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在十字坡把孫二孃放翻在地後,如果張青沒回來求情救場,下一步他該怎麼辦呢?

田獲三狐


這是個“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問題。

武松十字坡戲弄孫二孃的段子,是《水滸傳》當中不多的“好漢收拾悍婦”的故事情節。這也算給這布顯得比較血腥的小說添加了一點喜劇的色彩。

但是這個喜劇情節的背後,是令人恐怖和令人髮指的毫無人性的場面。孫二孃兩口子在十字坡所幹的勾當,無論如何也和“行俠仗義的江湖好漢”扯不上關係,因為在他們身上基本上看不見“人的味道”。

這孫二孃算是一個“強盜世家”。他的父親就是專幹“殺人越貨”的勾當,孫二孃“女承父業”在十字坡開店也幹起了殺人越貨的買賣,不過她比他爹要狠得多也壞的多,她不僅“殺人越貨”,還賣“人肉包子”。而她的那個倒插門女婿菜園子張青更像是“欺軟怕硬”的傢伙。這兩口子在水泊梁山的好漢當中是我本人最鄙視的,沒有之一。

孫二孃家的包子鋪,更像是一個“屠宰場”,他們兩口子專門物色到店裡吃飯的客人,看到長得壯實肌肉豐富又有可觀的盤纏財物的“獵物”,便用蒙汗藥麻翻,搶劫了財物之後,便把“獵物”宰了,整塊的人肉當黃牛腱子,零碎的就剁成“包子餡”。這兩口子哪裡還算是個人,連畜生都不如。

武松在陽穀縣為兄報仇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知縣念其“事出有因”,免了死罪,判杖脊發配孟州。在發配的途中路過十字坡,上演了一齣戲弄孫二孃的“輕喜劇”。

武松是一個行走江湖的老手,同時也是殺人不眨眼的“魔頭”,江湖經驗非常老到,這一點他就比魯智深強很多,魯智深基本上沒有多少真正意義上的“江湖經驗”,所以輕易地就被孫二孃麻翻,正洗乾淨準備宰殺的時候,張青看他是個和尚,本著“三不殺”的原則,就放了魯智深一馬。魯智深撿回一條命,只能算是“好人有好報”。

但武松就不一樣,他從孫二孃的暴露的穿著,誇張的化妝盒輕浮的話語判斷出這個包子鋪十有八九是個“黑店”,所以他故意用輕浮的語言激怒孫二孃,引逗孫二孃下手,他好表演一番露露臉,這也是武松的一大性格特點——喜好逞強式的表演。當然武松逞強是有本錢的。他的本錢就是武藝高強力大無比。這個本錢讓他在逞強的時候幾乎沒掉過鏈子。

在十字坡孫二孃的包子鋪,武松還是沒掉鏈子,他假裝被麻煩之後使了個“千斤墜”先戲弄了孫二孃店裡的夥計,待孫二孃出手時,他就開始了表演。

孫二孃的力氣也挺大,估計一般的男人比不過,武松的塊頭已經很可以了,她夾起來就走。這也就是個性別上的“女人”。

武松很快就把孫二孃摔倒在地,他騎在孫二孃身上,用雙腿牢牢夾住了孫二孃的“下半身”,雙手則制服了孫二孃的臂膀,孫二孃口中便只有高喊“好漢饒命”了。

這個時候菜園子張青“及時出面”,跪倒在地納頭就拜,乞求饒命。我高度懷疑這菜園子張青一直在店外觀察“放風”——今天來的這位獵物非常理想,看樣子盤纏也還不錯,值得下手。所以他才會“及時出現”。

其實,武松並沒有想殺了孫二孃的想法,他只是想戲耍孫二孃罷了。如果武松動了殺機,他根本就沒什麼心思戲弄孫二孃。他是“帶罪之身”正在被髮配,骨子裡他還是不想闖禍,況且武松這個人的“是非觀”挺模糊,他更多的是在意“恩怨情仇”。

所以即使張青沒有出現,武松也不會有什麼進一步的舉動,他也會饒了孫二孃,畢竟“好男不和女鬥”。即使是贏了也不見得能有多光彩。行走江湖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孫二孃開人肉包子鋪在武松看來也算是個“好漢”。

估計還會是“不打不相識,然後該結拜結拜,沒什麼影響。

另外,武松對於女色的興趣不高,風流美貌的潘金蓮尚不能勾起武松的興趣,何況是五大三粗長相猙獰的“母夜叉”。武松的口味沒那麼“重”。

武松這個人其實是典型的“吃軟不吃硬”,欺負一個女人不是他的風格,儘管這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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