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書信,見證魏、蜀、吳三國錯綜複雜的關係

《宣示貼》,故宮博物院藏。又稱《尚書宣示帖》或《宣示表》,著名小楷法帖,傳為鍾繇所書。

真跡不傳,刻本見於《淳化閣帖》、《大觀帖》、《絳帖》等,宋時亦有單刻本行世。此刻本據說亦非根據鍾繇原書所暮,而是出自王義之的臨本。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巻九:“王修,字敬仁…始王導愛好鍾氏書,喪亂狼狽,猶衣帶中盛《尚書宣示帖》過江,後與右軍。敬仁乞得。敬仁亡,其母見此書平生所好,遂以入棺。”宋姜夔《終帖平》卷二:“王僧虔雲,亡高祖丞相導喪亂狼狽,將鍾繇《尚書宣示帖》衣帶中過江,在右軍處,右軍借王敬仁修。敬仁死,其母以修平生所愛,並以入棺,真跡遂亡。貞觀御府所藏乃右軍臨本。”

歷代以來,《宣示貼》稱“貼”者多,稱“表”者少。因為此帖並不是鍾繇直接上給曹丕的表章,而是在上表章之前,向朝內某執事者(或即是尚書)徵詢意見的書信。因為第一,此信不符合表章的格式。所謂“表”,是特指臣子上奏皇帝的奏摺,正如《蔡邕・獨斷》所說:“表者不需頭,上言臣某,下言臣某,誠惶誠恐,頓首。”鐘的《薦季直表》是符合“表”的格式的,參看兩帖,明顯可見不同。第二,此信中不自稱“臣”,而稱“繇”(“繇始以疏賤”),將對方稱“君”(“願君思省”、“節度唯君”),這在給皇帝的表章中是絕對不允許的。第三,信的末尾說“恐不可採,故不自拜表”,明確說明了此信的目的正是在上表之前徵詢意見的。由此可見,此帖不是“表”,將它稱為《宣示貼》比稱《宣示表》更為貼切。

《宣示貼》原文不長,約300字。

尚書宣示孫權所求,詔令所報,所以博示。逮於卿佐,必冀良方出於阿是。芻蕘之言可擇廊廟,況繇始以疏賤,得為前恩。橫所盱睨,公私見異,愛同骨肉,殊遇厚寵,以至今日。再世榮名,同國休慼,敢不自量。竊致愚慮,仍日達晨,坐以待旦,退思鄙淺。聖意所棄,則又割意,不敢獻聞。深念天下,今為已平,權之委質,外震神武。度其拳拳,無有二計。高尚自疏,況未見信。今推款誠,欲求見信,實懷不自信之心,亦宜待之以信,而當護其未自信也。其所求者,不可不許,許之而反,不必可與,求之而不許,勢必自絕,許而不與,其曲在己。里語曰:何以罰?與之奪;何以怒?許不與。思省所示報權疏,曲折得宜,宜神聖之慮。非今臣下所能有增益,昔與文若奉事先帝,事有數者,有似於此。粗表二事,以為今者事勢,尚當有所依違,願君思省。若以在所慮可,不須復貌。節度唯君,恐不可採,故不自拜表。

