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檢專刊】江西贛州: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擦出新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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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檢專刊】江西贛州: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擦出新火花

未成年人接觸菸草製品,

對其身心健康帶來不良影響,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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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市兩級檢察機關開展

校園周邊菸草製品銷售

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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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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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大家猝不及防,但早在疫情開始前,贛州檢察機關就已經部署開展了一項涉未公益訴訟專項行動。

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為進一步規範校園周邊菸草零售經營行為,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更加良好的無煙環境,共同實地走訪了贛州市域部分學校,經調查核實發現,部分學校周邊存在無證銷售菸草製品的零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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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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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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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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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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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餘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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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猶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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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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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遠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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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南縣

發現問題後,為最大範圍的創造“無煙”環境,有效呵護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市檢察院決定迅速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校園周邊菸草製品銷售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全市兩級檢察機關未檢、公益訴訟部門通力協作、精心謀劃,立即對接菸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共對78所學校周邊進行走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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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履職

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在專項行動中,認真履行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發現校園周邊菸草製品銷售主要存在四大問題:

1


部分未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的標誌

2


部分學校周邊存在超法定範圍銷售菸草製品的商店

3


部分學校周邊商店存在無證售賣菸草的情況

4


部分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香菸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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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走訪調查情況,全市兩級檢察機關迅速依法立案辦理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件8件,制發訴前檢察建議6件。市檢察院向市菸草專賣局送達訴前檢察建議並召開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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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初顯,夯實合力

贛州市菸草部門高度重視、立即行動,組織精幹力量開展校園周邊菸草零售專項檢查,進一步淨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

1


核實《檢察建議》所列的零售店捲菸銷售情況,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2


加大對中小學周邊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清理力度,依法註銷不符合資質的許可證

3


完善相關警示標識的張貼,加大宣傳,引導零售商戶自覺遵守菸草法律法規

4


與檢察、公安及市場監督等部門對接,建立聯合監管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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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月底,全市菸草部門聯合公安機關和市場監督等部門開展明察暗訪37次,查獲案件10起,查獲捲菸75.4條,向檢察機關答覆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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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你要知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25條第4款: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5條: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江西省檢察機關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方案》:贛州市檢察機關重點承擔涉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試點。在公益訴訟工作方面,主要針對檢察機關在履職中發現的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問題、教育活動管理、娛樂場所監管等領域發生的侵害眾多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探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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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乎千家萬戶幸福安寧,關係國家未來和民族希望。贛州檢察機關積極履行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職能,從2019年10月開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至今,共立案10件,制發訴前檢察建議8份。


接下來,贛州檢察機關將繼續依法履職,結合辦案,深入調研,通過及時優質地制發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等方式,協助有關單位(部門、行業)堵塞管理漏洞,對症下藥,紮緊制度“籠子”。將檢察監督、行政執法、家庭教育、社會監督等多方面聯合起來,形成合力,久久為功,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標,努力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一。

相關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菸、飲酒。

第六十七條規定: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或者沒有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標誌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二)中、小學校周圍。

第四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領取菸草專賣許可證擅自從事菸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菸草專賣局應當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江西省菸草專賣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分別按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罰:(一)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菸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菸草專賣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菸草製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其違法經營的菸草製品可由菸草專賣主管部門按照當時市場批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但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章貢區菸草專賣局關於印發贛州市章貢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及蓉江新區菸草製品零售點合理佈局規定的通知》第六條第(八)項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設置零售點:(八)中小學校內及出入口50米範圍內的。

《南康區菸草製品零售點合理佈局規定》第六條第(八)項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設置零售點第(八)中小學校內及出入口100米半徑範圍內的;(路面有護欄且不能通行的不在此範圍)。

《龍南縣菸草製品零售點合理佈局規定》第六條第(八)項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設置零售點第(十五)中小學校內及出入口60米半徑範圍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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