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法庭的“祕密”

模擬法庭的“秘密”

模擬法庭的“秘密”

模擬法庭的結構


訴訟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真實法庭或是模擬法庭,無不強調“對抗性”。但訴訟並不是單純雙方之間的角鬥,而是一場存在著三方甚至四方角色的棋局。除卻雙方當事人及律師外,法官乃至旁聽人員都是法庭上不容忽視的一方。在小小法庭之上,各方之間看似簡單的你來我往,實則因各自不同的角色定位,可演化出錯綜複雜的法庭結構。


模擬法庭的“秘密”


理論上的法庭結構中,兩方處於相互對立的狀態,據守陣地、相互辯駁;而庭上法官被動兼聽、居中裁判。法學院中的模擬法庭或辯論賽,大多立足於此種結構,雙方在法庭上大放異彩,而裁判者最終根據雙方表現做出評斷。


模擬法庭的“秘密”


然而實踐中,法庭的結構悄然發生了變化。訴訟律師都知道,不可能在庭審中說服對方,否則就不會有糾紛了。因此,訴訟雙方目的從“說服對方”轉向了“說服裁判者”,庭審內容的指向也從對方轉向法官。而法官也出於查明案件事實、釐清法律關係的目的,頻頻出擊主動詢問。因此模擬庭審成為以模擬法官為中心的向心模式。


律師實務中的大多數模擬法庭,均是基於此種結構,力求充分預演真實庭審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無論是檢驗律師的庭前準備,還是培養年輕律師的出庭經驗,都脫離了訴訟律師“非訴化”的案頭工作模式,真正將法庭作為訴訟律師的主戰場。但是,這是模擬法庭最為理想的結構了嗎?


再次回到模擬法庭的目的性定位——訴訟庭前準備。“以最壞的打算,作最好的準備”,作為庭前準備的模擬法庭,或許並不應完全恪守中立,而是以實際庭審中可能的極端情況作為模擬的目標。因此,

天同的庭前準備模擬庭,是將己方代理律師作為中心,無論是模擬對方還是模擬法官,都是為出庭律師服務的。站在此種角度審視模擬法庭各方的定位,將會產生與前述二種模擬法庭截然不同角色性。


模擬法庭的“秘密”

模擬對方


訴訟律師對案件獨立準備時,往往容易“陷入”己方觀點中,進入“越準備越自覺有理”的狀態。固然說服自己才能說服法官,但一味感覺邏輯自洽,可能會忽視己方觀點的瑕疵。此時,需要另有一方跳出原有思維定勢,站在對立角度尋找對抗性的觀點和己方證據弱點。模擬對方律師的重要作用,自然不必多提。


在天同的模擬法庭中,一般會安排與出庭律師實力相當的同事擔任對方律師。庭前,雙方需要各自準備,包括分別制定庭審方案、編排證據、準備庭審文件等,而模擬對方的律師帶有明確的角色任務:站在對方的視角上,為對方主張中的瑕疵尋找合理解釋,甚至是為對方考慮補充證據、補充意見的可能方向。


許多律師提到,庭前模擬的難點在於,庭前並不瞭解對方的訴訟策略,甚至因缺乏充分的證據開示程序,連對方的舉證情況也不清楚。為避免模擬法庭陷入“盲打”之中,模擬對方律師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料、與客戶交流內容和專業經驗,就對方可能主張的“故事”進行全面的評估,即使“故事”中存在著疏漏、瑕疵、不合理,也不能將此視為“硬傷”而感覺勝券在握,而應當試圖從各個角度尋找可能的解釋、彌補辦法,再到模擬法庭上去考驗出庭律師對此的準備情況。


模擬法官


雖說天同的模擬法庭是以出庭律師為中心,但模擬法官可不是模擬庭中的“醬油”角色。模擬法庭的法官,一般由團隊內最為資深、業務經驗最豐富的合夥人或律師擔任,有時甚至會專門邀請外部的專家顧問作為重大案件的模擬法官。之所以如此重視模擬法官,是因為模擬法官肩負重任:還原庭審儀式感、把握庭審程序、對律師“壓力測試”。


如果模擬法官僅僅是居中裁判,評價律師準備情況,則與彙報式的準備方式無二。無論是真實的法庭還是模擬庭上,法官擁有的終極致命武器是——庭審詢問。經歷過庭審的訴訟律師大多深有體會,有時對方律師的咄咄逼人可以不作回應,但法官在庭上的任何問題都需要謹慎對待和處理。而模擬法官的發問,也應該成為出庭律師“最壞的準備”中重要一環。為幫助庭前準備,模擬法官應當儘可能的將疑問拋向出庭律師,甚至可以是預設對方正確的立場(如認定對方有爭議的證據有效等)進行發問。出庭律師需要同時面對來自模擬對方和模擬法官的雙重壓力。我們笑稱,在天同的模擬法庭上,模擬法官都是“真刀真槍”的。


不過,所有對出庭律師的“挑刺”,都是為了能最大程度的檢驗出庭律師的準備工作。經此一役,真實法庭上更可遊刃有餘的發揮。


模擬庭後工作


模擬法庭,作為庭前準備中的一個環節。而在模擬庭之後的覆盤,則是將模擬法庭中取得的成效有效轉化至正式庭審的重要步驟。我們著重強調“第一時間”的覆盤,讓所有參與模擬法庭的各方趁著“熱乎勁”對模擬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回顧總結。因為只有這樣,才不會放過模擬庭審中的所有細節,而這些細節在真實庭審中可能被無限放大。


覆盤的第一項是模擬法官對出庭律師的評價,除卻法律問題外,法官會站在“被說服者”的角度,對律師在開庭陳述階段的效果、需要重點強調的詞句和應當剔除的贅語、語音語調的抑揚頓挫等細節“斤斤計較”。庭審發言更重視口頭表達的流暢性和重點突出,在詞句選用、語序安排、邏輯結構等方面,均與書面表達迥然不同。庭上最忌照本宣科式的陳述,而模擬法庭上的陳述,恰如真實庭審前的一次排練;法官的點評也算是為了最佳效果的“NG”。


模擬法官還會就庭上提問與律師回答進行點評。法官提出的每個問題均有緣由,或是某份證據、或是庭上律師的某句話,都有可能引發法官的思考和提問。曾有同行總結道,“法官對律師陳述中的漏洞更敏感、也更感興趣。”而由一個疏漏引起法官的提問、甚至是連環提問,往往會造成律師在慌張和壓力下應接不暇、暴露出更大的漏洞。而這些漏洞,最終有可能成為法官自由心證時的重要砝碼。在模擬時發現並指出這些問題,遠勝過正式庭審中的措手不及。


模擬對方的點評也是覆盤的重要內容。所謂“知己知彼”,庭上的對手在覆盤時便成為盟友,需要將對對方思路的分析、證據的預測、庭審的佈局傾囊相告,幫助出庭律師指定更為周詳的庭審策略。


將模擬法庭作為出庭律師正式庭審前最後的“壓力測試”,絕對名符其實,我們笑稱,有時打模擬法庭比真實法庭還要累。


誠然,如開篇所言,模擬法庭並不是什麼獨門秘笈。但是,我們貫徹模擬法庭始終——從準備分工到庭上爭鋒、再到庭後覆盤——都是以幫助出庭律師進行庭前準備為唯一目的。在不斷強調模擬法庭目的和各方角色定位後,此種庭前模擬才真正有別於傳統的案件討論或是一般模擬庭的“花拳繡腿”,成為天同律師的三大法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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