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審議通過了
《蘇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乾貨解讀來哉
蘇州車主又能省下一筆錢了哦
整合收費優惠措施
《細則》第十二條規定:下列機動車停放實行收費減免↓↓↓
1、法定工作日規定工作時間內,因辦理相關事務需要在行政機關(包括參照行政機關管理的其他單位,下同)及相應場所臨時停放的車輛免費。
2、在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各類停車場停車30分鐘以內(含)免費;實際停車時間超過30分鐘的,按照實際停車時間計費,以此鼓勵車輛短停快走,也為車主短時間臨時停車提供方便。
3、各類停車場對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市政服務車、軍車等應當免費。
4、經機動車停車場管理主管部門認定的軌道交通換乘停車場(P+R停車場)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換乘停車收費實行5折優惠。
5、懸掛公安部門核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在道路停車泊位停車1小時以內(含)免費,持有殘疾人證且由本人合法駕駛的汽車在道路停車泊位停車2小時以內(含)免費。
注:優惠存在交叉的,由消費者選擇最優惠的政策執行,不疊加享受;實際停車時間超過免費停放時間的,扣除免費停放時間後計費。
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
收費標準遵循“中心高於外圍、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白天高於夜間、大型車高於小型車”的原則。
1、對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的區域實行低收費或免費。
2、對城市交通樞紐、軌道交通換乘站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提供短時間內車輛停放服務的,應當實行低收費或免費。
3、適當擴大同一區域路內與路外停車場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以引導更多車輛使用路外停車場。
4、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內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並可適當收費。
規範明碼標價內容
《細則》明確,停車場經營者應當按照明碼標價規定,在停車場入口處、繳費地點
顯著位置設置價目牌(表),公示定價方式、收費標準、優惠措施、計費方式、監督舉報電話及停車場經營單位、聯繫電話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本細則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出行越來越便利
停車越來越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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