷害導致重傷二級、五級傷殘,未成年被害人周某和被故意傷害致死,兩名被害人及家屬不僅未得到加害方任何經濟賠償,其家庭還因追查事故原因、處理後事以及案件起訴等事宜導致生活困難。為此,儋州市檢察院主動聯繫兩名未成年被害人親屬,並實地到被害人家裡瞭解真實情況。在確定兩名未成年被害人情況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後,通過積極爭取,多方溝通協調,為被害人及親屬分別申請到司法救助資金並及時發放到位,緩解了兩個家庭面臨的生活困難。

在開展司法救助過程中,儋州市檢察院將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列為重點援助對象,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採取有效措施,拓寬救助渠道,與民政部門、鎮政府、社會企業等建立聯繫,整合內外資源,凝聚合力,運用法律救助、經濟救助、心裡輔助相結合的多面救助機制,切實提升救助實效,讓未成年被害人及親屬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時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溫情,有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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