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百姓為“刁民”的人大代表是怎麼選上的?

剛才看了一個視頻,講的是佛山市的一個叫方明的人大代表,語出驚人。她說:“百姓是教好,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

如果她是目不識丁的農婦,她的言論我理解。畢竟幾千年的傳統文化對農村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還有待時日,民主法治平等自由這些政治術語對他們來說,尚屬於外來文化,沒有融入他們的生活根植到他們的血脈中。

然而,這位人大代表是一位人民教師,正值壯年。看了這段視頻,我第一反應是,她是怎麼選上的?說這種話的人大代表如何會代表百姓的利益,為百姓說話?

我不禁回憶起自己曾參加過的一次人大代表的選舉。當時,我所在的單位要選舉一位人大代表,代表候選人2位,一男一女。候選人的資料貼在牆上,介紹了他倆的年齡、單位、文化程度、所從事的工作。沒有照片,很多人都不認識他倆。選舉時,兩人都沒到半數,需要重新選舉。校長為此又召開全校教師大會,在會上宣佈了重新選舉的原因,鄭重地告訴大家,只能選女的,不能選男的。大多數教師按照校長說的打鉤,女的終於選上了。我兩次都棄權,因為我不瞭解他們。

我當時的想法很簡單,既然要當人大代表,總要對選民負責,出來跟選民見個面,說幾句話。否則,我怎麼知道他/她是否敢於說話,能否為我們教師代言?我憑什麼要選一個根本不認識的人當人大代表?

這位方明老師,我覺得她的腳是跨進了新時代,然而腦子還停留在古代的專制集權社會里。在她的腦子裡,政府與百姓的關係,還是封建社會中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君王和臣民的關係。我猜想她平時培養教育學生,不是要培養共產主義接班人,不是要培養當代公民,而是教育學生做政府的孝子。她認為政府要教導百姓,而且要嚴厲,不能溺愛。她深信棍棒底下出孝子,否則就是逆子,甚至是刁民。她根本就不清楚,當代社會,政府是一個公共服務機關,政府人員是公務員,是人民公僕。

她自然也不清楚,政府的權力是哪裡來的。作為人大代表,她也許根本就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權力的國家機關。一個不明白自己是代表人民說話的代表,甚至把百姓視為“刁民”的代表,很難指望她會代表人民利益提出建議案和行使表決權。

教師,算是社會中有文化的人,竟然有這樣的言論,並且還是在兩會上發表這樣的論調。我真的不明白,教師中稍微有點公民意識,敢於為百姓利益吶喊呼籲的人選真的就沒有了嗎?她是如何被選出來的?

在我的眼裡,她連當一個教師的資格都不具備。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她做到了那幾樣。像她這樣的老師,會培育出當代公民嗎?

希望媒體繼續監督,把此事查個水落石出。對這樣的人大代表要依法罷免,及時增補合格的人選。這種人的存在,簡直是對人大代表會議制度的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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