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對取消物業有何見解?您覺得誰應該接手物業管理?

拍客姜哥


取消物業,我一百個支持!住了四個小區,只有業主自己選聘的物業靠譜,溝通最好,凡是前期物業,沒有一個做得好,都是掉錢眼裡,最重要是還有住建局這個保護傘給他依法依規做保護,業主對物業不滿意,想換掉物業,難上加難!建議國家要出臺物業服務的標準化,否則物業服務好還是壞,沒有評定標準!業主投訴一大堆,居然還得物業服務優秀獎項?!這是什麼事!建議取消物業,特別是前期物業,前期物業應該由政府開做,房屋交付一棟,就業主自己決定請哪個物業人員,不要再整個規劃區域統一一個物業公司管理,這樣沒有對比,哪裡有競爭力?!怎麼可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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