大意如下:尚書公佈了孫權的表章和聖上所擬答覆的詔令,將這些廣示眾官,當然是希望求得更好的方法,比現在所擬的更加完善。鄉野之人的言談,有時也可供國家的執政者參考採納。況且我先前雖很卑賤,但蒙皇恩,得以享有尊榮,目空一切。聖上對我無論公事私事,都予以特別的優待,愛護如同骨肉,這種特殊的待遇和優厚的恩典,直至今日仍是如此。我家兩代為官,自身的憂樂已與國家的命運緊密相聯。所以我不自量才能淺陋,總是私下為國家之事思慮憂心,以至於通宵達旦。我退朝後思量,聖上所反對的,我也就按下不敢再說了。我想現在天下已經平定,孫權的歸附,震動了在外的將官。推測他的內心,並不是心懷二意。如果他上書自持高潔,言辭不恭,自然不可能見信於聖上。所以此番言辭懇切,總是為了得到信任,其實質是他內心的不自信。所以也應當以誠相待,保護他的這種不自信。他所求的事,不可不答應。答應了而又反悔,必然不會給他。他所求的不給他,勢必使他不再臣服。答應給他了又不給他,錯就在我們。俗話說:“為何會遭抱怨呢?是因為給了又奪回來;為何會遭憤怒呢?是因為答應了而又不給。”我體味所要回答孫權的詔書,言辭婉轉得當,聖上神明的思慮,誠然不是臣下所能修改的。我當年和苟彧共同侍奉先帝,有幾件事,和今天的情況頗為相似,我已經將其中的兩件事,粗略地寫成了表章。因為以今日的形勢而論,對孫權還要有所依靠。請您思量,如果這些已經有所考慮,就不必再將那兩件事的表章上奏了。一切聽從您的決斷,我怕說那些事沒什麼價值,所以不敢自行參拜上表。

根據這封私信,結合史料,可窺當時魏、蜀、吳三國之間複雜的關係。

東漢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鎮守荊州的蜀將關羽向曹軍發動襄樊戰役,軍勢極盛,對東吳的孫權也構成威脅,於是孫權決定與曹軍聯合,最終達成了夾擊關羽的密謀,打敗了蜀軍,至此孫劉聯盟破裂。次年(公元220年),曹操死,子曹丕繼承魏王位,並於這年十月代漢自立,國號魏,改元黃初,建都洛陽。孫權遺使奉獻。黃初二年(公元221年,在蜀為章武元年)七月,劉備忿孫權之襲關羽,興師伐吳。為了防止兩面受敵,孫權只得向魏稱臣,於八月遣使奉章,並遣于禁(為關羽所俘,後歸孫權)等人還魏。曹丕送拜孫權為大將軍,封吳王,加九錫。因此,曹丕在吳蜀之戰中保持中立,孫權全力對蜀,終於在夷陵之戰中打敗劉備。

黃初三年(公元222年)九月,曹丕派人向孫權索其子孫登為任子(即人質),孫權推辭。魏乃命曹休、張遼等包圍南郡,進行逼迫。據《三國志・吳書・吳主傳》記載:“時揚、越蠻夷多未平集,內難未弭,故權卑辭上書,求自改勵。”《吳主傳》載孫權多次上書之文,其中黃武元年九月上書曹丕稱:“若罪在難除,必不見置,當奉還土地民人,乞寄命交州,以終餘年。”言辭十分卑下。

曹丕遂回書,命孫權作速遣孫登來,並令魏軍“不得妄進”。但孫權始終心懷顧慮,猶豫不決,幾次推辭,沒有將孫登送去。十月,曹丕決定伐吳,十ー月,孫權復與劉備通好。兩個月後,魏戰吳不克,罷兵而回。

當是時,魏國勢大,蜀、吳聯手自保。因蜀將關羽攻吳,蜀、吳聯盟破裂,吳只能向魏稱臣,聯魏自保。當魏伐吳時,因唇亡齒寒的關係,吳、蜀只得再次聯手拒魏。

結合史料的記載和《宣示帖》的文意,可知此帖的書寫時間,當是在黃初三年(公元222年)九月孫權卑辭上書、曹丕作答之際。當時魏三公奏勸曹丕削孫權爵土,移兵進討,而鍾繇認為此舉不當,他在信中婉轉地表達了自已對孫權歸附宜以誠相待的主張。

參考文獻:1、《經典碑貼釋文譯註》,俞豐編著,上海書畫出版社,2009年。

2、《三國志》,陳壽著,裴松之注,中華書局,2006年。

3、《歷代小楷精選》,白立獻、陳培站編,河南美術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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